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2024-12-09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XX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XX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范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总指挥):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 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 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

  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

  组长:秩序班长

  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交通急救电话:122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 ,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

  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 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

  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 、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2、通讯组:(客服部)及时用广播通知业主将车辆驶离车库、现场拍照,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

  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

  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4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系统构成图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个性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5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xx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xx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6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__〕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原则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二、机动车停车场点分类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由县交通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较低收费。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五、机动车停车场场点收费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六、机车车停放服务不收费范围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七、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7

  一、引进专业停车管理系统

  引进最专业做停车管理系统,专门从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智能车位引导系统和智能城市停车诱导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研发的针对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内部车的月卡型停车场管理系统,对于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起到实质性的管理效果。功能简单快捷,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的停车场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月卡型停车管理系统,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触发入口处地感线圈,该系统就能快速完成车牌识别过程,当软件识别到该车牌为月卡车辆数据库中的月卡车后,道闸便会自动抬杆放行,管理软件同时对该车辆的停车信息进行保存;车辆出场时,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对识别信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处理后会检测到该车辆为月卡车,随后便快速抬杆放行。而针对既有内部车又有外来临时车辆的小区停车场,所引进的停车管理系统包括:PM710、PM810、PM910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以及最新研发的V3信息化停车管理系统,都能提供给小区管理方选择。

  举例:V3系统对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管理流程大致是: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发入口处地感,这时候安装在快速系统控制机内的摄像机便会立即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抓拍,并将图片传输给识别软件,由软件对车牌进行快速识别,并记录下相应的信息(入场时间、停车类型等),这些信息处理完由管理软件进行保存,道闸抬杆放行车辆,车辆实现了不停车快速进场;车辆出场时,触发出口地感后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过程,管理软件在接到相关停车信息后立即对出入口车辆的车牌进行对比后结算停车费,带车主交完费用之后,道闸抬杆,车辆快速离场,无需缴费(在免费时间规定内)的临时车辆则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场。对月卡车和临时车辆的识别方式,基本是一样的,唯一的差别就是车辆出场时,系统会自动检测是否在月卡车数据库内,即月卡车识别。不同的是临时车需缴费,月卡车不需要缴费。

  二、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对物业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快捷的提高停车管理水平的途径方法,这主要得益于公安机关开展的规范社区停车管理和防范涉车案件行动。专业公司进小区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分解物业公司风险的同时,也能调解居民因停车问题而与物业产生的矛盾,如果居民的车在小区内出现了丢失、剐蹭等问题,都由停车公司负责赔偿。不过,物业公司或居民需要另外向停车管理公司付费,这一点可能是阻碍专业公司进入小区的主要因素。

  三、错时共享停车

  这是一种能有效扩大停车供给的方式,而且实现起来也不困难。因为住宅区的停车需求主要在晚上,和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需求正好错开,如果小区附近有这类机构,可以和他们达成协议,这样一方面小区的停车需求能满足,写字楼的停车难题也能一并解决,对双方都有利。这种方式的.主要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管理,特别是小区。因为小区是个较私人的空间,接受外来人员停车,势必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可以考虑采取许可证的办法。当然,错时停车方式,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设定好时间限制,否则,晚上居民回家车位还被占着,早上写字楼员工来上班了,居民的车还没开走,看似小事,都会成为纠纷的导火索。还有就是如果出现车辆被损被盗,责任如何界定,也需要在实施之前写清楚。

  四、利用周边道路夜间停泊

  在小区附近一些车流量小的非主干道路,可以考虑用于夜间停车,即在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这种方式需要和交警配合实施。某地有家停车公司专门管理私家车过夜问题,他们在同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开辟专门路段供过夜私家车停放,并实行有偿服务,每天早上,清空停车路段,以保障道路的畅通。某地物业管理公司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尝试,由他们管理的小区,一部分业主的车辆晚上就停泊在小区旁边的一条断头路上。

  五、规范停车设施和标志

  对现有的停车场地进行清理,重新划线,并设置足够的停车标志和标线,也能起到增加车位和加强管理的目的。这个方法实施起来也不难。

  结语;

  实际上,涉及到住宅停车的方面还有很多,包括合理的停车规划,适当的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的设计,等等。不管哪一方面,最关键的一点是,从小区居民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这样做,最终会创建和谐高效的停车地。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9

  一、车场位置

  内设停车场一个,约可停放普通轿车十余辆,酒店大门前设有停车场左右各5个,共计停车位20个。

  二、收费对象

  只针对不在本酒店消费的外来停车车辆。

  三、收费时间

  (1)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收费;

