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三年整治方案

2024-11-12

交通运输三年整治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攻坚年(20xx年9月-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深化年(20xx年)

  (三)整治提升年(20xx年)。

  二、整治目标

  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集中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定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和综合治理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得到强化。交通事故各领域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持续下降”的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为“重要窗口”。进一步强化深化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减少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一是构建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建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并创新领导到场、隐患“找茬”、等级响应、倒查追责、红黄牌警示等机制。20xx年力争实现领导干部到场率100%,并建立到场信息清单,分析检查到场履职情况,跟踪督办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建立建全企业、单位及个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制,加强暗访督查、任务交办力度,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三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类保险在“两客两货”领域的全覆盖,将保险的风险管控机制引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发挥其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方面的作用。四是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公路隧道车辆火灾事故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二)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坚持严查严管力度不松劲,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新一轮“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变型拖拉机、电动(机动)二、三轮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闯红灯、开车使用手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对“失驾”、毒驾、再次酒驾等重点人员以及改装车、不按规定鸣喇叭等突出违法行为实施精准管控。二是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镇干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三)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一是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找茬”。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排查,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治理指导理念,协同部门开展集中研究分析,明确整改建议,并将结果报告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抄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对3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和去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亡人交通事故多发和黑点道路进行整治。二是提高重点路段黑点整改效率。加大对公路路口、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隐患路段治理力度;突出桥梁整治,20xx年9月底前隐患治理情况实施“回头看”,对国省道桥梁运行监控覆盖情况、农村公路存在情况进行梳理,并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重点路段设置监控卡口、测速(区间测速)、实线变道抓拍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改造升级“交通事故预防分析研判系统”,建立事故“黑点”地图,实时显示亡人事故点位,落实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提高排查整改效率。推动加快农村“马路市场”、“街道化”道路治理,加强集市期间交通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xx年底前实现国省道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防设施全覆盖,推进省道公路的安防设施提升。对农村道路临水路段安防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四是深入推进道路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把关交通安全设施新改扩建、道路建设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全部环节,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道路严禁开通。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路口一律封闭,对设置不规范的路口改造提升。推进农村公路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动视线较差的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路口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五是完善农村交通出行硬件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向社会公布,加强安全警示。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运用“声音提示警报”、“夜间警示标志亮化”等先进设备,加大警醒警示力度。推动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建设,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治理违法占道停车,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优化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一校一策”,重点突出上下学高峰交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学生专用通道。六是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全镇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四)全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一是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与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专项治理,确保交通文明指数逐年提升,其中20xx年实现主干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90%以上;斑马线礼让率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0%以上,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骑手100%;二是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主动抢占农村文化礼堂阵地、老年协会与公园阵地,采取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听得懂”“看得明”的宣教形式,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联合卫生部门,在医院门诊大厅发放老年人安全宣传手册,提高就医老年人及家属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镇中、小学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三是做强做精亮点特色宣传。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以交警中队为单位,紧盯当地庙会、做礼拜等活动,开展常态宣传;结合宗教场所大规模节日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明确主题、做大规模、造大声势、营造氛围。深化老年人“一对一”教育工作,借力基层综治,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一对一”常态教育,倡导老年人家属做好日常提醒,确保教育实效。四是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在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整治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二是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三是全民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四是整治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六)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全镇营运车辆驾驶员做好登记工作,督促他们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全镇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与各行政村签订“上盘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镇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镇长张波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张建江为副组长,王广良、李晶晶、翁挺、王琳、李明耿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村交通协管员也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全镇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根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在集中整治中,要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通过用重典、出铁拳,用足用好执法管理职能,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气势、有实效。

  (三)更新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要积极探索把交通管理向各村交通协管员延伸,强化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找准重点,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加大对每个交通协管员纠违数量、质量的考核,促进路面管理,提高整治效能。

交通运输三年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全县交通运输与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使营运船舶得到有效监管。力争实现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实现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厘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细化履职行为规范,严防失控漏管,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局安委办、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靳明、征峥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车辆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征峥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宁夏)、信用交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技术室、局安委办

  责任人:张兴和、征峥、靳明

  4.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共建共治体系。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协同联动与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监管执法,及时消除隐患漏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安委办、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靳明、征峥

  5.完善事故调查制度。统筹规划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事故深度调查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整改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单位、行业企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交通运输市场。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局安委办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靳明

