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4-11-14

基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基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全县落实落细,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xx市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导内容

  “双减”工作系统部署、专项治理、检查检查等情况;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县级督导与责任区督导相结合,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线下督导与线上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结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各督导中心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4月15日前)。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根据市级“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梳理“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制定“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督导室。

  (二)严格自查整改(4—11月)。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自查“双减”相关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落实整改。

  (三)落实片区督导(4—11月)。各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督导1次,坚持“月月督”,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和机构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教育督导中心对本片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直属学校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室主任牵头开展“双减”工作督导检查。

  (四)加强县级抽查(4—11月)。县教育督导室牵头,联合督导委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组织督学聚焦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实地督导;聚焦学校作业管理机制、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五)接受市级督导(5—11月)。配合市教育评估院针对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对应学生家长开展的“双减”专项监测,做好迎接市上实地督导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各学校(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安排。自查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改落实,不断扩大“双减”工作成效。

  (二)强化履职。建立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单位、个人。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提高通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基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3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研究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流、物流、车流及车辆、驾驶人数量大量增加,一些地段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日趋严重,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力的策应“平安畅通县区”这一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镇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光华

  成员:徐志强、蔡芳芳、杨子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武办,杨子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

  除镇机关成立领导小组外,还须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选出一位交通安全信息员,负责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建立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检查摩托车登记情况等相关信息的登记、管理制度。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省、市、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以及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1、各村(居)委会、垦殖场、企业单位、学校须成立安全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派专人专职或兼职担任具体工作的实施人,明确目标、履行责任状。

  2、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面通行条件、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登记造册,详细了解镇区范围内各道路基本情况。

  3、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交管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4、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

  1、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在新的一年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出意见。

  3、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每年1月15日前报告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建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在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须查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事实并在一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和问题整改方案。

  (三)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的重要举措。为动员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我镇开展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社会化宣传体系,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发布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各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基层站所要设置宣传阵地,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设立宣传橱窗、板报或宣传墙,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把执法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交管部门在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阵地,通过经常性展出宣传挂图和播放光盘等形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运管所和客运企业要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开展这一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