  (2)室外停车位每日08:00-18:00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室内停放:08:00-23:00收费10元/次;23:00以后收费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费用

  五、停车费的管理

  (1)收费暂由当班保安人员收取,统一交由队长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交至酒店财务;

  (3)停车费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门提成部分于次月15日由保安队长领取发放。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0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1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城市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2、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5、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6、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

  7、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

  8、装修情况:无。

  9、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请有意竞价人竞价前须与转让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价标的所有情况。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转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转让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受让方确定后须立即自行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一切费用自理,在规定的区域、时段进行车辆收费看管,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__]117号)。若出现丢失、损坏,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5、如遇鼓楼区单位举办活动或防台、防汛等需受让方无条件配合提供临时免费车位供使用。

  6、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

  7、转让方按现状移交停车场,移交后在停车场维护、改造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含地面划线、道闸照明系统改造增设、防台防汛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华侨小学停车场、井大小学停车场、达明小学停车场、温泉小学停车场、屏山小学停车场、新开智学校停车场、科艺宫停车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等8个停车场对外开放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次日早上7:00;周末全天候对外开放,其余时段单位自用不对外开放。剩余39个停车场为全天候对外开放。

  9、财富酒店停车场、温泉公园南侧绿地式停车场、则徐小学综合楼的地下停车场、左海公园北大门停车场、南岛渔村停车场等5个停车场为带租赁转让经营权(详见附件2),剩余租期约1-5年不等,受让方需继续执行现有租赁,转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将同期租赁收益全额转交给受让方。

  10、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享有47个停车场的全部经营权(上述部分停车场有约定不对外开放时段除外),可自主选择自营、转租或合营等经营方式。

  11、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如因受让方擅自停业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12、转让方实际提供的车位数与竞价约定的车位数(5710个),如上下浮动不超过1%,则视同转让方提供车位数与实际一致,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转让方提供的车位数少于竞价约定车位数超过1%,则转让方需提供以下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执行: 1、提供相似地段同等价值车位用于置换减少车位;2、按车位数减少的时点,按竞价中标价测算减少车位剩余年限总价值,按现值折算后返还给受让方。当转让方已提供上述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视为已按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受让方如拒不选择,视同违约。

  13、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项目资产所有权、项目收费权、经营权抵押、质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场地,三年内不允许再参与转让方任何形式的资产经营权招标(含招租)。

  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

  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

  (3)竞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 竞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

  (5)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

  (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国有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xx年9月27日17时。

  5、看样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xx年9月28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00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所有。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2

  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3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组长: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洁班

  共计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x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3把铁锹,沙袋至少20袋,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小区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1、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服务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2、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3、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4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5

  通过对图纸核实,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1101个、车库:193个,其中:负一层车位283个、车库58个;负二层车位265个、车库60个;负三层车位554个、车库75个。另外已售车位车库306个(负一层12个,负二层294个)未统计在以上数据内。

  一、保安人员配备

  根据地形地貌及各出入口数量情况,停车场保安人员配备如下:

  (一)方案1:(维持现状)

  共计:44人

  (二)方案2:(智能收费系统外移,安装于小区地面各出入口处)

  共计:38人

  二、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停车场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

  2、负责维持车场内部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发生,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负责编写保安部年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及半年总结。

  4、妥善处理客户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客户具有安全感。

  5、“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治安事件)为小区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小区的安全措施监管。

  6、负责制定夜间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对车场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

  7、适时完善、健全车场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8、定期检查安防消防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9、负责对保安部所有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0、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管职责

  1、对保安经理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4、安排和调动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填写《员工考核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1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有权调动下属人员加强某区域的管理工作,定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三)收银员职责

  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不得出错,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2、根据公司规定及计费时间按标准计算应收的车位使用费,开具收费发票,准确无误

  地收取车位使用费。

  3、每次收款均要记帐(输入计算机),现金数额应与账面数额相符。

  4、根据公司规定对失效车票及遗失车票进行查核,经查核无误后,进行补发。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5、对免费停车的车辆在验证及办理好免费结算手续后给予放行。

  6、按公司的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及现金的交接,及时缴交营业款。

  7、按照公司规定填报车位使用费收费汇总表格。

  8、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车辆引导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泊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5、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任何未经受权人士、可疑人物留连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如有需要,立即呈报上级主管或监控中心注意监察。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从容应付。

