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篇1
温州外国语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完全中学,是温州市面向21世纪的十大名校之一。为扩大优质教育辐射面,更好地服务全市人民,特制定20__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以招收具有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部分温州所辖县(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__年计划招生400名。
三、报名条件
要求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品行优秀,热爱学习,身心健康,能适应寄宿生活的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__年5月19日8:00--5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温州外国语学校校园网报名(网址:http:// www.wzfls.)。
无法网上报名的,持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1日13:00-17:00至学校报名。报名处设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校区观潮书院8幢201室。
温州外国语学校与温州绣山中学本部不能兼报。
五、面谈
时间:20__年5月25日(星期六)。
地点: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校区。
流程:面谈当天,报名审核通过者将分时间段分批次到校面谈,各生具体面谈批次与时间段安排,学校在5月25日前以短信或通过校园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六、录取
根据面谈成绩择优录取20__级初一新生,报市教育局直属处审核确定,通知学生家长缴费确认,并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校区报到注册。
七、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5万元(含住宿费)。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规范操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过程监控,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它
(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或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均视为自动放弃;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招生录取;学校实行全寄宿制就读;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学业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三)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霓贤路233号;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篇2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学校服务片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依据。所有小学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确保免试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规范办学、均衡分班
各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意做好幼小衔接。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坚持“零择班”原则,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各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继续推进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今年云龙区、鼓楼区各拟定6所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招生,泉山区今年5所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把控规模、统筹调剂。
各校应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数量,按照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规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或生源严重不足的,报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同一住房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根据要求,具有各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③父母在区内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房产证(居住证)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从20__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区特教中心就读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云龙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特殊教育中心报名;鼓楼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牌楼培智学校报名;泉山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泉山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__年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另外,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云龙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__〕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相关要求落实方案。
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全面禁止借读
各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学校借招生违规收费。要严格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各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特殊情况学生,各校应予以接纳,不得拒收。
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关键词:各区招生时间和条件
云龙区
招生时间:
20__年云龙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云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鼓楼区
招生时间:
20__年鼓楼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泉山区
招生时间:
20__年泉山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泉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关键词:各区施教区确认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下列情况之一者,持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户籍或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居住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①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四)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另外,泉山区有关“惠民包”楼盘业主的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区政府惠民入学条件执行。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农业技术培训,努力培育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劳动者,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计划从20xx年开始到20xx年,在培训体系完善上,通过资源整合,考核认定一批县级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达到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要求;在农民素质提高上,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完成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培训2.5万人、完成“绿色证书”培训1.0万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1.4万人次。
根据以上目标计划,今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0.375万人(失地农民培训0.125万人),完成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培训0.6万人,完成“绿色证书”培训0.25万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4万人次。
三、实施办法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持有本县农村户口(包括因土地征用、撤村建居而农转非户口)的农村适龄劳动力。
2、培训基地。依托各类培训学校、企业及推广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同时认定一批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县级农民培训示范基地。
3、培训内容。坚持实用高效和符合农民需求、市场需求、用人用工单位需求的原则,实行按需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城乡经济发展趋势、基本权益保护常识等。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家电和机械修理技术、建筑技术、制造技术、餐饮技术、社会服务、加工技术、市场营销知识等。农业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增强农民环保和食品安全意识的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化生产等知识。学历培训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双证制”教育。
4、培训方式。在注重实际技能的前提下,根据农民实际,区分不同的对象和不同专业,实行长短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和远程教学相结合、“订单式”与“定向型”培训和委托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实施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协助农民素质培训机构选择属地企业作为培训的实习基地,增强培训效果。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当地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劳动力需求信息,提高培训就业率。
5、培训师资。依托培训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技术力量,组建培训师资团。基础课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专业课教师选聘有相关知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高级工、技师担任。每年对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训。
6、培训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理论考试一般在教学点进行,由培训指导老师实施。操作考试由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可委托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巡考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培训标准。国家已有职业标准的,各农民素质培训机构(企业)要按照标准实施培训。暂无职业标准的新开设专业,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要根据专业需要提出申请,报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8、培训管理。参加素质培训的农民,经考试合格,颁发《桐庐县农民素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学历教育的农民,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颁发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在本县范围内具有与劳动部门颁发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效力,用人单位不得歧视。
《培训证书》有效期限为8年,到期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职责分工
农民素质培训要按照“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综合协调,拟订全县农民素质培训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培训经费安排方案;承办县级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认定,负责《培训证书》的管理;组织对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编发培训信息,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
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农办具体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做好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被征地农转非农民和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由县经贸局、建设局、旅游局、总工会做好配合;县农业局负责会同县林业局、科协、妇联等部门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农民学历教育(含农民“双证制”)和职业高中教育。
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工作,对本地农民素质培训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本地农民的培训政策和培训计划,落实本级培训经费和结算工作,抓好农民学籍档案管理,及时总结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并进行反馈。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建立农民素质培训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截留。各乡镇(街道)也要按当地总人口每人3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各类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加强对本单位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农民按照自愿、实用、就近、方便的.原则和招生范围选择培训点参加培训,政府资助或补贴的培训费用以发放培训券等方式结算,不能兑现和转让。
六、抓好就业创业服务
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要引导从事相同培训项目的农民学员建立专业协会,通过协会形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同每个参加培训农民的联系,掌握学员的技能使用情况,搞好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要积极发挥农村信息网的作用,及时为农民提供企业用工、生产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要注意培育劳务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国外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应参照吸纳下岗工人就业的政策实施补助,努力为自主创业的农民提供政策支持;对受训农民办理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村干部的选拔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的聘用,以及贷款、承包、新项目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各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要承担受训农民的安置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