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2024-11-12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迎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丰泽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社区决定大力宣传开展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饮食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为重点,以餐饮业从业人员、中小学在校生、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和广大消费者为主要对象,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倡导节俭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社会氛围,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生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宣传“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节俭养德”,发动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消毒的`公筷公勺。

  三、工作安排

  1、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以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为主题,宣讲: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

  2、倡仪餐饮企业及食堂在大厅内张贴“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节俭惜福”、“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等内容的标语,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情”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风尚。

  3、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重点地段、重点企业,营造户外宣传氛围,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文明餐桌行动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居民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意义,坚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诚信体系建设和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2、文明餐桌行动是今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内容和考核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指导做好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崇明区住宅小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沪崇府办发〔20__〕27号)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部署,着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入推进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生态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提高乡镇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建立良性的物业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崇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住宅管理补短板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乡镇住宅规模、房屋年代等综合因素先期拨付各乡镇创城专项经费。各乡镇对辖区内住宅,围绕创城测评指标、区域化党建和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创城方案,因地制宜开展住宅管理补短板工作。

  创城专项经费预拨付90%,剩余资金待20__年创城入围后拨付。创城专项资金使用需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

  (二)小区物业考核奖励

  在乡镇推进住宅文明创建专项工作中,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人员予以资金扶持。

  1.考核对象

  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所属居委会(社区工作站)。

  2.考核标准

  老旧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详见《老旧、动迁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附件1)。

  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详见《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附件2)。

  居委会考核标准详见《居委会文明城区创建考核指导标准》(附件3)。

  3.考核方式

  (1)对小区物业的考核方式

  小区物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上下半年分值的平均值。

  半年度分值由乡镇打分(占比50%)、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打分(占比20%)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测评打分(占比30%)组成。具体测评方式为不定期实地查看和台账检查相结合。

  各乡镇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其辖区内小区物业半年度考核分值汇总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考核方式

  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年度考核总分值为上下半年分值的平均值。

  半年度分值由乡镇打分(占比50%)和区文明办委托的第三方打分(占比50%)组成。具体测评方式为不定期实地查看和台账检查相结合。

  区文明办及时提供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第三方测评分值。各乡镇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半年度考核分值汇总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4.奖励标准

  (1)对小区物业的奖励标准

  老旧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为一序列,商品房小区为一序列,奖励标准根据小区规模、性质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详见下表)。

  (2)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奖励标准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予以10万奖励。5.奖励名额

  根据乡镇辖区内小区规模、小区性质、创城重点测评区域等,综合确定老旧、动迁小区优秀名额15个,良好名额15个;商品房小区优秀名额10个,良好名额5个;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优秀名额20个。各乡镇分配名额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住宅联席办)决定。

  6.奖励拨付方式

  对小区物业的奖励补贴,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直接拨付给小区所属乡镇,其中50%补贴用于奖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50%由乡镇统筹使用。

  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奖励补贴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拨付给相关乡镇后,由乡镇安排具体拨付。

  7.奖励使用范围

  对小区物业的奖励补贴,50%由物业服务企业用于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改造项目应当征询居委会、业委会意见,费用需经第三方审计;50%用于优秀能手评选,鼓励小区物业管理层、保洁、保绿、维修、窗口接待等一线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在小区综合治理、创城、创卫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评选奖励方案由小区所在乡镇制定并实施。

  对居委会的奖励补贴,由居委会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合理使用,主要用于小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进行邻里关系建设及小区硬件设施改造等。

  三、亮点特色工作

  (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为减少高空拉线充电现象,由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给予乡镇资金补贴:小区内新增1个集中充电点位的,补贴10万,新增2个,补贴18万,新增3个,补贴23万,最高补贴25万。

  (二)小区规范化建设。为改善小区整体形象,由乡镇围绕创城考核指标和市级部门对小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对小区主出入口门岗、小区管理处的原有设施设备提标,增设相关公示铭牌、标语的,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按5万/小区给予乡镇资金补贴。

  (三)小区门岗更新改造。为加强小区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由乡镇根据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增设小区主出入口岗亭、门禁系统等。改造方案需依法征询业主同意,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部分且明确设施设备后续维保由业主负责。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按3-5万/小区给予乡镇资金补贴。

  (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乡镇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成效的,按2-3万/小区予以乡镇补贴。

  (五)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乡镇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适当补贴。

  (六)其他可奖励事项。经乡镇提出后,由区住宅联席办决定。

  已列入生态美丽家园小区建设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四、企业排名

  (一)对在崇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根据其所服务的各小区分值,综合评定物业服务企业排名,并予以通报。