  6.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应急救援救治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生态环境损害,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安委办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靳明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7.深化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快推进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重大风险纳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突发性、区域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安全风险摸排到位,重大风险底数清楚,防范责任分工明确,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8.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重大隐患清零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9.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情况通报反馈机制,定期通报反馈道路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办理情况,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审批的衔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推动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0.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双控机制”。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责令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1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按照营运客货车辆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交通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申请办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2.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查找交通运输领域近三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确保汲取事故教训发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征峥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3.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致性监管,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贯彻落实运输企业对交通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加强相关信息收集,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4.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xx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企业箱半挂车治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5.提升客货车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等安全防护装备,提升整车安全技术水平。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示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6.加强在用客车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客运企业等机动车所有人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将报废客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机动车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等运行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零部件总成质量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和公开曝光,并对缺陷产品进行监督。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实名制售检票、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7.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落实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对使用时间距离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引导客运企业及时淘汰报废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18.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整治安全防护设施不良隐患。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等问题。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整治机动车违法驾驶问题。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公铁并行交汇地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问题;三是治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隐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段

  责任人:张兴和、扈建刚

  19.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统筹设置综合客运枢纽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建立完善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按照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施,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确俣安防设施齐全、标志完整和通信设备有效。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四)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20.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榕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1.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管理。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2.严把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强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员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员聘用管理,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货运输驾驶人员,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五)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24.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过程中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开展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运输安全的货物等行为;三是开展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托运人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未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施救网络、未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5.加大对“三无”船舶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培训。开展营运船舶普查,切实掌握辖区用船底数,聚焦船舶救生器材配备不齐、维护保养不及时、船员配备和“人证不符”现象等突出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有效性,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共享。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进行。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6.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一是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实现“正规社”组织、“正规导”服务、“正规车”运输的市场格局;二是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三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依法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企业,切实强化危险货物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五是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管理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六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六)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秩序

  27.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安装货车靠右通行提示警示、禁行标牌,加快科技装备建设,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切实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有效减少货运车辆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8.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车辆动态监控终端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型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车辆动态监控水平。建立健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依法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29.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非法经营道路运输举报奖励制度,对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兴和

  30.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xx年完成17.5公里建设任务。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披等重点路段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公路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二是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团雾等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做好监测预警装备技术推广应用;三是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道路设施条件,对辖区农村道路通行能力进行摸排,对平罗县东永路、高三路、车前路等农村道路进行新建改建;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重点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持续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责任单位:公路段、局技术室

  责任人:扈建刚、征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底)。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xx年底)。各责任单位联合对本辖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底)。各责任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底)。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20xx年11月,各责任单位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委办,履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小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交通运输三年整治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xx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厅逐条对照梳理汇总了“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见附件1)和“5项重点、3项难点”治理任务(见附件2)。

  三、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于20xx年5月27日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台账(见附件3)和“一情况五清单”,按季度及时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重大风险填报。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本领域、本单位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20xx年12月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定时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指导检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掌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协同协作,大力攻坚,切实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

  (二)分工协作。各单位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好月统计、季调度、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制发督办函、提示卡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拧紧监管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负责专项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考核问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严格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按时报送信息简报,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台账和“一情况五清单”。厅机关相关处室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台账和小结。20xx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处室)报送年度集中整治总结。联系人:康文繁、李梦圆。

交通运输三年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强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黑龙江省安委会文件(黑安发﹝20xx﹞3号)和行署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完善和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交通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交通事故持续减少;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渡船等得到有效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严格管理企业安全。强化安全投入,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重点交通违法、事故通报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各级部门、行业严格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水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本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3.深化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行业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三)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xx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2.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枃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3.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合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4.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研究建立旅游客运等“两客一危”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和通报制度。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

  (5)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研究建立人车对应机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5.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躞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筆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6.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公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及人行道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公路晒粮”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4)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四)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1.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通航水域,尤其是中俄界河水域或本地区封闭水域的涉客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加强水上涉客运输行业管理,严禁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等。

  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4.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五)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各环节,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2.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六)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1.继续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红线”行动,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支架、水运公程等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严禁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测量和采取支护措施的隧道开挖。严禁深基坑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桥梁围堰施工建设。

  2.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列入省“百大工程”建设的重点工程,要全面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对发现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上限处罚。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断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现固提升(20xx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分年度总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将工作总结上级主管部门。20xx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间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当地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典型引领,加强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