  7、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须立即呈报领班或安全部。

  8、当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留驻现场值勤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事故。

  9、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任何停车场的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车主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

  11、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泊位或车道上维修或清洗车辆。

  12、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五)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1、熟悉掌握监控室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注视车场内车辆行驶,人员进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录像,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程序处理。

  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监控室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或打瞌睡。

  3、 认真、仔细地做好值班记录。

  4、爱护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及所有物品,发现故障应立即向公司汇报。

  (六)非机动车岗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非机动车、摩托车的停放、管理、收费工作。

  2、查验车辆“停车证”,若发现停车证失效,劝其立即至管理处办理续停手续;若发现无证车辆,劝导其停放至其他地方。

  3、主动热情地给予车主以解释和引导,将各类非机动车、摩托车有序、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4、停车完毕,主动提醒车主锁好车辆,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5、对在停车区域内清洗、维修保养车辆的车主进行劝阻,保证停车区域的清洁畅通及秩序良好。

  6、为方便车主,免费为其提供打气筒。

  7、配合车库进口,维护机动车运行秩序。制止、处理在此道上的违章停车车辆,保证车道畅通。

  8、发挥工作主动性,服从领班及监控中心的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培训,搞好员工间的团结,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停车场管理流程

  停车场管理流程图

  固定车辆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

  放行进入

  开闸放行

  车辆进入

  临时车辆

  入口按掣 取IC停车卡

  放行进入

  离开时由收费员 计算收费

  收费

  上落货车辆

  摩托车、自行车

  由车辆管理员核对数据

  登记及放行

  入口按掣 取停车卡

  停泊指定位置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或发出临时泊车卡

  登记及放行

  停泊指定位置

  离开时由车辆管理放行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6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8

  1、凡本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有效的停车卡,待闸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并承担保管负责。凡使用本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无须为被停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对象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之用,其它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车辆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财务部缴付相关停车费用。

  14、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应立即向门岗管理员申报,月租卡遗失须到管理处物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并缴付有关费用。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19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范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总指挥):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 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 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

  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

  组长:秩序班长

  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交通急救电话:122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 ,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

  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 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

  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 、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2、通讯组:(客服部)及时用广播通知业主将车辆驶离车库、现场拍照,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

  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

  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0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停车难”、“行车难”的警报也在县城响起,特别是凤凰古城及其周边,更为突出。由于受用地的限制,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尤其严重。

  一、停车现状

  现状停车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没有配建的停车场,仅在滨河东西路两侧近几年新建的居住小区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车位,且不能满足小区内部居民自身的停车需求,更不用说解决外部公共停车的需求。

  相关部门也曾多次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但由于特殊的地势条件,土地成本昂贵,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难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来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取得建设停车场投资成本过大而无法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二、停车政策

  1、停车场发展模式: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

  2、车辆拥有管理政策:推行车辆拥有者自备车位;

  3、配建停车场建设政策:提高配建停车位指标,监督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实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较高标准配建停车场,按“一户1.5车位”配建;

  4、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节省土地资源,形式灵活,总量控制,分散布局;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采用政府指导、市场经营模式;

  5、路内停车政策:严格限制路内停车,控制路内停车总量;旧城区停车紧张的住宅区附近,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好的'支路设置夜间路内停车场;

  6、结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建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客运中心、公交车站、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区配建公共停车场,有效解决停车问题。

  7、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一体化;鼓励和保障高科技应用,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并在主要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研究

  1、古城停车场:针对旧城区商业服务中心,结合古城复兴改造,对古城中的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危旧民居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古城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出,整合出适量用地建设与古城未来居民数量相符的停车位,用来解决古城复兴后少量的居民停车。

  2、古城周边地段停车场:对古城周边风貌协调区,结合天桥路凤桥段改造、荣泽路改造、后小河改造、滨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两侧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边规划四处公共停车场,用来满足古城复兴后作为县城旅游景点的旅游车辆停车需求,同时为古城商业配套服务。

  3、结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在满足服务半径300米的条件下,本着布局均衡、规模适中的原则,同时保证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先考虑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个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场的规模为100-200个泊位。

  4、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控制:在城市规划中,为停车场预留用地,为城市基本设施配套提供可持续性;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如零地价等,降低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在此基础上,利用综合开发,使停车场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使停车场建设有利可图,从而使停车场建设成为可能。

  5、对于成片开发的地段,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加强停车泊位的数量控制,从而使小区车辆不进入公共停车位,减轻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压力。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1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2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1)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2)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3)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4)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D、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3

