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
销售是市场策略的核心,而销售人员又是销售策略的执行者,销售人员的业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制定出针对销售人员的激励薪酬方案,以激励销售人员创造佳绩。
一、新员工激励制度
1、开门红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能新签合同,并且合同总金额达到3(含)万元以上可以获得“开门红奖”,现金500元;
2、开拓者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业务员拜访量最多者(10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200元;业务主管拜访量最多者(12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300元;
3、千里马奖:新员工在入职二个月内,业绩第一名且合同金额能达到10万以上者,可以获得“千里马奖”,现金1000元。
4、晋升奖:公司根据市场的调控需要,新入职的业务员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主管;新入职的主管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经理。
二、月业绩优秀团队奖励制度
1、每月团队业绩合同金额(以团队任务为基数)第一名的团队,奖励现金1000元,发流动红旗;
2、团队成员集体合影,张贴在冠军榜风采栏里。
三、月、季度和全年业绩奖励制度
1、每月业绩前3名者,且当月底线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2、每季度业绩前3名者,且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并和总经理共进晚餐;
3、年度业绩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务,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xx元以上的奖励。
四、重大业绩重奖奖励
1、在规定的期限内,超额完成指标的团队或个人,给予重奖(根据现实情况而定);
2、销售额创下历年度当月纪录的个人给予重奖(不低于现金1000元)。
3、业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优先给予晋升。
五、长期服务激励奖金
服务满二年的销售人员(合同内)每年提取总业绩的 0.5%存入其长期账户,至其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根据其服务年限,可支付的账户总额的比例如下。
六、增员奖金
销售人员任职二个月后可以引进销售人员,经公司考核后一经聘用,老员工可获取以下增员奖金。
1.被引进的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能达到转正条件,并转正后,老员工可获取增员奖300元(分三个月付清,100元/月)。
2.老员工可获取所引进人员第一年业绩总和的 0.5%作为伯乐奖。
七、销售人员福利
1、合同销售人员转正后可享受100元为底数的基本商业保险。
2、入职后根据职务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补助,不低于100元的电话补助。
4、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自备汽车用车补助。
5、入职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资助的团队活动。
6、销售人员季度业绩超过当季度任务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内旅行一次,旅行补助20xx元。
7、销售人员年度业绩超过当年总任务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外旅行一次,旅行补助5000元。
8、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享受总经理特别关爱金。(比如: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以及总经理认可的其它情况)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队伍,提升学校教育品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工作。
2、德育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德育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活动,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学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德育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在县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员: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课教师:德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德育管理人员)或所带班级(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
3、发生有偿家教行为的;
4、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评比时间和名额确定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名额确定。
四、评比程序和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小组考核、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小组考核有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本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学校推荐有校长室按申报者的现实表现和小组考核得分集体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正式推荐上报。
五、评比细则: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工作态度(10分)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发现一次不良现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工作年限(10分)
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4、德育业绩
所负责的.德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作经验介绍、开设讲座或获得表彰,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在校际、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表彰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论文: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在县级、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课题: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上述课题研究的得相应层级的一半。
(3)德育课
①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评比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强,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为与《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文件精神一致,今后学校市、县优秀德育工作者评比不再参考《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
七、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讨论确定。如上级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规定、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经校长室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范围:
全体教职工(含代课)。
二、评比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对后进生不歧视,关心帮助困难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所负责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教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所教学科在学年综合考评名次名列年级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职责。自己所带班级或所负责的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本人未发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视教育科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善于反思和总结,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安全、后勤等方面的研究。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6.严守学校纪律。坚守岗位,无迟到、早退、代签到、旷课现象。无因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他人的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
三、评选时间和名额确定:
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长室根据语数英学科和非语数英学科分类确定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民主评议、考核评分、领导小组表决相结合的形式。按民主测评占15%,考核评分占60%,领导小组表决结果占25%,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按得分高低评出最终班级(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考核细则:
1、现实表现:5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爱岗敬业、服从分配、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有较好的道德素养。
2、教学实绩:
(1)知识竞赛(如作文、口算、默写等,一律按班级团体计算):
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5分(班级数仅为3个的,第三名不得分)。
(2)平时检测: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班级数仅为3个的,第三名不得分)。
