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2025-01-13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和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建设人文魅力核心区为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老旧小区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入手,着力打造美丽五华、美丽乡村、美丽家园。20xx年,全面动员、全民行动,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20__年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辖区负责。办事处领导负责网格责任制结合起来,把管理城市与经营城市结合起来,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管理下沉、重心下移、职责明晰,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针对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按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要求,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薄弱环节,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全民动员,社会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及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动员辖区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经营户等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城市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健全机制,长效保持。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效保持相结合,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积极探索城乡清洁工作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的路径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长效保持、永久保洁。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华山街道办事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及社区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政策,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其中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络化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和要求,依法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占道经营屡治屡弹、工地管理不规范、渣土泼洒污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及乱排乱倒、乱贴乱画、流浪乞讨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六大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明显好转,城市更加宜居。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xx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xx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1)整治“门前三包”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对“门前三包”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街道和社区要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商家、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考核、评比,不断提高“门前三包”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华山街道办事处配合城管、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绿化、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进“门前三包”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切实提高“门前三包”的实效性。

  (2)整治占道经营屡治屡弹的乱象。加强联动执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进行坚决取缔。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重点整治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的行为;重点整治在城市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道路非法经营、占道经营及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的行为。在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的基础上,挖掘市场潜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引摊入市”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以保护城市生态安全和健康,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文化内涵,提升绿地景观品质核心。

  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__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宜居与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全镇私搭乱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旧州镇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金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克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来燃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李林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锡七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任虹静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法委员

  朱波涛党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娄然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何愚副镇长人选

  杨丽人大副主席人选

  朱庆国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贺梦凡党政办负责人

  汪时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小珮科宣中心负责人

  刘传兴综治办负责人

  刘涛征拆办负责人

  刘礼林村建站负责人

  杨先宏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周立国土所负责人

  李明经发办负责人

  梅华督查办负责人

  黄甜财政分局副局长

  游滨城管中队队长

  伍玉琴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林显兰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任人

  杨仕通市场监管局旧州分局局长

  刘航宇旧州派出所教导员

  谢鹏交警中队队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征拆办,何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务。

  (一)窗体顶端

  (一)工作宣传组

  组长:王锡七

  成员:吴小珮、李明、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按照动态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车载播放、悬挂条幅、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向辖区内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针对个别村(居)私搭乱建的多发形势,将派专人驻点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时间要求:20__年6月1-长期坚持

  (二)摸底排查组

  窗体底端

  组长:何愚

  成员:游滨、刘涛、吴小珮、刘礼林、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照清理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受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私搭乱建的农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时间要求:20__年6月1-7月30日

  窗体底端

  (三)私搭乱建整治组

  组长:何愚

  成员:刘涛、周力、刘礼林、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情况,制定详细的集中清理整治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镇区及公路消防车辆通行、影响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传播隐患的私搭乱建,作为前期清理整治重点,在每个村(居)选择3-5个私搭乱建严重的住宅作为突破口,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拆除,将整治工作全面推开。对已拆除的私搭乱建,要及时进行销号。对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时恢复耕地或进行绿化、硬化。

  时间要求:20__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复垦整治组

  组长:詹克志

  成员:汪时胜、周立、刘涛

  工作职责:拆除建筑后,指导农户处理好建筑垃圾,并协调上级部门对恢复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复垦验收。

  时间要求:20__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综合维稳组

  组长:娄然

  成员:刘传兴、伍玉琴、林显兰、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对拆除工作过程中不配合的农户,进行依法处置,并做好维稳解释工作。

  (六)工作督查组

  组长:李林海

  成员:梅华、石斌

  工作职责:对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贺梦凡

  成员:吴小珮、黄甜、刘涛

  职责:一是保障开展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所需要的配套资金及物资。二是保障私搭乱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人员调配。三是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