  1、目的:

  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

  X小区。

  3、职责:

  3.1物业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物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全员、门卫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采取必要措施,当值安全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汇报,公司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人员应主动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护卫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门卫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全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通知保险公司前来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物管公司办公室声援。办公室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专职安全员前往处理,同时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保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公司办公室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公司办公室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配合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3.2物管中心立即通知护卫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确认事情经过。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公司,由公司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4.4.2现场当值安全员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报交警部门同时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安全员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4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二、建设主体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5

  为了加强员工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增强消防基本技能,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决定组织举办一次消防演习。

  演习时间:20xx年11月25日,演习地点:停车场,参加人员:全体员工,演习负责人:

  一、演习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普及灭火知识,增强员工消防技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演习策划

  火灾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随时发生的。消防演习必须更加贴近实际,从而增强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实战技巧。为使演习更加逼真﹐真正锻炼员工的实战能力﹐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临时决定。

  1、现场消防资源

  停车场内共有手提式4kg ABC干粉灭火器72个、室内消火栓36个。

  2、演习过程拟定

  本次演习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是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三个部分。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停车场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演练﹐二是在停车场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

  3、演习组织名单

  组长:

  职责:下达演习命令,主持和观摩

  副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演习,并对演习进行讲评

  灭火组:由当时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责:发现初起火灾后,立即行动予以扑救,并报告火警

  疏散引导组:由现场人员组成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xx〕1267号)精神,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切实改善城市出行环境,现就20xx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要求,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创新信息化应用,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编制完善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医院、学校、商场、党政机关、体育场馆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强化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着力增加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域、分路段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坚持简政放权,共建共享。按照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四)坚持信息驱动,规范管理。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主要任务

  (一)修改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停车现状及长远供需关系,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停车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科学配建建筑物停车设施

  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力度,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确保新建停车设施不欠“新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挖掘道路资源扩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能力的情况下,可在符合条件路段单侧或双侧规范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对已施划车位的路段和新开通路段,可视具体情况增设车位。对较为宽敞、路面条件允许的广场和道沿以上超过8米的人行道,在兼顾行人出行畅通的前提下增设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兴汉新区管委会)

  2.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未开发空地、拆迁征收空地、边角空地上新增停车泊位,面向社会停放车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国土防空及战时保障情况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兴汉新区管委会)

  3.推进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医院、商场、酒店等单位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积极推进停车楼、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4.整治规划停车位挪作他用现象。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排查整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挪作他用现象,对规划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规划用途,增加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决小区车位闲置问题。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配套车位只售不租、租价过高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行租售并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套停车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充分释放小区停车资源,缓解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四)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对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引导机动车辆向城市中心外围停放,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

  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抓拍等手段,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随意侵占人行道等违法行为,对占用公共资源私设私划车位的现象进行强力整治。加大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经营秩序,实现停车管理执法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六)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进一步增设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车发班频次和优化公交、客运站点布局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共出行供给。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体系,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对学校上、下学期间安排专人维护引导,减少接送车辆的通行干扰,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七)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逐步将中心城区既有和新建的停车设施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实施统一管理,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科学引导停车,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静态交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规范减免、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简化停车设施审批手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全力推进城市停车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汉台、南郑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长效化停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证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跟踪问效。由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年底由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对各成员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倡绿色出行,培养市民文明停车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7

  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40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 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 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8

  针对小区停车场的特点,小区内部车辆管理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内部车辆的安全,二是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大手PM610停车场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很高的小区内部车辆管理最佳方案,帮助您同时实现这两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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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内部车专用,保证车辆财产安全。该系统是纯月卡型的车辆管理系统,只针对内部车辆开放,对于外来到访车辆,只有经过小区保安登记之后才会放行。这样能够很好地保护小区业主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5、其他功能:①全脱机管理,在脱离电脑联机后仍然可以实现全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待重新联机后自动将缓存数据上传;②采用的CAN总线为工业现场总线,具有强大的自动检验纠错和抗干扰功能,可以实现在长期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稳定无故障的管理功能。

停车场最佳运营方案 篇29

  为加快补齐市区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通过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合理布局,缓解市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在3年内,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3:1以上,商圈、医院等重点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1:1以上。努力形成设置规范、停车有序、协调发展、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分类确定停车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停车泊位设置。

  (三)需求调控、价格引导。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推动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停车收费标准,加大出行停车需求调控力度。