(3)期末检测: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班级数仅为3个的,第三名不得分)。
(4)学年度检测: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8分(班级数仅为3个的,第三名不得分)。
注:任教多班的,所教班级均为年级前列的,按最好名次计算,其它的取平均成绩。
3、科研成绩:
(1)论文获奖:
泰兴市级获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0.8、0.5、0.3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
(2)公开发表(按职评要求):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4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级以上教育期刊上独立发表的,每篇3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泰兴教研》发表的每篇1.5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报(含泰兴日报)》发表的,每篇1分。
(3)经验交流:
校级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
(4)优秀课(说课、学养比赛)及中队活动评比: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其它奖次0.5分;以后,每晋升一级x2;研讨课、示范课等公开课等同同级二等奖加分。
(5)教师基本功比赛:
校级0.5分/次;以后,每晋升一级x2。
4、指导学生(不含语数英等学科知识竞赛):
校级(按团体算):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班级数仅为3个的,第三名不得分;未评比团体奖时学生个人奖按团体的1/3计算)。
市级(选拔类):一等奖1.5分/人,二等奖1分/人,三等奖0.5分/人;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有指导奖的另加0.5分;集体项目获奖记双分,与个人获奖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市级(非选拔类):学生获奖0.3分/人,同类活动一次不超过3分。
六、表彰奖励:
1、如当年度有镇级表彰计划,学校将按拟表彰人选的`得分高低择优上报,其余人选有学校表彰;如当年无镇级表彰计划,则全部由学校表彰;
2、当选为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直接作为今后市级及以上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的候选人。
3、凡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的,一律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政策倾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补课或从事有偿家教的活动及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以学校的检查记录为准);
(二)发生教学和安全事故的(以学校的检查记录为准);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4个周(含);
(四)无故旷课(旷职)或缺席的;
(六)有无故不(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活动的(含政治学习及各类教育教研活动);
(七)不服从学校的分工,和学校讨价还价或推诿扯皮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学校规定工作,或不能如期上交各类资料的;
(八)在学校组织的学科调研检测中发生作弊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5
为做好我校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五、考核数
全校考核总数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中教师工作奖考核总数=市局下拨总额-班主任工作奖总额-争先创优奖总额。
六、考核项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级常规管理、专题活动、家校联系、班级安全等方面;
2、教师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章守纪、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出勤、工作量、服从工作分工、达成工作目标(教学业绩)、创先争优等内容;
3、校长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七、考核细则
依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工作和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八、奖项设置和考核方式
教师奖励性补贴分基础性补贴和考核性补贴两部分,基础性补贴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到人,考核性补贴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一)班主任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设ABC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A等奖,每学期奖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为C等奖,每学期奖50元,其余的奖100元。奖金总额按每学期100元/班直接从市局下拨总额中提留。
(二)教师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设A、B、C三等奖,且AC等奖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奖:人数不超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20%名;
C等奖:人数不低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10%名;
B等奖:剩余人数。
说明:担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计算。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级参考借进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由考核小组确定。产假、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的,其教师工作奖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三)校长工作奖(各等级奖金等同于“教师工作”)
由考核小组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经考核为优秀的,且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的得A等奖,考核为称职的得B等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得C等奖,不称职的不得奖。
(四)争先创优奖(奖金在全校奖励性补贴中提留并发放)
1、专业奖励(同类活动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教师在联盟及以上级开设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或上课、基本功在联盟及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次,按层级和类别奖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个人表彰(校级)
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奖200元/年,其他单项奖100元/年(不含优秀班主任)(2倍)
3、集体表彰(不能认真履职的不得奖)
①学校获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类某个某次活动获奖)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创建验收的,牵头的负责人奖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增加100元)
②学校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兼职的按最高职务计):(2倍)
三等奖,教师每人奖200元/年、语数英备课组长奖300元/年、术科教研组长奖400元/年、语数英教研组长奖500元/年、中层副职奖700元/年、中层正职奖800元/年、副校级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1.5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一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2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4、教学实绩(2.5倍)
①在学校的'平时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50元;期末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100元。
②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班级总评进入联盟团体前两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四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六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班级总评进入全市团体前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0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二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平时学测按上述1/4奖励。
说明:所有数据以学校、联盟和市局统计为准;如遇学校、联盟、全市同时学测,只按最高级范围统计。
5、其他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仍担任语数英教学的,奖励200元/学期。(2倍)
②节假日加班或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学校获得其他荣誉或所负责的活动团体获奖的;为学校引进或开展重要活动的;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奖50元—1000元/次。
6、宣传报道:国家级50元/篇,省级40元/篇,地级30元分/篇,市级20元/篇,校级10元/篇。(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补贴考核奖数额。
