公司向私人大额借款协议 篇1
借款方:福建——经贸有限公司
贷款方: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为进行公司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借款方:福建___经贸有限公司
贷款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向私人大额借款协议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X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向私人大额借款协议 篇3
贷款人(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实际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今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元,应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归还,届时一并支付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元。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公司向私人大额借款协议 篇4
甲 方:
乙 方:汕头市永龙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借用车事宜达成如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 东方货车 ,车牌号为 DSH219 (以下称[借用车辆]),供甲方作为工作用车,借用车期间为 20_ 年 03月 09 日起至20_ 年 03 月 08 日止,于[借用期间]内,[借用车辆]由甲方直接调度。
2、本协议需经双方有效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始为有效。
3、于[借用期间],借用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使用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车辆的保险
甲方须为借用车辆购买全面全额保险,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额包括:第三责任险30万,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车辆维修保养费及司机的工资等;
。
① 乙方因[租赁车辆]故障、车辆缺油而不能及时补充或驾驶员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务时,须另行安排同等条件的车辆向甲方提
乙方应确保其驾驶员安全驾驶,以保证甲方员工每天用车行驶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驶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员工的人身及财务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应承担甲方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损失、费用和损坏,并同意补偿甲方因保险索赔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包括因而产生的费用和律师费)、或由执行本合约所引起的可导致任何人受伤、死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任何个人或其财务损失)的有关索偿所引致甲方的损失。
③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而造成班车无法按时按规定线路行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详细说明原因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谅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条款,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租车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并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违约方。
2、甲方不得在[租赁车辆]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否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损失及应得的预期利润。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间]内,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观条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缴纳相应短缺天数的租金作为代通知金。
2、 本合同于[租用期间]界满后自行终止,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可于[租用期间]界满前一个月进行商议。
第五条 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2、如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 方: 甲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