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的借款利息

2023-06-14

股东出资的借款利息 篇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__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______%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_______%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出资的借款利息 篇3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依据,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个。

  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号为:( )

  四、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2、(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出资比例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

  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