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2023-01-28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来料方)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来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_______%,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______________元/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

  所需的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___车站(经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______%的备损率;

  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

  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____币________元;

  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元;

  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_______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3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 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加工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来料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来料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及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技术、图纸及治具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备损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给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该产品的技术、图纸及必要治具,并承担相关知识产权责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则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及通关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地点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包装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箱、内包装箱、塑料袋、打包带、封箱胶带、添加剂,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担费用。

  3、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代甲方办理托运及通关手续,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产品交付及质量检验

  1、产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试验,并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

  (2)交付时间及地点: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向甲方交付成品。

  (3)质量标准: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质量检验

  (1)原料交接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交接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在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和已生产产品随时抽检。但甲方的抽检不应影响乙方工作。

  第五条、加工费

  乙方为甲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甲方应在_________运输及通关之前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并且乙方有权以此为由停止交付加工产品。

  第六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术、图纸及治具等,并支付加工费。

  2、乙方保证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并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应承担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义务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后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结缔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内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与本协议实质性条款不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 (产品) 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 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 原材料,并负责运至 车站 (经 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 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套负责运至 港曰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 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 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木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 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丄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 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 年为每套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 _______币 _______元; 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 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_______个月,由乙方 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 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 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 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 决,提请中国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 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 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 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 —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 — 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两国文字引起歧义, 则以—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

  1. 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 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 %.

  2. 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 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 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6

  一、卖方同意由买方提供原料进行生产(为买方生产),收取加工费用。产品的设计、规格、数量和费用率或加工费用将在双方同意的具体合同中规定。

  二、按照规定,买方同意向卖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和维修工具,总价值为_________元。

  三、为补偿由买方提供的设备费用,一个为发票金额____%的特别折扣将从加工费用中扣除。这种扣除从卖方所提供的第一批货物开始,直到设备的总价值完全得到偿还为止。买方将向卖方免费提供原料和铸模。

  四、由买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分一批或多批装运,最迟必须在_______20__年底前到达_________港,买方将向_________派遣技术人员,帮助设备的装置和提供技术上的建议。按照本协议项下生产合同规定的数量,允许有一定的损耗。买方须向卖方提供足够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须在设备到达_________后_____天内交货。

  五、对于将要加工的第一批产品,双方同意买方提供的每项设计的产量不能少于_________件,规格和质量都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样品(标准样品为买方所有,只供卖方参考)。制成品须在原料到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天内向买方发货。

  六、卖方应保护买方的利益不因质量或规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于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引起的偏差将通过协商解决。

  七、除了买方以外,卖方同意不准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买方设计项下的任何产品。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并且该期限可以通过协商延长或修改。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币____ 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8

  买方:卖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__模具

  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买方。卖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买方另行提出要求。

  六、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买方所拥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仅同意卖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买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卖方同意其不会将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卖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买方许可,严禁卖方使用本模具向除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方未能按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卖方须付给买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买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卖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生产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合同>>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使买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买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买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卖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卖方另外承担买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卖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买方允许买方免责。卖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卖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八、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市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9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2)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3)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 或 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 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 %,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 %,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分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 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 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 或 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注:来料加工是指一个工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产图纸和生产程序进行加工,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费用。

  来件装配是指外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厂按要求的规格进行装配,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费用。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生产线,专用工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人等由外商负责。合同终止时生产线及专用工具等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理。

  加工装配方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若因管理不善,来料、来件遭到破坏、遗失、使用不当或超越损耗,加工装配方承担经济责任。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是国际间经济合作的一种简便易行,有进有出,进出结合,两头在外,中间在内的贸易方式。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0

  订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GLC-1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2)GLC-2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3)GLC-3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 或 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 %,其损耗率由甲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 %,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 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 或 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关部门备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经理                   经理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 日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 渔网线厂,地址: (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 制网株式会社,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省分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传号码: 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日期) 在(地点) 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________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_____年_____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_______年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 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_____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第二条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_______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______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__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_______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_____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_____%,第二月提高______%,第三个月提高_____%,第四个月提高_____%。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____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_____%为限。

  第三条 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______ 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 ______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 省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_______%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______ %,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_______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 装船提单结汇。