  (八)验收评估、总结组

  窗体顶端

  组长:何愚

  成员:刘涛、周力、刘礼林、汪时胜

  工作职责:对照存量私搭乱建管理台账,对已整治农户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清理整治成果报镇党委,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营造氛围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活动的重要意意义,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有效运转的管理模式,大力宣传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职责,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开展好整治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镇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不断部门联动,不断树立大局观念,团结协作,努力配合,全镇一盘棋的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股室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强烈推进整治的确深入开展。镇级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危险废物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厂内自查。各企业自行组织厂内检查,主要检查厂内卫生死角,有无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混入生活垃圾等现象;检查台帐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是否落实“防雨、防渗、防散失”措施、核对危险废物贮存数量。

  2、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形成我县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动态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危废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各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验收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反映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倒买倒卖、非法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违法行为。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快危废处置能力建设。自20xx年5月我县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朗地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全县危险废物处于无处处置的状态,给我县危险废物管理带来了困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自身需要,必须加速处置能力建设,我局将督促和指导朗地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该公司年底投入运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危废申报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各单位要按时向我局申报危废产生、处置和贮存情况,根据省厅要求于每月5日前在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上月危废数据,并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我局报送危废季报表(附件1),报表要加盖公章。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当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2、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档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置、相应岗位和车间。危废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录制定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场所。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防腐处理,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各类化工原料包装袋(桶)应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各类副产品应取得相应的质量标准方能出售,危废在厂内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我局批准。

  4、加强职工培训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转移,并在转移后三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我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联单保存期限最少为五年。

  四、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8月)各企业对固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确保不遗留一个隐患。

  2、整治第一阶段(20xx年9月)县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各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3、迎查阶段(20xx年10月~11月)。迎接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抽查,各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台帐迎接省厅检查。

  4、整治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根据省厅和市局检查要求进行第二阶段整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5、总结阶段(20xx年3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5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创卫工作为契机,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重点,以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实现县城居住小区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目标,增强城市整体功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小区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通过整治,使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整治,为我县顺利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整治内容、标准及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一)整治内容

  1、小区内环境卫生

  2、小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乱挂、乱晒的行为

  4、小区内乱张贴垃圾广告

  5、小区内垃圾死角

  6、小区内种菜的行为

  7、小区内放养家禽的行为

  (二)整治后应达标准

  1、小区内路面干净,无明显积水,排水沟渠畅通

  2、小区内无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无乱挂、乱晒、乱贴的现象

  4、小区内无垃圾广告、无垃圾死角

  5、小区内无垃圾乱倒现象

  6、小区内无放养家禽及其它动物的行为

  7、小区内无种菜现象

  (三)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1、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做到文明礼貌

  2、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理制度公开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及绿化等服务到位

  5、制定高度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1、整治时间:20xx年5月25日—20xx年6月25日

  2、整治步骤

  ⑴自查阶段(20xx年5月25日—6月2日)。各物业企业按照这次小区整治的具体要求针对所管小区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

  ⑵整改阶段(20xx年6月2日—6月15日)。各物业企业对小区存在问题按照县委、政府创卫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物管办,由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⑶检查验收(20xx年6月15日—6月25日)。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县内小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小区物业管理整治,既是创卫工作的需要,也是小区业主的意愿,更是各物业企业自身的职责,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整改当作企业的一个重大事件来抓,要把小区整改的意图传达至每个员工,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这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督查。房管局检查小组要至始至终对这次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对这次整改中的物业企业整治表现进行考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把这次整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内容。对拒不参加这次整治工作的物业企业,将不予年检。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7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同比改善%;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

  (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三、具体措施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强化源头防范。

  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强化过程监管。

  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

  3.强化分类控制。

  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 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1.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

  2.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3.公路扬尘污染控制。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二)针对“乱摆放”问题

  1、遵循“谁搭建,谁清场(清运)”的原则,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由活动主办方负责督促搭建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处理,恢复原貌。

  2、工程建设垃圾由项目建设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清运。

  3、新购设施、设备等拆卸的外包装由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督促设备供应商及时清运。

  4、生活垃圾、快递物品外包装等,应投放进校园垃圾桶或在垃圾桶附近位置堆放,由后勤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三)针对“乱张贴”问题

  各单位和师生要严格执行《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加强校园张贴物及宣传横幅管理的规定》(沪健医宣〔20__〕1号),进行张贴物张贴和横幅悬挂。重点要做到以下方面:

  1、张贴前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宣传部或团委)审批,加盖“张贴专用章”。

  2、在指定场所和地点张贴和悬挂。

  3、对于过期的张贴物和横幅应及时清理。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巡查。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成立学生巡视队,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式再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及时提醒、制止,督促处理。

  2、加强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工作人员要登记在案、拍照取证,对违规停车现象将开具《车辆违规停放告知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应及时批评教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的严重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问责追责。

  3、挂钩考核。对在集中治理过程中屡教不改、产生负面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与对单位、个人的考核挂钩。

  4、形成长效。相关负责部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布局优化,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9

  为构建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降低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保障线,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xx年底,全区校园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吴雪慧局长任组长,李可可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湖里区教育局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风险点情况描述、风险类别、风险点详细位置、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隐患情况、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在建工程、老旧校舍、大型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和周边治安状况。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iv级(低风险)、iii级(一般风险)、ii级(较大风险)和i级(重大风险)四个等级,依次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学校绘制成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期间因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3.教育系统预判。区教育局将结合学校预判情况,针对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湖里区学校危险因素告知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治理隐患。各校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的风险分级信息,编制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区教育局将组织对适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与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的作用,与相关联防联动部门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校园要加强校舍、消防、校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校园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xx年4月)

  各校园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xx年5月—6月)

  各校园对照《厦门市学校安全风险清单表》,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完成制定“一校一册”建档工作。区教育局择优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xx年6月—11月)

  各校园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校园要严格落实责任,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区教育局将结合年底综治考评对各校园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学校“一校一册”建档情况进行考评督查。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xx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1

  为加强对我市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肃查处非法捕杀、毒杀、收购、运输、销售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无非法猎捕、无非法运输、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环境的行为,包括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违规栽树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螺蚌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

  (三)深入湖区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深入林区全面清除下套、铁夹、电网、埋设诱捕器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全面清查车站、码头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通道、集散地、销赃窝点;

  (六)严格管理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湖区活动的人群,完善湖泊承包经营档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各类猎杀候鸟和破坏湿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历时5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责任制度,落实保障经费。收集湖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及进入林区可疑人员信息;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湖区、林区一线乡(镇、场)、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充分利用各种可用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地要集中在湖区、林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对湖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保护力度,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冯孔茂、市政法委副书记肖立新、市财政局副局长曾华生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荣君、市监察局查秋玲、市农业局孙维钢、市工商局郭白、市林业局陈石记、市森林公安局严知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和督导,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地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方案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号码)请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开辟专栏专刊,高度重视并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担当专项行动的主力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要加强对渔网和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销售;各级公安和森林公安要组织必要的警力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要继续加大缉枪治爆专项力度,全面清查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火药枪等非法枪爆物品,要加强对军械枪迷和狩猎者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土杂品经营门店管理,禁止销售用于捕鸟天网、铁夹、套、诱捕器等破坏野生动物有害工具,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2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别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等基础信息,建立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管理台账(见附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安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完成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相应部门对全区成品油企业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对社会经济发展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后,为确保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加油机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不受影响。

  (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未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业主,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保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同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六)新建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如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成品油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督促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按环保相关标准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达标验收。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实施、督促检查验收。

  公安、质监、安监部门分别负责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消防、计量、安全设施性能影响的检测验收。负责对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

  (二)监督管理。

  1.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检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2.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三)宣传保障。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发布违规排放油气污染物企业名单,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监督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以减少事故总量,严防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管理力量,提升治理能力,整顿顽症痼疾,提高安全、文明意识,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防护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城固建设。

  二、工作目标

  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止亡人事故,取得整治大成效;规范交通标志标牌,肃清道路顽疾,保障道路大畅通;紧盯重点时段路段,严查重点违法,开展秩序大整治;综合施策共治,完善道路防护设施,推进隐患大治理;创新宣传技战法,延伸覆盖面,促进安全意识大提升;全面实施路长制,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管理大体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镇上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村(社区)支书、镇安监站成员、镇公路所成员、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所,张喆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所具体结合日常事务,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长下坡、桥梁、平交路口、桥涵隧洞、临水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施工路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等。

