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业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 市 

  合同编号:-珠(西)-011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 工业厂房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设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1

  厂房(包括厂房土建及装饰工程、自动喷淋及消火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空气调节及净化空调、动力及照明工程)

  2

  8500

  √

  √

  0000.00包干

  2

  总图工程(包括红线内厂区围墙及道路、厂区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系统工程)

  注: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 总承包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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