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范文

2024-11-28

园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范文 篇1

  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攻坚冲刺、决战决胜最为关键的一年。为切实做好园区创建工作,根据《xx年桂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桂办字〔〕12号)内容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全面加强工作力度,全力冲刺、决战决胜,为我县全面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桂阳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我县“1157”工作思路,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园区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桂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问: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园区和园区开发公司各局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创建办),由欧阳小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园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创新产业园

  责任领导:刘咏雪

  责任局室:招商合作局、经济发展局

  工作职责:负责创新产业园及创新产业园各企业创建工作。

  (二)芙蓉食品医药产业园

  责任领导:欧阳小文

  责任局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负责芙蓉食品医药产业园及芙蓉食品医药产业园各企业创建工作。

  (三)有色产业园(宝山项目区)

  责任领导:李宇峰

  责任局室:有色园区管理局、社会事务局

  工作职责:负责有色产业园、宝山项目区及项目区各企业创建工作。

  (四)家居产业园

  责任领导:邓佑长

  责任局室:产业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工作职责:负责家居产业园及家居产业园各企业创建工作。

  (五)百花社区三网格和芙蓉食品医药产业园网格帮扶

  成立桂阳工业园网格帮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欧阳小文

  副组长:徐志锋

  成员:园区和园区开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标抓实。各项目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各区域、各企业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项目区、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创文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形式、手段、载体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和干部职业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创建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创建工作与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园区创建办要对照《项目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清单》和《网格帮扶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因项目区工作人员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园区创建工作被县创建办通报的,扣罚相关局室工作人员年终绩效得分;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不配合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屡不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在全园区范围予以通报,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园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范文 篇2

  市建设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组织两轮全覆盖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存在“回潮”现象。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工作,我局制定再督导再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和公共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促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督查安排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德才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文勤副局长、庄毅伟总工程师、叶文语副局长、朱文彬副局长、苏青云总建筑师、周兴寿一级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检查组,成员为局物业管理处、工程协调处、村镇处、建筑业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督导,督导片区分设22个检查小组,由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并聘请22个物业管理专家协助工作。其中:

  第一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思明区,小组长:李德才局长、朱文彬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物业处;下设9个检查小组,组织人事处、物业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处、计财处、总工办、执法稽查处、建材科技处等9个处室,专家9名,联系人:秦昕、林思颖。

  第二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湖里区,小组长:叶文语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建筑业处;下设5个检查小组,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住房建设处、市质安站、物业处、市废土站等5个处室,专家5名,联系人:蓝宗敏。

  第三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集美区,小组长:张文勤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工程协调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消防审验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永国。

  第四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海沧区,小组长:庄毅伟总工程师,牵头包干处室:村镇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招标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钰龙。

  第五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同安区,小组长:苏青云总建筑师,牵头包干处室:工程管理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造价站、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叶汉坤。

  第六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翔安区,小组长:周兴寿一级调研员,牵头包干处室:勘察设计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城建档案馆、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陈冰池。

  三、督查内容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面整治提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聚焦小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灯、地面、绿化、垃圾分类、楼道照明、楼道窗户玻璃、楼道墙面以及消防设施(重点是消火栓、灭火器等)、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设施、水表电表箱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等缺失、损坏问题,同时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围档,加强土方、渣土车管理。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督查要求

  一是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检查组即日起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束,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要求,全过程全覆盖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及共有设施设备“微更新、微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片区负责包干。检查小组根据分组安排,分片包干,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检查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在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及时分解督办。各检查小组每天及时填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及时汇总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提醒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上报市创城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惩处。属于物业企业履约履责不到位的`,厦门市建设局将会同各区建设局加强信用惩戒,督促整改夯实创建成果。

  四是确保整治到位。各区政府应加强整改过程的跟踪落实,按时汇总、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销号。1.属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类问题,原则上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销号并反馈落实情况;2.属于公共设施整治类问题,每10日反馈1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反馈包括整改方案、进展情况等)。

园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区文明办通知为指导,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清水活水、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有碍城市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最好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测评,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标准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绿化景观工作组、水环境工作组、物业管理工作组、供水供气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实地考察点位申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城区人民公园、翠园绿地、中心横河景观带等公园绿地实地考察点位的'申报及日常巡查、维护和考核工作,保证迎查点位常态化达标。

  (二)城区公园、广场长效管理

  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城区公园的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和志愿者集中服务工作。重点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破损的路牙石、人行道盲道道板砖、广场铺装石材、路灯景观灯以及缺失的绿化苗木等进行维修和补栽,完善相关志愿服务、文明教育的公益广告。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协同配合。

  (三)道路基础设施维护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城区道路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等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换;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和道路绿化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商业大街管理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商业大街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道路标志标牌和绿化苗木进行巡查和整改。

  (五)背街后巷管理

  市政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路灯管理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金沙镇和高新区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背街后巷的道路、盲道、标志标牌以及窨井盖子等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社区和小区管理

  物业管理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检查金沙镇、高新区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有效解决部分老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金沙镇、高新区对所辖老小区楼道亮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牵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管理收费、日常保洁、统一着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窗口服务质量

  由自来水总公司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服务窗口的日产管理和巡查整改,做到人员着装统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热情礼貌、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七)加大宣传力度

  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并发放至局机关及局属事企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例会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专业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各责任小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总结点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建设科负责做好创建迎查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服务、文稿材料、信息沟通等保障工作。

  2、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我局承担的文明城市城建工作要求,各专业小组要逐一对照,细化分解,注重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保障工作。实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20xx年全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