  (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重要敏感节点,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节日、学生上放学等集中出行时段。

  (三)重点违法。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2日至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等形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目的、意义、措施、进展和成效,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月11日至6月20日)为整治实施阶段。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村(社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肃清交通顽疾,完善交通设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对整治期间交通事故情况、道路通行环境、交通违法查处、安防设施建设车辆隐患治理、安全意识提升和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我镇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事故多发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事故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点段,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行常态化管控。三是集中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道路安全隐患以及平交路口、“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停车”等道路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农村无牌机动车,逐一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认真研究隐患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村落实)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一是加大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处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突出节假日、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镇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启动农村交通劝导站,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严把出村、出镇关口,做到违法必究。(派出所负责,各村落实)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义务,落实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各项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和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镇宣教办负责,各村落实)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路长制”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考核,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各村(社区)协作,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重点车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摸清辖区车辆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要在农用车、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标识。(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各村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狠抓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研究推进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找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迅速开展整治行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整治、重点群体宣传,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建立问责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或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分局统一协调各班组以及公安、建设、林业、国土、工商、安全等管理部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二、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是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骏、张晓蔷

  副组长:马宏继、蒙静

  组员:班宇波、尹玉川、薛贵春、介武林、杨跃飞、温建军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挡案,重点治理,要将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2、各班组、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3、各组、站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到班组日常工作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及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6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xx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8

  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把违法犯罪降到最低限度。

  综合治理目标

  1、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职工犯罪,六害案件,违反和涉外案件为零。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发生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3、重点岗位人员登记造册率%,企业职工管理机构资料健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设施建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防与特防、技防相结合,防盗窃、防抢劫、防火灾、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保障邮件、票款和职工人力安全。

  5、不发生越级上访案件,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并力争解决在基层。

  6、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搞好协作,专门机构发挥作用。

  7、杜绝恐怖暴力事件的发生,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8、青少年底数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以内,建立健全帮教组织和措施。

  9、及时处理及内部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发生在单位各种案件和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企业发生的各类案件。

  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1、经常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查破一般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查破重大、特大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

  2、合同相关部门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认真落实综合目标责任制和邮政通信安全、维护企业内部政治、治安安定和稳定。

  4、贯彻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部暑。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职工、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和用法。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金库、邮资票品库、储蓄营业邮件作业生产场地、现金押运等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邮政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邮政局(所)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并经常组织专业对口检查,遗留整改隐患和漏洞,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邮政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制度,开展治安形势教育和治安安全检查,以稳定的大局出发,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强保卫队伍思想,业务和组织建设,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8、积极开展安全创造活动,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实抓好各单位、各部门协调一致,依靠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手段,解决企业治安问题。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19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0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总体目标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1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2

  为严厉打击全镇违章违规电焊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法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基础、加强监管,促进全镇电焊作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是细致排查,务求实效。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村(居)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推进电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请于5月23日前将本辖区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至镇安全办。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3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激发广大群众主动监督、共同参与及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活动的知晓率。特在《住建视窗》、《山亭手机报》开辟“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宣传专栏,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有奖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舆论氛围,倡导文明新风,鞭挞不文明陋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26日-20xx年8月26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山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采取城乡环卫一体化知识问答、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等形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题目形式

  1、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相关活动内容、建设内容、宣传口号。市民可通过《山亭周讯》、《住建视窗》、山亭翼云网、山亭手机报、山亭政府网、山亭广播影视台新闻节目等了解相关情况。(题目采取单项或多项选择题两种形式,每期设置一个问题)。

  2、城乡环卫一体化全民监督“拍客传奇”活动:广大市民可用DV、手机、相机拍下身边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点点滴滴,向我们投稿。拍摄的照片、视频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画面,包括身边文明行为、环境保洁劳动者、志愿者的.文明行为、城乡环境卫生新面貌等。

  2)少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包括环境脏乱、破坏环卫设施、随地吐痰、车外乱扔垃圾、车辆乱停乱放、不遵守公共秩序等。