  (二)对全区小区物业建立“红黑榜”,具体如下:

  考核分值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84-70分(含)为B级;综合评分在69-60(含)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考核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本区住宅物业项目的招投标。

  连续二年考核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乡镇可建议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由居民委员会会同建设单位在征询业主意见后,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五、一票否决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取消奖励参选资格,且列入考核D级:

  1.在文明迎检、环境测评、防台防汛、防火防冻、安全管理、垃圾分类、拆违整治、美丽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未落实相关要求、未配合乡镇、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态度恶劣、作风消极的;

  2.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等造成社会严重负面影响的;

  3.经查实,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和其他装修管理失控等方面,涉嫌黑恶势力的;

  4.发生其他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区文明办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导乡镇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区文明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督办和工作考核;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各乡镇负责牵头实施具体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宣传、公益广告等作用,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物业管理,强化居民参与生态美丽家园建设的主体意识,营造建设生态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七、时间节点

  (一)梳理排摸阶段(5月底之前)

  各乡镇排摸梳理辖区内住宅相关信息,锁定住宅清单,根据住宅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1月)

  各乡镇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明办加强业务指导。

  (三)考核测评阶段(6月,11月)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明办以及各乡镇分别结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文明创建社区实地测评标准,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抓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机遇,以文明礼仪知识“四进”为主题,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大力倡导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重诺守信的社会风尚,做到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努力提高全街道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礼仪示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习文明礼仪知识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活动具体措施

  1、扎实开展“城乡共建”和“五送”、“五进”活动。要形成文化共建、环境共建、经济共建,要做到送知识、送技能、送信息、送文化、送法律下乡活动,同时还要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环保进社区活动。

  2、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继续加强农村图书室、文化室、文化广场和文化墙建设推广工作,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文明带、路、街。

  3、组织社区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开展公益援助行动。美化社区环境,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服务等,组织巾帼志愿者参与各种公益援助行动,宣传文明礼仪知识,进行家庭美德教育,并为下岗失业妇女及儿童等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争创美丽文明友爱互助社区。

  4、组织开展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的'群众文化广场演出活动。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社区活动室、健身广场、居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唱响红色经典歌曲,增强人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广泛运用群众文艺形式传唱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激发公民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街道宣传部们将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到年终街道宣传思想工作考评之中。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我街道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一项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抓好抓实。要根据《方案》的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呼应、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曝光,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二)抓住根本,提升素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始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部署任务、安排活动、开展工作。要运用“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这一生动活泼、参与面广的有效载体,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精心制作刊播一批以创建“全国最美丽、最文明县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让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通过开展各种行为养成教育实践活动,让居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自觉养成遵章守规的文明习惯。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与喜迎建党九十周年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要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在活动中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务求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争创“文明社区”的目标,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素质、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多办实事的原则,让居民在创建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吸引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安排

  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协办单位:市城建局、房管局、规划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林业局、司法局等。创建重点是做好三件事:加强六个创建、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一)加强六个创建

  1、创建和谐诚信社区。制定《社区居民文明公约》,积极组织“和谐创建大评比”、“邻里节”等各类创建活动,在社区中广泛开展“平安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孝老敬老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意识,形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帮困助弱、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

  2、创建学习创新社区。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教育。在社区内建置宣传栏、阅报栏,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广泛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加强老年教育和再就业培训,满足老年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学习需求。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和管理。在社区成立居民道德评议会,定期组织评议活动,集中解决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道德事”。

  3、创建优质服务社区。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通过建立便民服务大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救助、老年服务、再就业服务、社区安全和科普等工作。同时,利用好管理好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购物、餐饮、菜店、医疗、家政服务、中介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4、创建绿色环保社区。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重视环境、生态和资源保护。不断加强居住区域规划与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在主要区域建有以公益宣传为主的雕塑,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按期维修、更新;认真搞好社区的美化、绿化,无占绿、侵绿、毁绿现象,绿化率达到25%以上;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定人定时清理垃圾,宠物养殖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有序。

  5、创建康乐愉悦社区。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和建立新型的社区人际关系为目标,依托社区文体场所,开展文艺辅导培训,举办文艺展演展示。广泛组织各种文艺演出、图书科技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使社区文化呈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处处有亮点”的生动局面。健全完善社区体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社区体育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合社区居民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6、创建安全温馨社区。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展览、法律援助等活动,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疏导社会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普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举办普法教育成就展览,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为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安定提供良好保障。不断强化社区的综合职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警务进社区和各项治安防范、管理措施,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把社会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通过丰富多彩的创安活动凝聚人心,促进社区的平安建设。

