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2024-11-15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1

  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陈堪麦(校长)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__〕1号和番教通[20__]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__《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__《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__《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五)标后管理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2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我县学生权益,规范我县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xx】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梅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粤教后勤办函[20xx]1号)要求,并结合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xx】1号)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平远县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定我县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我县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20xx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洪海(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林苑婷(县教育局副局长)

  凌征善(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

  2.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3.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

  四、招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

  1.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

  2.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

  3.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4.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

  5.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

  6.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五、职责要求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

  3.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

  (二)学校的职责:

  1.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

  2.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

  3.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

  1.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

  2.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

  3.负责对中标企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

  4.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

  (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

  1.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

  2.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

  3.中标企业不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

  六、违规采购处理

  (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

  1.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

  2.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

  3.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3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湾区中永中学委托,就龙湾区中永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报名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2、时间: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12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4月12日下午13:30时

  六、投标地点

  七、开标时间

  20xx年4月12日下午13:30时

  八、开标地点:

  龙湾区中永中学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xx年4月11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核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xx〗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 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服采购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级部主任及教师代表6人:侯文捷、孙云、康青叶、潘秀银、郭婧、苏志坚

  (2)家委及家长代表:14人;(分别来自于一、二、三、四、五、七、八年级,每年级1名家委和1名家长)

  (3)学生代表4人:(分别来自四、五、七、八年级各1人)

  (4)社会代表1人:陈伟(桥南派出所民警、法制副校长)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家委和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50%)。

  2、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法律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服采购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2、报名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简介约5分钟视频,视频中要有校服生产加工资质、生产加工能力、厂房员工规模、生产流水线介绍、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纳税水平、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介绍(企业需对视频内容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以便我校能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3、校服采购过程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4、采购程序

  (1)学校在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橱窗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公示我校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参考价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学校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收集学生对现有校服款式、材质、穿着体验的意见或者建议。每个班级派出2名代表参加。

  (3)学校召开采购工作实施小组成员会议,共同研讨校服供应商采购工作流程,主要议题如下:

  ①查看现有校服的原料、辅料、成品款式,现场收集代表们对校服的款式、材质的意见和建议;

  ②商议是否继续购买校服;

  ③商议校服款式;

  ④商议校服采购参考价;

  ⑤商议校服采购招标方式、验收程序、售后服务、用户需求书;

  ⑥现场请家长代表摇珠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校服采购用户需求书。

  (5)在招标代理处公示21日天,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5、校服供应合同期初定为三年期。

  四、质量监管

  1、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要求和监督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一检”是签合同前,校服供应商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检”是校服分发给学生后,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指派的专门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即签合同前和供货后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不合格,即顺延下一排位供应商中标。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更换或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生产供应及验收

  1、学校应将新学年计划招生人数、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数量提供给供应生产企业,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2、成立校服验收工作小组,严格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校服时应查看校服成品与样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产标识,要求企业提供本校相应批次的所有校服产品类别的面辅料及成衣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六、售后服务

  1、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2、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七、应诉处理

  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总务处:陈老师。

  八、相关工作要求

  1、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2、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6

  一、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皮涛(校长)

  副组长:陈立志(家委会成员)

  组员:梁燕弟(副校长)

  陈灿星(采购工作组成员)

  刘现(老师)

  梁建民(采购工作组成员)

  黄春秀(家委会成员)

  郑文雯(家长代表)

  梁志霞(家长代表)

  蒋炽恩(家长代表)

  刘妙芬(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慧(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方丽华(家委会成员)

  组员:蒋仲仪(党支部宣传纪检委员)

  杨冬怡(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芳(家长代表)

  黄林英(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 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__《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__《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7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 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工作方案。

  一、统一领导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统一领导,规范操作。

  (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奕敏(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长)

  副组长:汤婉芬(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导副主任)

  成员:罗定邦(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冯永昌(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庞子妍(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并负责学校校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吴永韶(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卢永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干事)

  组员:黄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团支部书记)

  吴金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少先队辅导员)

  李 媛(家委会代表)

  郑 金(家委会代表)

  夏媛媛(家长代表)

  王 芳(家长代表)

  林丹玲(家长代表)

  彭 萍(社会代表)

  杨涵晞(学生代表)

  林思宏(学生代表)

  廖元菲(学生代表)