  (二)题目公布时间

  每周二、六在《山亭手机报》早报刊登“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问题及答案和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获奖图片,并同时公布获奖者信息;《住建视窗》每月两期择优选登全民监督‘拍客传奇”图片、视频。

  (三)参与方式

  1、市民可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其中一种方式参与回答问题,手机短信请发送到、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tcxhwyth@163。com)。答案中请标明“第×期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知识问答答案”字样。每期知识问答答题时间截止日期为下一期问题播发之前。

  2、市民可直接以图片、视频的方式投稿,将图片、视频发送到(stcxhwyth@163。com)。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100字以内现场描述,同时注明拍摄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四)评奖方式

  1、按收到问题答案时间排序选取获奖者。

  2、我们将从发送的照片、视频作品中择优选取1篇予以奖励、刊登。

  获奖者名单将在下一期活动中公布,市民可通过《山亭手机报》、《住建视窗》或登录山亭翼云网手机报栏目查看获奖情况。

  (五)奖项设置

  每期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奖问答观众1名,每名获奖者奖品为价值50元的奖品一件。每期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全民监督随手拍“拍客传奇”1名,每名获奖者奖品为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件。同时,每周从参与回答者中抽取一名幸运者,并奖励全年山亭手机报一份(共36元)。

  (六)领奖方式

  获奖者可凭本人手机号码在公布获奖之日起15天内到山亭区住建局一楼东信息宣传科领取奖品,过期不领取奖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征文、图片等内容一经选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内容。

  2、所有参选稿件须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保证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参加资格,后果自负。

  3、视频规格为720P以上,MPG/AVI格式。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4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溪办发电〔20xx〕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委全会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全县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全面遏制新增,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清理存量”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思路,落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确保新增为零”要求,从20xx年5月11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规范建设秩序,优化美化城乡环境,建立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增强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站位全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同步推进镇村违法建设全域治理工作。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认定违法建设,规范违法建设处置程序,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治理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积极稳妥,边查边改。坚持先易后难,注重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立即组织整改。

  (四)群众参与,共治共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违建治理为了人民、违建治理依靠人民、违建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引导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抵制违法建设。引导广大群众积板参与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措施

  (一)杜绝新增。建立健全以各村、镇直各单位共同参与的违法建设监管网络,厘清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动,对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对5月11日之后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管理,正在建设尚未完成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确保新增为零。

  (二)全面摸排。建立镇、村联动摸排违法建设工作机制,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为各村的摸排员及信息员,对本辖区的新增违建、存量消除、违建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违建情况,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工作推进实行日督办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点半以前向镇违建治理办公室报送当日进度,镇政府每周一工作例会专题分析、研究违建治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其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牵头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责,联防共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分类处理。根据摸排情况,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积极稳妥”原则,及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体量、规模、位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形成原因、利用现状等因素,按照镇、村二级联动机制,分类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效。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超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

  (五)巩固提升。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联防联控、快速发现处置报告、信用惩戒约束、考核评价及举报投诉等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违法建设能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步骤

  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内20__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日)至20xx年5月期间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设存量,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全面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台账全。

  (二)分类处置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全面依法依规、分类限时处置违法建设。

  (三)巩固深化阶段(20__年1月-20__年6月)。在全面

  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控违查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20__年1月1日以前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消减存量。

  五、工作分工

  (一)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实施;负责定期研究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协调、督办检查;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关于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巡查、管理、查处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1.各村职责。负责负责本村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巡查、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第一时间向镇政府上报;会同镇国土所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和依法强制拆除工作。负责矛盾化解、维稳等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镇直各相关部门对各行业内违法建设负监管责任。

  镇纪委: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党员干部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想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社会维稳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司法机关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违规使用在基地、耕地非量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排查和处理。

  镇河长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河道、湖库、水源地等违法建设进行模排和处理.负责查处并组织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泄洪的建(构)筑物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各类临河、跨河、拦河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涉河、临河建(构)筑物的巡查、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国土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进行受理、审查;按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对规划违法案件进行认定,并向执法部门出具规划违法认定函件。