  (二)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重点做好五方面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1、未成年人成长志愿服务。针对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缺少家长管理等情况,组织志愿者为社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边缘少年提供学习辅导、拓展训练、心理倾诉、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法制宣传等公益服务,并针对青少年具体情况,量身制订详细的个性化辅导的方案,建立详细的成长跟踪档案,帮助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2、老年人健康志愿服务。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组织志愿者通过定期探访、面谈、讲座等形式为社区退休、孤寡、空巢及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有关生理保健、心理疏导、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帮助社区老人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3、社区居民文娱志愿服务。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针对社区居民文化生活需要,组织有才艺特长的志愿者开展社区文体骨干培训、巡回文艺演出、电影进社区、戏曲进社区等公益服务,帮助社区组织开展歌咏、书画、曲艺、体操、舞蹈、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4、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组织物业公司员工在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收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利用公示栏定期发布,方便居民生活。积极支持社区文体活动,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场地、设施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支持。协助社区居委会对困难家庭进行走访,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台账,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

  5、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针对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的需要,聘请相关专业老师现场指导,组织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为社区培育孵化自己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组织协调社区内的有关单位,依据社区实际,做好先进文化进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完善社区服务。动员各方面力量,重点做好“四个一”工程。

  1、办好一个宣传阵地。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内容包括社区文明公约、社区服务信息、典型宣传阵地、三级党报及《乐陵市报》阅报栏等。以此为主阵地,加强思想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

  2、完善一个活动场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为社区修建一个文体活动室或露天活动场地,购置相应健身器材、体育设备,为社区居民创造宽松和便捷的文体活动条件,确保群众能够开展小型文艺演出和健身娱乐活动。

  3、扶持一支文体队伍。与社区共同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文体队伍,聘请有文艺特长及文化素养较高的人员担任艺术指导,建立个人才艺信息档案,不断强壮文体队伍,提高文体队伍的节目质量。同时,购置和更新演出设备和演出服装,经常性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4、组织一台好戏。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社区,积极利用双休日或重大节日期间,共同编排一台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尤其是帮助社区居民自编自演,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群众。以此为纽带,帮助社区居民加强联络,增进感情,进而宣传科学、倡导文明。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作出安排。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要扩大活动覆盖面,注重把活动延伸到困难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和未成年人等人群。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用居民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吸引居民参与。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六个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要把文明社区创建列入宣传计划,组织力量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扩大活动的影响。在社区居民中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提高居民知晓率,吸引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3、抓住根本,重在建设。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始终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贯穿始终,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创建活动与解决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化解社区内各种矛盾、增进居民间相互沟通和理解结合起来。要逐步完善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体育健身器材等社区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4、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要结合社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人员保障、阵地建设、工作运行和投入等各项机制,确保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深入挖掘社区内人才资源,集中社区内一批组织能力强、善于联系群众、热心社区公益的居民,把他们培养成创建活动的骨干队伍。深入挖掘社会资源,为创建文明社区提供可靠的资金、物资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活动经常开展。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当好桥梁和纽带,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6

  一、打造范围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打造文明小区楼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此次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涉及城区4个社区管辖范围的居民小区、移民安置小区。

  二、打造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中下旬开始,在前期开展打造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打造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及各社区务必抓紧打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力争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

  三、打造内容标准

  按照“美化、绿化、硬化、亮化”的“四化”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六个一”工程,即:一个群众自治性质的管理组织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一个门卫值班室、一个宣传公示栏、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使城区所有小区楼院、居民区(点)的形象和文明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具体打造标准及各单位点附后)。

  四、打造工作保障

  (一)小区楼院公共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工作,用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绿化配套资金解决;小区公共设施、绿化配套资金不足的,在小区房建节约资金中解决;上述资金都不能解决的,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小区居民健身设施建设,由县体育局争取上级体育部门支持建设,或由政府支持建设,由县体育局负责组织落实到位。

  (三)小区自治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工作,以及聘请最低需求保安、保洁人员经费,单位小区采取居民自筹一点、联系小区、居民区(点)部门、单位支持一点方式予以解决;移民安置点采取联系居民区(点)部门、单位支持一点和政府支持一点的方式予以解决。

  五、打造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是我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镇政府切实加强对打造文明小区楼院的指导,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的自治作用,将“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纳入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的范畴,纳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工作中,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小区打造实行县级部门、单位联系小区、居民区(点),干部职工联系居民户制度,参与并支持、帮助所联系小区、居民区(点)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各部门、单位在对所联系居民小区、居民区(点)支持、帮助打造的同时,也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和载体,深入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文明”为荣的良好氛围。各联系部门、单位在支持、帮助打造的同时,还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联系帮扶小区楼院、居民区(点)的居民户,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居民知晓创建文明城市、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解决入户问卷调查时群众满意度偏低的难题。

