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方案

2025-03-20

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2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我县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根据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内容

  即日起至春节前及全国“两会”前后,各环保所要对辖区环境风险源单位(31家)、污水处理厂(4家)、危废产生单位(30家)及危废处置企业(3家)开展安全和环境隐患排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

  2、危险废物收集、存放情况;

  3、环境安全和隐患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职,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落实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立查立纠,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强化危废处置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到人,紧盯不放,切实整改,防止发生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督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风险源企业、危废产生、危废处置企业等,特别是危废处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风险隐患。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值班值守。成立以分局领导带队的应急小组,24小时待命;做好车辆、设备、仪器准备,如遇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五个第一要求”妥善处置。执法队、监测站同步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黔南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黔南春运办发〔20xx〕1号)、《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三安字〔20xx〕1号)、《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三党办发〔20xx〕4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交通运输春运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交通〔20xx〕2号),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17日至1月22日止,在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督导组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督查县运管、路管、海事和局质监站、工程科、重点项目业主办春运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抽查县运输企业、在建工程企业自查自纠和公路隐患整改及保畅工作情况。

  二、成立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冉旭,成员: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派员组成。重点检查: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及相关桥梁、隧道等运行情况;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大中修等项目现场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相关施工项目中高边坡、高填方、支架施工、基坑开挖、施工用电、民工驻地等危险性较大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公路隐患治理情况等。同时,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发〔20xx〕101号)文件要求,一并做好治超相关工作。

  第二组 组长:和铸,成员: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派员组成。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情况,春运期间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和企业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情况;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动态监控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教育和紧急避险培训情况;城市公交运营安全防范情况等。同时,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发〔20xx〕101号)文件要求,一并做好治超相关工作。

  第三组 组长:杨光伟,成员:县地方海事处派员组成。

  重点检查:《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水上交通“打非治违”等活动开展情况。

  第四组,组长:黎天伦,成员:从局各单位(科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和领导带班值守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注意交通在建项目中相关的桥梁、隧道、办公驻地、民工驻地、“三高”(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施工场地(拌合场、钢筋加工场等)、施工便道、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地质灾害隐患路段,民工安全培训,爆炸物品管理,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桥梁隧道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等。

  第五组 组长:覃毅,成员:从局各单位(科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和领导带班值守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注意交通在建项目中相关的桥梁、隧道、办公驻地、民工驻地、“三高”(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施工场地(拌合场、钢筋加工场等)、施工便道、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地质灾害隐患路段,民工安全培训,爆炸物品管理,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桥梁隧道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刻领会这次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严密组织,统筹兼顾,举一反三,立即行动,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要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单位、本检查组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管、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做好工作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行业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局挂牌督办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检查组于1月24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局法规科。

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南通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xx〕61号)、《南通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xx〕239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皋安委〔20xx〕22号)相关要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执法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

  以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废气焚烧炉、危险废物贮存或自建利用处置设施以及核与辐射贮存应用等类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特别要针对低温冰冻天气特点,关注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生产贮存物料混合存放,贮存场所密闭引风不畅,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可能发生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等隐患的排查整治。

  危险废物处置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库有关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落实情况、贮存设施管理和利用处置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方面,重点检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到位;检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使用和维护是否开展安全评估论证,部分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设施设备是否进行专业安全性评价等。

  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做到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检查应急预案备案、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方面,督促企业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邀请专家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月8日-20xx年1月15日。

  四、检查分组

  共分六个检查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市分管领导,黄晓勤局长。

  成员:陈志阳、杜磊,专家一名。

  负责检查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如皋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国胶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三局负责检查:

  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江苏隆昌化工有限公司、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如皋市波涛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泰利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新瑞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组:

  带队领导:崔恒勇

  成员:马宏兵、许勤、缪柳柳、黄耐学

  负责检查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江苏宏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海纶染整有限公司、如皋诚信热镀锌有限公司、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化工园区分局负责检查:

  南通市泓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通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通亨得利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震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康恒化工有限公司、如皋市龙阳染整有限公司、江苏万和铝业有限公司、南通瑞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市宏茂铸钢有限公司、如皋市海华毛纺织有限公司、江苏中铁山桥重工有限公司。

  第三组:

  带队领导:市分管领导,许疆。

  成员:执法一局全体人员,专家一名。

  负责检查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南通荣威娱乐用品有限公司、如皋市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如皋市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意瑞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一局负责检查:

  南通创源电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延康汽车零部件如皋有限公司、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江苏田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祥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南通龙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通顺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伟达塑胶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神马线业有限公司、如皋市富利高漂染有限公司、如皋市恒昌印染有限公司、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江苏金元亚麻有限公司、南通华灿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威格(江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南通雷成染整有限公司、如皋市华伦漂染有限公司、如皋市大昌电子有限公司、如皋市恒丰染整有限公司、如皋市永鸿染整有限公司、如皋市科威纺织品印花有限公司、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寿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组:

  带队领导徐宣安,成员为执法四局全体人员。

  负责检查如皋市涤诺皂业有限公司、江苏明德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泰尔特染整有限公司、如皋市五山漂染有限责任公司、西东纺织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四局负责检查:

  江苏南通元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南通皋亚钢结构有限公司、南通龙洋家具有限公司、南通义恒钢结构有限公司、如皋亚点毛巾染织有限公司、如皋市盛鸿漂染有限公司、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南通中豪超纤制品有限公司、江苏金迪特钢有限公司、南通富强纸业有限公司、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如皋市春光漂染有限公司。

  第五组:

  带队领导张林红,成员为执法五局、六局全体人员。

  负责检查江苏翔鹰五金弹簧有限公司、南通华胜数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汤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江苏江海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市金双强染织有限公司、南通龙澄热镀锌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五局负责检查:

  南通市汇通印花有限公司、南通捷皋家具有限公司、南通玖玛家居有限公司、江苏意丽达家具有限公司、江苏巨高家居有限公司、如皋市明风堂家具有限公司、如皋金马艺杰家具有限公司、如皋饰家达木业有限公司、南通恒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如皋市万达金属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六局负责检查:

  南通恒强织造有限公司、南通凤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通市亨大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创合橡塑有限公司、如皋市新纪元展示用品厂、江苏凯讯达高铁传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思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通玉兔集团有限公司、南通聚星铸锻有限公司。

  第六组:

  带队领导苏燕,成员为执法二局全体人员。

  负责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新敦煌染业有限公司、如皋市协和印染有限公司、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

  以下单位由执法二局负责检查:

  如皋尔昕家具有限公司、勤禾家具南通有限公司、南通中海钢结构有限公司、德禄家具(南通)有限公司、江苏天睿塑胶有限公司、南通尔昕木业有限公司、江苏海直格家具有限公司、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如神重工有限公司、如皋市人民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南通康比电子有限公司、南通皋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新空间幕墙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执法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分局、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本次专项安全执法活动。相关科室、分局、监测站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安全执法检查任务。检查时,各组负责填写《如皋市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统计表》(见附件),同时将此表和整改材料报送执法局办公室汇总;执法局办公室要及时将检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市领导,并于2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安委办留存备查。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此次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对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或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和执法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跟踪督办,闭环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环境违法信息与环保信用评级挂钩,强化环保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威慑不法排污企业。

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按照《蛟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蛟政〔20xx〕268号)文件要求部署落实蛟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三)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蛟政〔20xx〕302号)文件,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按照《上杭县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杭安办〔20xx〕28号)和《转发上杭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蛟政〔20xx〕296号)文件要求,着力加快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害识别,并登记建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开展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建筑项目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 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等情况。

  2.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

  3.道路交通。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情况;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加强生产、储存、装卸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设施、设备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和运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加强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5.消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 易爆单位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加强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 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重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齐、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油气管道定期检测;严格审批油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单位生产装置、管道和液化气罐区、充装站(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液化气站点,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7.食品药品。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8.其它行业领域。是否按照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和检查要求是否明确,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式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部门要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安委会,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

  (一)建筑施工、燃气及输管线领域。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汉善牵头组织实施,由村建站具体牵头负责。

  (二)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由副镇长黄庆鹏牵头组织实施,由安监站、企业办具体牵头负责。 

  (三)林业领域、地质灾害和打击矿山企业非法开采行为。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如粮牵头组织实施,由林业站、国土所具体牵头负责。

  (四)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由镇党委副书记丘能柱牵头组织实施,由消防办具体牵头负责。

  (五)道路交通领域、学校领域。由党委宣传委员李方东牵头组织实施,由派出所、交管站、教育办具体牵头负责。

  (六)环保安全、畜牧领域。由副镇长蓝锦荣牵头组织实施,由环保站、兽医站具体牵头负责。

  (七)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廖新莲牵头组织实施,由市场监管所、食安办具体牵头负责。

  (八)敬老院民政领域。由副镇长廖春荣牵头组织实施,由民政办具体牵头负责。

  (九)农业农机安全领域。由副镇长伍传熙牵头组织实施,由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具体牵头负责。

  (十)农电、水利设施领域。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傅明祥牵头组织实施,由供电所、水利站具体牵头负责。

  (十一)各行政村辖区领域。由各村挂村工作队牵头组织实施、由各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

  四、工作要求

  镇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落实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停产停业整顿。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表、隐患台账、工作总结报镇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