  林业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集体林地、无证开山、无证采伐、批少占多及毁林开荒等违法征占林地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供电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断电、等相关措施。对违法建设工程不得供电以及办理施工生产、生活及商业用电报装。对自行违法搭电的,供电部门应立即拆除,停止供电,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派出所:负责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对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司法所: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咨询,组织、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镇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迅速部署、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密切协作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查处任务重、工作头绪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特别在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拆除等环节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动联办、重拳出击,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方案中没有涉及具体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参与治理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自加压力,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横幅、流动宣传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治理工作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力争形成人人了解、关注、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的局面,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依法拆除,达到处理一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把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各村、镇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考核问责,对工作开展迅速、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理想的依纪依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凡发现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者支持违建、工作弄虚作假、阻碍或者影响查违治违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特别是因巡查、监管、执法不力,造成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5

  为切实做好我市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规范、稳妥有序整改验收,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确保向常态化监管稳步过渡,真正引导行业守住法律底线、政策红线,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坚持小额分散功能,定位线上经营模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标准,严格把关。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对于网贷监管规定未明确的行为,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并重点把握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线上经营、合理定价、专注主业等原则,穿透式界定业务实质。

  2.分级验收,明确分工。切实把握整改验收质量与时间要求,坚持质量优先,明确省、市、区三级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整改验收程序,保障工作扎实开展。

  3.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主观整改态度等分类处置。对主动有序、无风险退出的,对以往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酌情不予处理;对不配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整改验收具体业务合法合规性标准坚持科学制订,及时公示机构整改验收信息,接受社会及行业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验收专责小组

  在市互金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框架下,成立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专责领导小组(以下称为验收专责小组),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评估、验收结果审查等工作。组长由市金融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为成员单位,并选派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处级干部)为小组成员。市验收专责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含审定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承担。

  (二)设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

  在市验收专责小组领导下,成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称为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市金融局牵头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下设4个工作分组,具体负责对全市申请验收备案的网贷机构进行初验。每一个工作分组的组长由市金融局相关处室同志担任,其成员包括:市金融局工作人员、聘请的第三方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1.市金融局: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为:一是牵头制订全市整改验收方案;二是组织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整改验收培训;三是开展初验及指导等事项;四是牵头制订风险应急处置市级预案,督促、指导相关区做好风险防控。

  2.市网信办:负责协助和支持市金融局加强整改验收的网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收集有关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等。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网贷机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依法落实各项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

  4.市工商局:依法查处相关违法广告;依法对涉嫌违反工商规定的网贷机构予以处置等。

  5.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和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由省市联合整改验收的网贷机构、市初验的网贷机构,不改变注册地所在区日常监管与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改验收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整改验收有序推进。同时,各区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协调区工商、公安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机构退出环节履行相应职能,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事件的底线。

  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牵头对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进行审核验收工作,可协调区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材料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以书面意见(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正式提交市验收工作小组,同时,在省、市互金整治办指导下处理网贷机构退出、维稳等事宜。

  6.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专项整治相关方案及部署要求执行。

  三、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

  验收工作组成员、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验收工作的处室(科室)相关同志,参加由省金融办联合广东银监局开展的整改验收专题培训。

  四、验收及基本流程

  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办P2P分领域整改验收时间安排,整体上我市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等工作。

  (一)省市分级开展验收

  根据网贷机构业务规模(以20xx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下同),分级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其中:业务规模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初验结果按程序报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联合出具。

  (二)基本流程

  1.机构自评并申请验收。网贷机构自评认为整改完成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申请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评报告(含相关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电子合同(样本)、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并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承诺函,承诺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申请材料按省有关规定执行)。20xx年3月10日后受理网贷机构的验收申请。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20xx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

  2.网贷机构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审核。区金融工作部门应指导督促网贷机构尽快提交自评及验收申请相关材料,区金融工作部门收到一家网贷机构申请材料,审核一家网贷机构,提交一家网贷机构审核结果。区金融工作部门除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外,还需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实质性现场检查,可通过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查实查透问题,严防“带病”通过验收。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对每家网贷机构形成审核报告,明确提出审核结果意见(需出具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并报市验收工作小组。