  (四)注重实际,确保效果

  “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区文明办通知为指导,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清水活水、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有碍城市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最好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测评,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标准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绿化景观工作组、水环境工作组、物业管理工作组、供水供气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实地考察点位申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城区人民公园、翠园绿地、中心横河景观带等公园绿地实地考察点位的'申报及日常巡查、维护和考核工作,保证迎查点位常态化达标。

  (二)城区公园、广场长效管理

  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城区公园的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和志愿者集中服务工作。重点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破损的路牙石、人行道盲道道板砖、广场铺装石材、路灯景观灯以及缺失的绿化苗木等进行维修和补栽,完善相关志愿服务、文明教育的公益广告。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协同配合。

  (三)道路基础设施维护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城区道路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等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换;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和道路绿化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商业大街管理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商业大街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道路标志标牌和绿化苗木进行巡查和整改。

  (五)背街后巷管理

  市政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路灯管理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金沙镇和高新区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背街后巷的道路、盲道、标志标牌以及窨井盖子等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社区和小区管理

  物业管理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检查金沙镇、高新区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有效解决部分老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金沙镇、高新区对所辖老小区楼道亮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牵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管理收费、日常保洁、统一着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窗口服务质量

  由自来水总公司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服务窗口的日产管理和巡查整改,做到人员着装统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热情礼貌、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七)加大宣传力度

  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并发放至局机关及局属事企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例会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专业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各责任小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总结点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建设科负责做好创建迎查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服务、文稿材料、信息沟通等保障工作。

  2、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我局承担的文明城市城建工作要求,各专业小组要逐一对照,细化分解,注重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保障工作。实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20xx年全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8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灌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构建文明、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居住小区创文工作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物业小区管理整体升级、全面达标,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高质量助推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基础管理、物业合同履行和小区治理等工作情况。重点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物业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居住环境文明素质提升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物业小区居住干净整洁、道路平整通畅、面貌井然有序、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考核范围

  在县住建局备案管理的92个居住小区。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中定期考核占70,满意度测评占30。

  (二)日常定期考核执行标准。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定期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每个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年度考核采取物业管理协会考评、考核小组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协会考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50%、测评机构满意度测评占30、居民有效投诉率和投诉件整改率占10%。年度考核排名以全年四个季度分数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县考核小组、物业管理协会和测评机构分别依照本文件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小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测评,考核标准按年度工作要求可另行修订。

  1、考核设A、B、C、D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70—84分的为B级;综合评分在60—69分的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县住建局实行流动红、黄旗制度,对季度考核得分后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黄旗警告,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递交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季度考核得分前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红旗表彰,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2、考核中发现住宅小区管理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由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发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①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②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③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④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4、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D级。

  ①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②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等行为;

  ③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考核资料进行存档管理,物业小区考核结果在全社会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优秀住宅小区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征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由县住建局择优推荐参与连云港市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对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可在县内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给予3分加分奖励,同一物业公司的不同住宅小区项目可以累计加分。考核加分在新的项目中标后不再计算,考核加分奖励期间不超过2年。

  (二)年度综合考核为C级的住宅小区。给予3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

  (三)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给予6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3分;有2个以上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分予以累计。考核扣分起止期间1年。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四)年度考核奖励。取前25名物业小区分别对应的物业公司,在年终物业考核总结大会上由县住建局对物业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取得灌南县内物业选聘优先推荐资格。总结大会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增加获奖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小区5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金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金牌经理奖项。

  2、二等奖小区8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银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银牌经理奖项。

  3、三等奖小区12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铜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铜牌经理奖项。

  根据奖项设置,分别给予物业公司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创新创优奖励

  1、省市示范小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小区、省级宜居小区和市级示范项目小区。

  2、红色物业小区。被评为省、市级红色物业小区。

  3、创文工作奖励。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和县创文办考评等次,在综合评分中位列前10名的物业小区。被上级部门表彰的以上物业小区,县住建局分别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产处、物管科相关同志为成员,邀请县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组成的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住建局物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小组成员要按照创建标准,分片区、分小区点面结合进行考核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按照“全员参与、督查推进、长效管理、分工明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居住小区创文“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居住小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逐级落实推进,将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各督查推进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灌办发〔20xx〕21号)部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扎实抓好居住小区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等督查机制,及时协调、现场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并进行跟踪再督查,确保每个问题限期解决到位。设立曝光台,对态度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到位,坚决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七、附则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