九、相关问题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或有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师考核性补贴。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考核性补贴按班主任工作奖提留后的平均数发放。当年度内退休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为鼓励教师扎根泰兴教育,扎根农村教育,凡从我校调出、辞职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可按C等标准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
4、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借用学校物资,拒不归还的及其它师德严重失范行为,其考核性补贴均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十、有关说明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务会和考核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师会全体通过。自20xx年年度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20xx修改稿)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2、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素养竞赛、质量检测、辅导学生
三、考核细则:
1、素养竞赛(擅自不参加的扣1分/次):
只设团体奖,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后一名不得分。教两个班以上的,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质量检测:
①平时调研:优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2分。
②期末检测:优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6分。
评比方法为:总评得分=当前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时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各等级评定方法:
优秀:平行班总评分最高的;
良好: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1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2分;
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3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4分;
基本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5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6分;
待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超过5分的,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超过6分的。
在平时调研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1分。在期末检测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3分。一年级初次调研按班级平均分统计。
备注:①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4的,均按优秀等级确定实绩,且学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2的,酌情按优良以上等级确定实绩;如班级总评位于联盟或全市团体后1/4的,学校第一名只能定为良好,其余班级实绩按上述标准降一档处理。
②专职术科教师的期末教学实绩,按《泰兴市横垛小学术科理论知识考核方案》和学生实践抽测结果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3、辅导学生(校级竞赛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1)个人项目:
①现场竞赛项目:省级3分/人次,地级2分/人次,市级1分/人次,区级0.5分/人次,校级0.1分/人次(特指体艺类并经本人实际指导的.,由本人牵头组织但非本人实际指导的及金钥匙等类比赛酌情加分)。
②非现场竞赛项目:如学生征文、写字、小论文获奖(发表)等,校级每人次0.05分,市级每人次0.2分,地级及以上0.4分。累计加分,最高5分。
说明:教师有指导奖的,不另算且所有项目不重复计算。
(2)集体获奖:
省级20分/次;地级15分/次;市级一等奖(第1名)12分/次,二等奖(第2--4名)10分/次,三等奖(第5--8名)8分/次;联盟一等奖6分/次,二等奖4分/次,三等奖2分/次;校级第一名加0.5分/次。
四、考核结果:
1、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中提及的相关项目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导处根据年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结果,按学科班级数的10%评选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初步人选,初评人选经校长室审核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政策倾斜。
五、细则
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和校务会集体讨论、修改,于20xx年10月19日—10月21日进行了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自20xx年10月22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如市局有这方面的新规定,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7
为加强班队建设,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强化班主任的责任担当意识,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积极推动优良班风、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客观公正
三、人均考核数:
人均1500元/学期
四、考核细则:
(一)班级常规:
1、基本工作,负责人:政教处
(1)认真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及时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有帮扶、帮教及转化学生过程的详细记载。优秀的加2分/次。
(2)积极做好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工作,每学期家访记录不少于16条;使用好班级家长群,定期发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每月各不少于1条;每少一条扣0.2分。
(3)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泰兴市横垛小学学生养成教育实施细则》,重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养成的教育,上好晨会和班会,平时检查中有未开展的,一次扣1分。积极参加学校星级班级评比,每月一评,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现学生损坏公物、破坏农作物、浪费粮食、打架斗殴等行为失范或不良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并取消该班当月星级班级评比资格,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班队活动,负责人:政教处牵头,含教导处、总务处、资助办、体艺组等
(1)个人获奖:
校级:一等奖0.分/人,二等奖0.3分/人,三等奖0.2分/人。以后,每晋升一级加0.分,有指导奖的另加0.5分。
(2)团体获奖:
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有指导奖的另加1分。
注:班队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的,班主任指导的学生类少先队、体艺、心理健康等素质教育活动,团体与个人奖不重复,按最高项计算。
3、班级安全,负责人:安全办
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
4、学生心理健康,负责人:政教处
(1)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行班主任包保班级制,如出现学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扣10分外,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平时要扎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课、建好两本台帐、落实“五个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经学校检查未认真落实的每次扣0.5分,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5、阵地建设,负责人:政教处
能够尽心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如黑板报、班级文化的布置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级学风,负责人:教导处
1、学习态度:
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厌学、逃学、旷课、不做作业、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人。
2、课堂纪律:
班级学生课堂纪律差,秩序乱,不专心听讲,不认真完成作业,如做小动作、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便走动等等,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业质量(按各学科汇总后平均计算):
期末检测:每学科优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图书借阅:
打造书香班级,建好班级图书角,未建成的每检查一次扣1分;按学校规定,组织本班学生及时借阅和归还图书,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队理论研究,负责人:政教处
1、论文获奖(教育学会及主管部门组织的):
县级获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0.8、0.5、0.3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0.3分。
2、公开发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3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级以上教育期刊上独立发表的,每篇2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兴教研》发表的每篇1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报(含泰兴日报)》发表的,每篇0.8分。