  3.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市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初验,视工作情况,可采取与区同步验收。对审核和初验合格的机构,提交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如果市验收工作小组在初验后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结果有不同意见,需说明原因并将结果反馈区金融工作部门。

  4.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市验收工作小组将网贷机构初验结果提请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确定初验结果。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行文报送省验收专责小组复核、抽检及审定。

  5.初验结果处置。

  (1)对于初步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对其初验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14个自然日);同时要求网贷机构在其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其他网贷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等的举报,经核查核实的,应当先行撤销初验合格意见并对网贷机构重新进行验收。

  (2)对于初验结果不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明确告知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机构停止新发生网贷业务。网贷机构对存在的问题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反馈并提交证明材料,经核实问题不存在或符合验收标准的,初验结果合格。

  五、严格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的政策界限

  (一)对于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日(20xx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二)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不得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三)对于《暂行办法》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xx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违规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四)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xx〕26号)《关于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整治办函〔20xx〕141号)等文件的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五)对于未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对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的网贷机构,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七)对于为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处于不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原则上要求此类机构恢复正常经营至少2个月后,按照标准予以验收。

  六、整改验收后分类处置安排

  (一)整改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及时纳入日常监管。

  网贷机构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注册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变更成功后,按照我省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申请备案登记。

  (二)整改验收未通过的网贷机构,分类予以处置

  1.对于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及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验收的机构,应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

  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跑路、失联的机构,由人行、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责予以取缔,做好退出工作。

  七、其他事项

  如国家、省互金融整治办、省验收专责小组及其他上级部门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市、区各相关部门(含市专责小组、验收工作组)遵照执行。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6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7

  为规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秩序,营造整齐、美观、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本着“规划优先、合理适量、美观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包括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绿地内以及利用建筑外立面、立交桥等设置的平面广告、液晶显示屏广告、塔柱式广告等。经初步调查摸底,共涉及25块,其中先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13块,未签订协议的6块,无法取得联系的4块,取得联系暂未提供协议的2块。

  (二)整治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石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布置、标准统一、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的标准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推行大型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权制度,促进大型户外广告规划更加科学、手续更加规范、收费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美观,营造干净、整齐、规范的城市形象。

  二、实施步骤

  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共分为三个步骤,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

  1、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清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产权归属等情况。

  2、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进行走访或约谈,详细说明此次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措施等,对明确表示拒不签订出让协议的,告知其违法事项及后果,督促产权人签订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协议。

  办公室负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定我市《城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产权人在缴费、管理、维护、公益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报局领导审议。

  (二)具体操作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重新签订广告位有偿使用协议,明确规定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其广告位实际广告收益(扣除维护、电费等成本)的15%-20%征收广告位有偿使用费,交费日期截止为8月31日。并自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重要节点及创园路线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宣传画)。对拒不重新签订协议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拆除。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归纳,对在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全局通报表扬,纳入全年个人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对自9月30日以后设立的大型户外广告一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出让,切实规范大型广告设置秩序。

  三、工作要求

  实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是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保证。各科室及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参与实施,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对拒不签订大型广告位出让协议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8

  一、行动目标

  优化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市场结构,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1、加大网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突出年审的审核力度,对问题严重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不合格的'网吧依法通知电信部门停止信号接入。专业整治中坚决取缔“黑网吧”。对网吧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要及时查处。

  2、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档案。加大各类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年审中年审不合格、证照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经营场所,坚决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处罚。

  3、实际长效管理。我们将70%以上执法人员和70%以上时间,用于一线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方案,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清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要以文明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载体,以规划和繁荣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2、专项整治期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及时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处罚情况,以编号函件的形式,通报给同级公安、工商等职能行政部门,以便同级职能部门在年审工作中依法处理。

  3、总结验收,健全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对此次专项政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建立网吧、歌厅、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将远程视频监控在线率、安装率达到100%,切实发挥技术监控的作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繁荣。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29

  为规范城区人行道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巩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成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容貌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强人行道治理,不断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名单如下:

