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2024-12-08

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篇1

  一、演练目的:

  为了在学校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我校特制定本消防疏散演练方案,并进行实际演练。通过消防疏散演练,深化学生学习有关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

  二、演练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消防演练安全疏散指挥部

  总指挥:

  执行指挥:

  指挥部下设3个小组:

  1、疏散组:

  组长:政教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楼梯口负责老师。

  职责:各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监守工作岗位,在火灾发生之际,依据学校应急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将学生安排到操场等相对安全的地带,防止学生因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医疗救援组:

  组长:xx老师

  成员:全体非班主任教师。

  职责:保障演练所需一切医疗物资,协助消防队灭火,另外,负责将伤员运送到安全区域进行简单救治,确保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3、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班主任和各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维持操场内学生秩序,清点人数,及时将各班应到和实到学生数准确报告给总指挥。

  三、演练时间及人员:

  xx年xx月xx日,全体师生参与演练。

  四、演练报警程序:

  1、x月xx日,:x召开消防安全演练的工作会议,布置各教师的工作职责。

  2、xx月xx日请全体教师各就各位,总指挥宣布“xx小学消防、灭火演练开始”并拉响警报,演练正式开始。

  五、组织实施安排: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疏散组长刘志斌主任负责安排非班主任,在教学楼楼梯口指挥疏散,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

  (二)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楼梯口疏散指挥员安排:

  教学楼:

  2、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

  (1)当时在教室上课的班主任老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带领学生有秩序下楼疏散;

  (2)当时在办公室内办公的非班主任立即前往楼梯道拐角处疏散学生。

  六、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老师应指导学生迅速掏出手绢,用水浸湿后掩住口鼻或直接用衣袖捂住口鼻,俯首低行,有秩序地跑出教学楼,来到安全区域。进行疏散逃生时要做到听从指挥,有序疏散,确保安全。

  2、各班到达安全区域后应立即清点人数,迅速向总指挥报告应到、实到学生数。

  3、疏散集合地点:先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疏散到其它区域。

  4、发生火灾,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疏散顺序:教师领队,学生排二路纵队,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具体安排为:教学楼西边楼梯依次为x

  七、演练要求:

  1、对不能参加演练的学生,班主任应提前向学校报告。

  2、每位同学准备一条毛巾(忘记准备的用红领巾代替)。

  3、在演练撤离时,要注意弯腰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有序撤离。

  4、撤离时要安全、有序、快速,特别是在楼梯口不得相互推、拉、挤。

  5、演练期间,全体教职工各就各位,防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确保演练过程紧张有序。

  6、整个演练过程应保持严肃,严禁大声喧哗、嘻闹、议论等。

  7、消防演练结束以后,每人写一篇《参加消防演练后的感想》,由语文老师收齐统一交政教处。

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篇2

  1.1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I级事件: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1.2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确认主体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1.3应急处置措施

  (1)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

  (2)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事件等级,按照省教育厅、市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应急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市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预案和有关法规、文件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招生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基础教育科、招生办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并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立即报告市政府、省教育厅,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政府、省教育厅。

  (4)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考前没有破案,但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考试可以如期进行。

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校区发生的火灾、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消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单位牵头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 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二)较大火灾事故(II级)

  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三)一般火灾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发生。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较大火灾事故(Ⅱ级)

  各单位投入灭火、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一般火灾事故(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消防站人员开展灭火工作,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防护、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