  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校服采购负责人担任组长,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小组教师成员的50%。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黄凯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成员:杨锦标 李 岱 李秋虹 麦小凤

  校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监督程序和流程,监控校服质量,监管廉政风险。

  二、规范管理

  1.学校要根据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际,深入论证评判,与学生、家委会、家长代表等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款式、采购方式等,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2.学校主动会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预算等。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同时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让学生家长知晓。

  3.学校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进而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学校家长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及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以发挥校服穿着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 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落实有关精神。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同时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初步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6月11日前完成)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20xx年6月16日前完成)

  3.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

  4.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20xx年6月22日前完成)

  (二)招投标阶段

  1. 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6 月 30 日前完成)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 21 天。全区各采购单位于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内完成校服招标所有工作。)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番禺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供应货品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

  2.实施供货,争取20xx学年秋季入学新生尽早穿着新校服。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预算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质量保障

  1.要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要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要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4.要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5.要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要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预算、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各单位要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设立投诉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校服生产企业、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

  3.加强廉洁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8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9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服装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的通知》(20xx浙教技〔20xx〕52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术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20xx〕42号)、《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及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温瓯教装勤〔20xx〕348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xx年瓯海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二、责任分工

  1. 成立区级领导小组。成立由瓯海区教育局牵头、瓯海区市监局配合的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指导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市监局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2. 成立校级管理小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由校(园)长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校家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担任组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校服选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四、民主选用

  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学校若选用本校特色校服,必须完全拥有校服的版权,以及须提供样衣和相关技术标准等)。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应在采购前召开校服管理工作会议并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附件1),选用意见书须明确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款式、单生购买套数、价格区间、采购方式等。校服款式变更,应向全体学生发放征求意见书,征得5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统一更替,征求意见书要存档备查。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校服征订时要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减免征订的费用,免费提供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采购数量的3%。

  五、规范采购

  1. 采购方式:一是公办中小学校服须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附件2),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可以采用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或学生自行选购,也可以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的,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采取学生自行选购的,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校服款式、颜色等指导意见,自行选购,学校不得指定供应商。

  2. 招标对象:本次招标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共约50000人,全区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5%,第二标段为25%,第三标段为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 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分,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4.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全程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验收检测

  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

  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七、监督检查

  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选用意见书向教育局报备,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自行组织采购的,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结果等台账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一查”即教育与市监部门每年对采购管理、企业售后、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区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对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公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

  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10

  为规范我区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 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 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学校校服采购方案范文 篇11

  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中小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校服采购管理原则

  1.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允许学生(家长)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2.遵循质量安全原则。要把质量安全作为选用校服的基本要求,采购的学生校服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遵循规范透明原则。校服采购必须依照合法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及采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规范、透明、公开。

  4.遵循校服育人原则。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

  二、明确校服采购管理机制

  1.校服选购主体。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2.校服采购安全与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3328《机织学生服》、GB/T22854《针织学生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3.校服采购一般流程。在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校服选用组织商定校服采购的款式、质量、价格等。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制作并公示招标文件,开展有序的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企业。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公示期满后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由校服选用组织研究确定采取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专业机构选择供应商方式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校服售后管理。学校应协助厂家及时统计学生人数及服装型号,及时做好校服的验收和发放工作,按合同规定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生产厂家,保证售后服务按时完成。如发现校服质量和延期供货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校服质量问题。

  5.校服优惠政策。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应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学校或学生捐助校服。

  三、明确校服验收制度

  1.规范交付验收。学校要明确规范的交付验收流程,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时,要认真检查校服的成衣合格标识,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认真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是否完全一致,对服装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发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货日期、类别(如冬装)、执行标准、数量、外观、送检等方面,初验合格后封存。

  2.执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学校要第一时间将封存校服抽样送至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检。如检验合格,则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如检验不合格,则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其指导下对不合格服装进行处理。

  四、明确校服采购管理纪律

  1.廉洁要求。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收费要求。校服费用由学校代办或供应商收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严禁校服供应商提前收取费用。

  3.台账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服选用采购台账。台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告家长书》、家长回执全部及统计结果、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参与招标供应商申请材料、招投标过程性资料及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双送检”合格报告、学生(家长)领取记录等。

  4.备案要求。学校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同时将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和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厂家提供和学校送检)分别于采购、检验完成后10日内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