  组长:申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祝佑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钱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向东,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一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城市管理科,钱军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陆佳、李珊、周朝旭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及抓好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及督促。

  四、整治范围

  各县(区、市)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聚焦中心城区主要人行道、沿街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广场以及医院、学校、图书馆、群众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群众生活休闲、购物旅游、集中居住场所等重点区域。

  五、整治内容

  (一)修补完善人行道基础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人行道路面修补工作力度,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便于通行。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改造后的人行道宽度不低于2米。及时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二)整治违规占道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在划定区域外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严管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等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

  (三)清理违规占道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拆除各种违规设置侵占人行道的宣传栏、杆件、箱体、阻车桩等违规占道设施以及擅自占用人行道及其两侧搭建的临时建筑物。重点整治沿街商户门店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影响人行道畅通的行为。

  (四)清理整治共享单车。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停放点,重点整治共享单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

  六、时间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__年4月底前)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人行道中断、人行道(盲道)不连续、井盖缺失沉陷、路面坑洼破损、树围石与人行道不齐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5月-11月)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研究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治坑洼破损人行道,集中整治老旧人行道,集中整治人行道板破损、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保持人行道干净、整洁、畅通、舒适。

  (三)落实长效阶段(20__年12月起)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养维护,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人行道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保持人行道完好率和通达性,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真正建立人行道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绿色出行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人行道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人行道专项净化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人行道净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联合执法。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合力。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常态开展人行道整治以及建章立制等措施,加强管理,形成长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25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从20__年5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__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30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整治行动,切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和面包车交通责任事故同比下降;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交警中队每月人均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起,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水平。

  二、整治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省、市、县道安办文件精神,蓝塘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镇长曾水清担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全面统筹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压实各村(社区)对交通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镇道安办设在镇应急办,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请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二)全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交警中队、交通执法、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保障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成本年度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针对国省道照明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全力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

  1.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清理。运用大数据平台“滴灌行动”,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严把车辆检验关。(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2.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要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交管站、交通执法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对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全面检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管站要督促客货运企业每月开展1次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车辆保养维护等管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突击检查出站前安全例检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规划建设办、安监站)

  4.加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对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

  (四)全力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劝导,限期办理办证告知。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所在村(社区)协助,扩大“带牌销售”和“送考下乡”等便民措施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大力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规范摩电销售商店带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并坚决执行。督促全镇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对发生涉摩涉电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两站两员”建设、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

  2.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交通秩序整治。要根据我镇交通秩序现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多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派出所、交警、交管站、交通执法等警种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整顿快递、外卖等城市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全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上级下拨的劝导站工作经费和劝导员工作补贴等相关工作经费。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要发动各村(社区)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农村地区小孩上下学接送的实际困难。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工作。农业农村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财政结算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派出所、道安办、农业农村办)

  2.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

  3.强化农村公路治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擁”。配合上级做好在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设立镇级、村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

  (六)全力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战,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查获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车因超限超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全面共享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相关视频和数据资源,为路面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指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定期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定期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和驻点检查,规范进出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配载,检查装载货物监管情况,依法对违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企业安装的称重设备依法监督管理,并对纳入《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称重设备实行强制检定,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加快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软硬件建设,建立完善业主、交通、交警“三方”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货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清理整治。整治期间全镇货运车辆超载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百吨王”查处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七)全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要落实交通违法抄告约谈制度,对体制内公职人员严重违法的,党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分管领导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年度考核参考。对各村(社区)人员严重违法的.,由镇纪委约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各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发动劝导员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敲门行动”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学校以及幼儿园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组织值班老师、校领导上、放学在校门口纠正家长、学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围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圩镇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各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八)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建立派出所、交警、医院、应急等单位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交通事故救援快速反应人员工作微信群;打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把交通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蓝塘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是稳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单位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推进。镇道安办要结合实际,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通报办法,要定期通报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以通报考核为指引推动整行动的开展。整治行动结束后,未能按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地方,镇纪委将约谈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

  (四)强化信息报送。有关单位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道安办的沟通关系,每季度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镇道安办汇总后报送县道安办。

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整治方案 篇3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20xx年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