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广安市前锋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决定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关爱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一)“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驻村帮扶干部结对”工作,在春节期间扎实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帮他们张贴春联、打扫卫生等,帮助每一户贫困户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二)“扶孤助弱”志愿服务活动
为贫困地区空巢老人、残疾人、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送温暖、送关爱,为他们提供亲情陪护、心理辅导、生活帮扶等志愿服务。
(三)开展“送水、电、气知识进万家”主题活动。
组织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知识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把“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重点,认真布置,精心准备,抓好活动开展。
(二)加强氛围营造,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公共区域宣传栏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工作,有效扩大宣讲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把“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及时总结活动成果,上报活动信息,做到有声势、有成效。
志愿者服务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2
20xx年3月x日是第17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根据地方文明办要求,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现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宣传造势
3月x日—x日,在全县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语;通过气象短信平台向公众发送宣传语。
负责人:刘秋霞 殷华
二、气象防灾减灾现场咨询活动
时间:3月x日上午(9:00—10:30),现场布置x点前到位。
地点:中华广场
活动内容:向社会公众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等。
具体分工:防雷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防雷中心负责现场拱门、气球的施放以及现场桌椅布置。
拱门标语为:县气象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气球标语为:
1、弘扬志愿精神建设美好;
2、共建美好家园,气象志愿者在行动。
防雷中心负责接受现场咨询服务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宣传材料;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参加人员:全体青年职工(所有不值班、无特殊情况的全部参加)。
传语:
1、奉献自我、传播文明,有爱他人、温暖社会,互助共享、追求幸福,进步快乐、美满人生;
2、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文化,打造志愿之城。
3、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4、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
5、共建美好家园——气象志愿者在行动。
6、让志愿成为习惯,让文明成为时尚。
7、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8、弘扬志愿精神、建设美好。
志愿者服务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将总局王军局长的“三个三”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推进税收服务志愿者活动在全县国税系统的稳步推进,我局决定在今年4月份启动清河县国税局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为了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逐步把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建设成为一支自律的组织,特制定《清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国税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的领导,县局成立税收服务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河县国税局税收服务志愿者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曹运航
副组长:王建福 刘雪晴 要立江 刘文崇
成 员:吴红军 耿旭华 张 颖 许晓杰 宋厚祥
姚胜军 秦瑞雪 郭秀群 韦传合 钱明岗 安立红 刘英利 吴 芳 孙金旺 尹献军 吴同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主要负责全县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二、内容与形式
纳税服务志愿者采取主题服务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结合每年的税法宣传月、雷锋日、等开展主题鲜明的纳税服务活动。另一方面,拓展纳税服务受理渠道,由纳税人或相关单位(组织)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指派纳税服务志愿者从事纳税服务活动。
1、主题服务。即围绕税收工作中的重点与热点问题,开展税收宣传、辅导等纳税服务活动。每年可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组织安排相关活动内容。通过志愿者的力量,帮助税务机关提高纳税遵从度。
2、预约服务(日常援助服务)。对需要涉税帮助的纳税人,主要是针对纳税人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诸如纳税咨询、辅导、涉税事宜代办等援助服务。
3、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性活动,根据活动要求选派志愿者参加。
三、基本原则
(一)个人自愿原则
从事志愿服务的国税工作人员,均应坚持自愿参与。一般应在本职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人岗责工作范围内的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二)无偿服务原则
国税机关组织税收志愿服务活动,除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外,均不计付报酬,不接受与志愿服务无关的附加条件。
(三)严格管理原则
税务人员可以个人自愿参加税收志愿服务活动以外的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与主办单位的要求,但不代表国税机关。
四、服务内容
(一)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企业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主要对重点税源企业、营改增企业和进出口等外贸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广泛开展听需求、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二)开展集中或经常性税收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机关、乡村提供税法宣传、政策咨询及纳税辅导;将需要涉税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税务机关,促进征纳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向社会公布纳税服务时限,公布税务部门接受投诉的监督电话。
(三)开展办税服务厅内的一般性志愿服务工作。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税收政策、各种办税程序和税收知识以及国税工作。解答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及办税过程中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
(四)参加社会其他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筹划,加强协作
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要实现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要发展成为自律性的工作组织,任重而道远,各科室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在工作中,要把这项活动与和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争取支持、积极工作、扩大影响,要注重科室间的沟通和协作,努力推动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广泛、持续、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亮点,务求实效
开展税收服务志愿者活动是推进税收服务的社会化和系统化的重要工作,为保证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性和生命力,在工作中务必突出实效性,要注意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各部门也可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创造工作亮点,打造清河国税新的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