3、经验交流:
校级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
(四)履职情况,负责人:政教处牵头,含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资助办、体艺组等
1、积极推荐或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活动,不参与、不支持、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分配,和学校讨价还价,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3、不按时完成学校要求的相关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教室的整理、门窗关锁,电灯、电器的关闭,学生出勤的监测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护班级物资,出现人为损坏的,视物资价值大小扣1—10分,并在考核奖中按价赔偿。
(五)其它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班级获得重要荣誉称号或开展了专题、重要活动的等,经学校认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结果:
1、每学期末由政教处牵头考核,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组班级数前1/3(四舍五入)名的为一等奖,每学期奖1750元;位列本组班级数后1/3(和一等奖人数一致)的为三等奖,每学期奖1250元;其余的为二等奖,每学期奖1500元。
2、《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考核。
3、每学年末,政教处根据每学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级数的20%汇总评选出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实行捆绑式表彰)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校长室审核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优先。
4、每学年(学期)考核结果作为下学年(学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据,位列本组班级数后1/3的,下学年(学期)原则上不能担任班主任且当年度不能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5、今后市级及以上的优秀班级(班主任)的评选在不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原则上在学校优秀班级(班主任)中产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评为一等奖(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以学校记载为准):
1、班级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班级;
2、本人或班级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并经查实的;
3、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坚决不服从学校分配,或班级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
5、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七、其它:
1、本细则在充分征求一线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室牵头制定,20xx年12月10日上午专题召开了校务会,讨论并通过初稿。20xx年2月28日—3月2日,先后在校内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结束后再无异议。
2、本细则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春学期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20xx修改稿》和《泰兴市横垛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20xx年试用稿》同时废除,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3、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教师的迅速成长,挖掘教职工的创新潜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为人师表,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2、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打破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形成肯干要干的工作范围。
3、奖优罚劣、注重实绩,激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热情,促进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
4、规范实施、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态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师、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争先创优等。
五、考核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有校长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总账会计。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有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名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兼顾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有教师会选举产生,一学年一选。
六、考核办法: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教职工“个人自评”10分,“民主测评”30分,“学校考评”60分,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一)个人自评,10分。教职工个人对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30分,责任人:常务副校长。
语数英专任教师按照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分组进行民主测评。满分30分,27分及以上为优秀,测评时优秀人数不超过20%,否则测评分无效。其他人员根据岗位特点,由学校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
(三)学校考评,分平时工作、教学实绩、创先争优三块,基本分为60分,最后得分可超过60分。总负责:常务副校长。
A、平时工作,1—7条,基本分为30分。
1、师德师风,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教职工能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优秀的思想品质,能树立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经《横垛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20xx修改稿)》评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发其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出勤履职,满分5分,实行扣分制,牵头人:常务副校长,负责人:各科室。
教职工要严厉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学校(含部门)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的加5分。出现下列情况,从该项分值中扣除,可为负分。
(1)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上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上课听课、论文撰写,泰微课、一师一优课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时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每次扣0.2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②旷课1节扣0.5分,旷课旷职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学校组织的教师集会、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升旗仪式、大课间等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请假一次扣0.1分(天灾人祸除外),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上午、中午、夕会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⑤事假、病假、产假等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的相关规定(试行)》和《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执行。
⑥公假人员外出,必须自行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工作,如经学校分工,但仍不参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务的次数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扣20元,年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担任了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公私假时均要自行协调好督班事宜,否则,按20元/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实行加减分制,可超过10分,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1)基本工作量(四舍五入):
①教学岗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达到下列节数的,得10分,未达到的扣0.2分/节。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及其他专职学科16节。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2;中层副职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2/3。
