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2024-10-31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__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2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4

  为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__〕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模式多样、链条完整、追溯方便”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指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平台等主要短板,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上下游集聚、要素保障充分的区域性冷链物流园区。

  3、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实现技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一体化等新型产业形态。

  4、完善标准,信息推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培育100家以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济南、淄博、菏泽市等肉类主产区,打造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批肉类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库节点网络的拓展和优化布局,完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2、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青岛、威海等市打造4个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有关市政府)

  3、加快推进果蔬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潍坊、聊城等市的瓜菜菌类农产品种植和集散功能优势,建设一批果蔬冷链物流基地。选择部分高附加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推广应季储存和反季销售,促进均衡上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产品等资源优势和重点区域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采收后及时预冷,提倡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的循环共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大中型城市,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区域集散分销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鼓励相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零售终端网点配置冷柜、冷藏箱等冷藏运输单元,建立冷链终端服务系统,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有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

  (三)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1、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选取重点市、重点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成立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有推广价值的可上升为地方标准,并积极推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推进冷藏运输车辆温度控制、监测装置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发布,为冷藏运输车辆的温度监测性能评测和检验提供依据。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3、推进标准化周转箱、托盘的推广和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标准周转箱和托盘,建立健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标准体系。鼓励探索标准周转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与集装箱、标准运输车辆、多式联运相结合,实现作业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按照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鼓励企业对原有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系统进行模块化改造,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物流管理系统,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

  2、加快构建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云,着力整合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冷链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逐步与国家有关平台对接,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促进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提升。

  1、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促进绿色环保、安全节能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强对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研发。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认证要求,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推广全程低温控制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将冷藏保温车辆的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禁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上路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提高铁路冷链装备技术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冷链技术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六)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龙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连接重要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相关企业实施品牌共建。支持现有冷链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盘活冷链物流资源,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实现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对现有配送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社会化冷链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2、加快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企业。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在骨干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冷库等设施,鼓励铁路物流企业参与长距离、大体量冷链运输。规划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冷链货物储存、集散和分销中心。推动青岛经广西凭祥口岸至越南,潍坊至昆明直至东南亚、南亚,淄博至霍尔姆斯口岸出境至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冷链物流班列加快发展。依托进口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完善生鲜商品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七)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现有监管方式,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市政府,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抽查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兽医局)

  3、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山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冷链物流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冷链物流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济南分行)

  4、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

  (八)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提升农业类院校的冷链物流和农产品保鲜技术的研发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示范体系。强化人才交流,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冷链物流发展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工作,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加大政策扶持。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链物流。发挥相关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冷链物流行业,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融资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交易。

  3、各市要加快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4、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在核定载重、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用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质量的认知度。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5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公司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生鲜、果蔬、肉制品等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采购单位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一、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副食品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定《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订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等由分拣人员按《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副食品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二、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三、配送产品介绍

  蔬菜、各种鲜肉及肉制品、家禽、乳制品、水果等农副产品及副食品。

  四、配送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照需求计划每天配送一次,且满足临时性需求;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属地和条块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成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会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的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处理措施;

  2、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市医院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院长任组长。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搜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发生地社区居委会负责,事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6、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其它街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与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通过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接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几个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调度,参加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

  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的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7

  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对促进我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精神,适应食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重点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冷链物流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冷链服务体系,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全省物流核心枢纽和重要枢纽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衔接大型农业生产基地、中心渔港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标准齐全、全程温控、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2—3家冷链物流设备技术先进、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海南特色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运输率明显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冷链物流效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根据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鱼、肉、水果以及农产品出入境口岸等主要产地和消费地布局,统筹规划全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节点空间布局,创建进口肉类、水果等特殊产品指定口岸,拓宽口岸功能,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研究确定市场规模和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快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和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级批发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全省中心渔港、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马村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海鲜以及水果、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城市消费地,在城市物流聚集或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

  3、抓好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链车辆停靠接卸设施。鼓励商场、超市和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冷链终端存储服务。加强面向城市消费、大型住宅区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集采购分销、冷链运输、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广应用先进冷链装备技术。

  4、加强冷链物流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技术标准,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大力推广新型蓄冷材料,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积极开展油气产业冷能可再生资源的应用研究,创新制冷模式和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积极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推广应用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人工智能分拣和电动滑升式冷藏门以及防撞柔性密封口等新型冷链装备。鼓励发展全封闭式冷链装卸作业,支持大型冷库封闭式站台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型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轻量化、新能源等冷藏保温车型,重点提高电动冷链运输车在城市配送的应用比例。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多式联运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加速淘汰不合规、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6、积极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应用。在国际物流领域,特别是高端酒店食品供应与配送服务领域,鼓励适用国际或者欧盟冷链标准体系,加速冷链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研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省生产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

  7、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

  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装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积极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整合冷链仓储、车辆、货源信息等物流资源,逐步完善全程温控、货物查询、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一体化服务功能。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产、销、运输线上自动匹配,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积极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0、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2—3家装备技术先进、运作规范、组织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产品,提供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11、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推进冷链设施资源共享,降低冷链物流边际成本。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全省冷链物流同城配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农产品市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

  加强多式联运冷链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数据交换、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鼓励发展跨境冷链物流。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跨境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园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探索开辟东南亚冷链运输航线,适应日益增长的冷链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环境。

  13、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网上名称核准等登记制度,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结合冷链物流特点,将冷链运输纳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优惠收费、优先过磅、优先办理通行费征收手续、优先轮渡过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实现全省“一站式”通关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4、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5、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发挥冷链物流大数据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6、建立冷链物流市场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运营模式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扶持政策。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冷链物流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运输工具、物流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推广等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4、保障冷链物流用地。对符合所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政府)

  5、加强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开展海口、三亚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6、抓好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管理,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扎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培训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冷链物流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成效。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8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冷冻食品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食品配送流转方案范文 篇9

  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