  (四)智能管理、资源共享。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周转率。

  (五)重点突破、依法治理。以学校、医院、商圈、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场地等区域为重点,实施交通设施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借助“随手拍”等社会力量协助执法工作,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逐步消除停车乱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停车规划实施力度

  1.加强规划统筹。按照《泰州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停车设施项目清单,编制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动实施。今后三年,市区每年停车泊位新增数量不少于3000个。

  2.调整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改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配建标准补齐停车泊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少配或者挪作他用。

  3.建立评价制度。开展停车指数体系测评工作,科学评判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运行质量,指导解决城市停车存在问题。通过对城市人口规模、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强化停车需求现状研究监测,精准查找停车问题,指导各地科学治理停车问题,引导停车供需平衡,推动停车治理取得长效。

  (二)合理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4.鼓励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鼓励利用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学校操场合建、公交合建等增加公共停车设施。20__年起,新建学校应当建设地下空间停车区域,试点地下散学中心,缓解道路拥堵。

  5.鼓励超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以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按照国家、省规定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6.充分利用公共空间。按照市《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城市道路两侧停车位。充分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桥下空间等闲置公共资源,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应当充分利用公共区域人防工程,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鼓励开发利用住宅小区老旧人防工程,满足居民平时停车需求。对于市区公共人防工程,加大公益性投入,采取降低停车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段等方法,提高停车空间利用率。

  7.推动布局均衡。对停车基础设施等级较低或者缺失、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地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市区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次支道路等设置临时停车位;鼓励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市民回家有位置停车。各区开展街道、社区停车自治试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三)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8.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沿线站点,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重点解决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的公交的配置,与市内交通实现无缝对接。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9.加强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站有效衔接,支持公共交通枢纽集约化建设,完善换乘车辆停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停车设施短时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绿色出行结构。

  10.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激活闲置车位,支持停车企业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车位、零散时间、零散需求,让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全面错时共享,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11.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在目前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10%左右的基础上,逐年递减一个百分点,20__年底前将比例控制在7%以下。对残疾人车辆、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

  (四)全面推广智慧停车管理模式

  12.升级智慧停车系统。制定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接入接口标准,引导既有停车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数据归集共享,研究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综合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升级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基础信息年度滚动更新,精准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服务,实现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市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其管辖单位的停车设施落实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停车设施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实现全市停车大数据实时互联共享。

  13.提升停车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新建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原则上要求具备车牌识别、移动互联网支付技术(二维码、ETC、无感支付等)、车位感知、场外诱导、车位预约等功能,并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相衔接。应当将接入智慧停车平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验收的基本条件。现有停车设施服务企业要按照城市智慧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在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14.构建智慧停车诱导服务体系。依托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促进智慧停车诱导、自动识别车牌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市区停车诱导服务。加快推广面向市民的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移动端“好停车”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提升应用功能,为公众出行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车位预约、使用状态、收费信息、场地导航、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停车诱发的交通拥堵。

  (五)完善停车设施保障措施

  15.加强用地保障。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以及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医院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其建设规模应当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心城区未出让以及更新改造后的闲置地块,优先用于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新增土地供应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位的,可将相关停车设施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停车设施,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按照泰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6.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适当给予扶持。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20%的附属商业面积。附属商业功能需与车辆、惠民服务等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17.简化审批流程。创新联合审查、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等方式,优化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环节审批流程。在满足结构、人防、消防安全等条件下,既有其他功能建筑改建为停车设施的,可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联审。除设备基础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照特种设备类报建,不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完善收费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修订《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有序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格局,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于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19.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拓宽停车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由企业独立投资经营的,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鼓励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和社区停车设施挖潜改造的建设工作,支持公私合作、共建共治的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20.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停车产业化,推动停车与养护、广告、保险、充电等领域合作。

  (六)开展停车设施综合治理

  21.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监控抓拍、违停贴单、强制拖移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坚持“物理防治+严格执法”,在具备条件的地段优化增设阻停设施,严管违法停车行为,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举报奖励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

  22.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针对停车设施出入口及相关停车设施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

  2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强化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后监管,落实停车设施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健全停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公共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交场站配建等标准。

  24.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围绕商场、学校、医院周边,通过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常态化加强违停整治、增设人行道物理隔离柱等精细化管理措施,集中力量破解停车难及交通无序、拥堵、乱停车等交通乱象,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整体提高区域停车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广,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和交通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二)加强典型引领。按照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规范停车设施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停车入位、有偿使用等观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做法、新经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动城市交通状况持续改善,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五、附则

  本方案所称停车设施指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划分,主要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