教研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5/6;备课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1/12。
②管理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专职)
③教辅(工勤)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学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额工作量:
①教学岗位(可累计加分):
周课时数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节另加0.5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担任专职术科教学的另加0.5分,担任语数英学科教学的再加1分。
②管理岗位:
中层及以上干部兼任跨职中层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组长的另加0.6分,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支部委员另加0.3分。(可累计加分)
工会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会委员另加0.5分,工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另加0.2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③教辅(工勤)岗位:
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另加2分,负责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辅、工勤岗位的另加0.3分。(专职除外)
④课后服务: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领取了课后服务费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说明:上述各项,未认真履职的不加分(以日常记录或临时督查记录为准)。
(3)临时工作量(以学校日常记录为准):
由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辅导、校报编辑、加班或节假日值班等临时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层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除外)
(4)个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
4、学识提高,此项实行扣分制,负责人:教学副校长
按上级规定完成学历提升学习或继续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队、学生资助、关工委、科技等,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德育副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安全办、资助办等。
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20xx修改稿》、《泰兴市横垛小学少先队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泰兴市横垛小学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其它工作分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优秀,每学期奖100元。(奖金从全体班主任的绩效总额中提留)。
6、安全工作(所有教师),牵头人:安全副校长,负责人:安全办。
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如发生跌伤、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处理好,无任何后果的,扣当事教师1分;不能自行处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学校处理的,酌情扣当事教师2-10分。(以检查记载为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10分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学年(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师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7、教学常规,基本分5分,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1)语数英学科:每人基本分5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改、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被检查人员按低、中、高年级段的不同学科分组考核,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2)专职术科教学:每人基本分4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3)专职教辅、工勤人员及其他特殊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动性强、有创新、有特色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质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学校要求,完成份内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业绩(8—9条,基本分30分,实行加减分制,此项可超过30分):
8、教学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
9教辅(工勤)工作,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争先创优(10—12条,实行加减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科研单项考核细则》。
11、专业性荣誉,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泰州市名教师得3分;泰兴名教师、泰州学科带头人得2分;泰兴学科带头人、泰州市教学能手得1.5分;泰兴教学能手、泰州市教坛新秀得1分;泰兴市教坛新秀得0.5分。(按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12、指导培养教师,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经学校认定的师徒结对,师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认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以材料为准),师傅分享一半。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临时工作量不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总分,但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年度考核总分,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适当兼顾不同岗位),优秀等次的须积极参加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且在两次语数英期末检测中取得一优一良或以上等次;专职术科的指导的学生须在泰兴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泰州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一次或荣获泰兴市级及以上团体奖项。
3、由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教师岗位年度考核。
4、根据考核得分折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1)基本奖:从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奖: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为学校考核奖总额,根据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组分别进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应的考核奖。
A组:原则上为教龄不满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xx元以内;
B组:原则上为教龄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内;
C组:原则上为教龄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内;
D组:原则上为教龄超过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内。
说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组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上一组。如:B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A组,但A组教师不可自愿申请到B组。
上述二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5、本考核得分适用于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
八、一票否决项目:
教职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发或不参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经查实的;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非法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⑥学校安排的课务拒不执行的;
⑦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破坏学校发展,经查属实的;⑧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九、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担任了专职管理岗位,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经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按市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8月13日校务会讨论通过,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9日进行了校内公示,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十一、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