  第四条 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 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 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____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_____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第六条 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_____%,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 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第八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___ 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_______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中国 渔网线厂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日本国 制网株式会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2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两国文字引起歧义,则以___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加工装配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来料、来件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本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_________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_________名、开业后_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_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_________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_____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_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_________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_________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_____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具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_贸易公司(下称授权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_________开户的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办理。乙方超过_________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任一生产加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及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技术、图纸及治具: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备损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给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该产品的技术、图纸及必要治具,并承担相关知识产权责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则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及通关: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地点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包装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箱、内包装箱、塑料袋、打包带、封箱胶带、添加剂,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担费用。

  3、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代甲方办理托运及通关手续,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产品交付及质量检验:

  1、产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

  原材料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试验,并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

  (2)交付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向甲方交付成品。 (3)质量标准:

  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质量检验

  (1)原料交接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交接3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在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和已生产产品随时抽检。但甲方的抽检不应影响乙方工作。

  第五条、加工费:

  乙方为甲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甲方应在_________运输及通关之前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并且乙方有权以此为由停止交付加工产品。

  第六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术、图纸及治具等,并支付加工费。

  2、乙方保证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并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应承担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义务: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后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结缔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内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与本协议实质性条款不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5

  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街号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产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个月内(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币元。(注一)

  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遗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障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        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条补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规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中国律师事务所)

  (签字)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一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交货时间和数量交入甲方仓库(费用乙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货款或加工费2个月后付款。超过1天,扣加工费的5%,2天扣10%,以此类推。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及制作要求进行操作,乙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乙方在生产车间必须把质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检,甲方对产品检验时,如果发现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结算货款或加工费的80%,针织只允许翻工比例在6%,梭织返工比例允许在4%。

  3.甲方在收货时发现无可挽救的质量的问题,扣货款的一半,到客户无扣款后再付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后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残次品将由生产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5.成品交到甲方仓库,如发现线头没剪干净,由甲方安排人员剪。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件扣加工费_________元。

  6.乙方在生产前送三套产前样给甲方跟单人员确认,封样方可生产。

  7.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结算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但尽量提前付给。

  8.乙方应及时配合把返工的产品返好,通知在10小时内没来_________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雇工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公司发货数量交货,如有少数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厂价扣款。

  10.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项下的加工制作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签约时间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7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是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果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注销合同,要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______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8

  甲方: 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币____ 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

  (2)数量共计________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___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20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应商全称) (以下称“料件商”) 购进本协议项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装配成本协议项下的整机,并代乙方出口销售给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机收购商全称)(以下称“整机商”)。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进口料件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机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分担:出口整机包装由乙方根据其指定的整机商的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运输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________至_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由_______至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单证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机后,应于相应整机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交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来整机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即开出相应的进料抵扣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机并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整机货款中的退税部分。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条件

  1.进料款:甲方代乙方购进料件并对外付汇,相应进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付款金额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及在海关备案的进料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2.整机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机并对外收汇,对应的人民币按照美元对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机商开来的金额为出口发货总价的正本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信用证已经开证行承兑)、货物出口报关、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天内,在扣除进料款及甲方手续费后付给乙方。

  3.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进口料件总价的_______ %,以人民币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币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上述进口料件由甲方进口并交给乙方后,若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五天内(逾期视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关清单,证据与说明,由甲方负责对外交涉,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单位专门负责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及合同核销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上述货物帐册的登记,进口货物的统计,有关单证的追还和保管,随时准备接受海关的检查,并随时协助甲方报关人员办理有关海关报关手续。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单证以供甲方办理报关手续或由于甲方不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而被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3.上述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虚报.如有走私,逃税和违章行为,责任由违者承担。

  4.按照海关规定,协议期满必须及时向海关核销.因此,本协议期满前15天内,乙方应当持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本协议的延期、终止或核销手续,且该手续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办而受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5.因整机产品质量不符、数量短缺及不能及时交货等问题而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复出口的,由乙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处罚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从境外购进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协议加工装配后所形成的整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及/或专有技术及/或其它知识产权;同时,乙方保证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整机商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

  凡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须在两天以内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取得有关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海关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中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返

国外来料加工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方式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___(经_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__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铝合金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确认并同意。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当年为每套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___元人民币;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仲裁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缮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 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