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军训训练方案

2024-10-31

新生入学军训训练方案 篇1

  为了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和艰苦朴素的革命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级初一军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的思想,实践“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教育理念,落实我国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初一新生军事训练。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常

  成员:杨、李、高、袁、刁、李、赵

  职责:制定军训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统一领导军训工作。(下设军训办公室)

  2、军训办公室

  主任:常

  副主任:高、袁、李、赵、刁

  成员:杨、梁、张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新生报到、编班注册、活动安排、安全值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

  3.工作小组

  (1)政治辅导员:初一各班主任共6名

  职责:做好学生的政治辅导工作,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和反映学生思想状况。

  (2)教官:邯郸市少年军校教官6名

  职责:具体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完成各项训练任务,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

  (3)后勤保障:梁竹山、周密平、刘建杰、院川周、小x、文x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的餐饮、卫生、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4)医务组:王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的学生医疗卫生健康情况

  (5)广播组:刘x

  三、参加对象

  全体20xx级初一新生。

  四、工作事项

  1、时间:20xx年8月12日-8月16日

  2、军训营编制:

  政委:李

  营长:常

  副营长:李、杨

  (下设连)

  第一连连长:高

  1、一排:

  2、二排:

  3、三排

  第二连连长:袁

  4、四排:

  5、五排:

  6、六排:

  (注:排长由参训教官担任,辅导员由班主任担任。)

  五、工作要求

  1、军训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周密计划、认真落实,保证学校军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军训领导组成员和各班主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深入训练场配合部队教官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集中训练期间,要求所有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军事化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刻苦训练。

  六、军训费用及其它

  略

新生入学军训训练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哈尔滨师范大学20xx级学生军训工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为依据,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和强化学生组织纪律性为目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基础,使大学生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并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协作精神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

  二、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军训师,下设二个建制团和一个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学生军训由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

  (一)军训师组织机构及成员

  政委:

  师长:

  副政委:

  副师长:

  参谋长:

  副参谋长:

  政治部主任:

  后勤部部长:

  后勤部副部长:

  (二)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建制编成

  学校参训学生总数8992人,参训教官127人(干部7人、战士120人),学校新生军训编成军训师,下设2个建制团,21个建制营,120个建制连。

  1、江南校区和江北校区新生所在院系编成军训师一团(计2634人),下辖5个营(传媒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东语学院和西语学院部分小语种专业)、35个连。

  军训一团(江南、江北校区)

  团长:

  政委:

  副团长:

  副政委:

  参谋长:

  2、呼兰校区基础教育学院编成军训师二团(计6358人),下辖16个营(文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政法学院、管理学院、西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经济学院)、85个连。

  军训二团(呼兰校区基础教育学院)

  团长:

  政委:

  副团长:

  副政委:

  参谋长:

  江南和江北校区新生所在学院按营建制编成,营长由各学院副书记担任;各校区的解放军教官担任各连连长,辅导员担任各连指导员。

  三、军训内容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训练。《队列条令》是规定部队和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条令。军训要以《队列条令》为依据,进行单兵队列动作和分队队列动作训练。《纪律条令》是规定部队纪律和奖惩条件的条令。通过《纪律条令》教育,使学生在军训中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军训期间的规章制度,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内务条令》是规定军队内部关系、生活制度和军人职责的条令。在军训中要进行军人职责教育和连队一日生活制度的贯彻,培养良好的`军人举止和作风。

  (二)进行轻武器常识和队列操枪训练。使学生熟练掌握56式半自动步枪常识和队列操枪的基本要领。

  (三)军事理论学习。军事理论主要讲授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知识。通过军事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激发爱国热情,使之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四、军训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军训时间:20xx年9月17至9月28日。

  (二)具体日程安排(略)

  五、军训期间活动安排

  为了激发学生军训热情,鼓舞学生军训士气,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军训期间将以校区为单位开展以“强国防、促和谐、兴师大”为主题的军旅歌曲大合唱比赛、板报大赛等活动。同时还要评选“军政训练先进连队”、“内务优秀寝室”、“军训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官”等评优活动。

  六、学生请、销假、免训等问题

  根据学校军训条例规定:凡参加军训的学生,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病请假者,须持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特殊原因请假者,本人须写出报告,各学院主抓军训工作的领导核实后签署意见。3天以内请假,由各学院批准;虽经各级批准,但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以上,取消当年军训资格,随翌年学生重修。

  集中军训期间,凡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如运动员代表学校参赛等)而不能参加军训的,有关单位须事先写出报告,报请主管书记批准,武装部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学生军训成绩。

  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学生各院系可让学生提出申请。免训者须填报免训申请表,并附有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院系领导意见,报武装部审批备案,军训成绩按合格成绩评定。被批准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考试。

  七、军训服装使用及收费问题

  军训服装收费每人24元。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收取军训服装抵押金每人50元,领取军训服装时由学院统一交到劳动服务总公司。军训结束后,检查所回收的军训服装没有丢失或损坏后第二年每人返回26元,如有军训服装丢失或损坏将从服装抵押金中扣除一定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系军训学生的领导和管理。各院、系带队干部要坚持每天深入训练场,配合解放军教官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军训的管理工作。要组织好军事科目的考核、教唱革命歌曲、国防征文和军训总结等工作。

  (二)各院、系参训工作人员需着军装到训练场,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各项管理工作。

  (三)为保证军训质量,营造良好的军训氛围,做到严格有序的军训管理,要求军训师各级干部都要以解放军三大条令为依据,对参训学生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全体参训学生要服从干部管理,听从指挥,爱护武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今年军训的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多。因此,各级干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军训任务顺利完成。

  (五)军训结束后,希望各院、系及时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引导和组织学生学习和发扬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与作风,把军训成果进一步巩固好,为各学院学生军训评估做好准备。

新生入学军训训练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榆林城区小学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__年秋季小学入学对象原则上为20__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学区,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严格审核入学资格,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分批录取,确保招生过程平稳有序。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20__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见附件)

  四、招生办法

  按照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分段录取的程序,首先分批录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落户时间为20__年3月1日之前),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直接与政府购买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其次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取直接录取或随机派位等办法录取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户无房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五、招生规程

  (一)资格审核:

  第一阶段:6月12日至6月13日

  1.6月12日学校审核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20__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榆阳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经适房二次交易后以商品房对待),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含租赁、购买合同)、居住证(非榆阳户籍)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5)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6月13日学校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27日

  学校审核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息核对:每个阶段审核结束后,学校会同办事处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并于7月12日至16日内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8月23日至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五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

  2.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购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月26日至8月27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2.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购的公租房或廉租房者除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8日上午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8月28日下午统一调配到城区或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8月29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如期开展工作。进行随机派位的学校,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员、新闻媒体和家长参与监督。

  2.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单位,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如发现证件虚假或与要求不符者,适龄儿童基本信息一律不得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如因资审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基础数据库录入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资格审核和随机派位期间,各学校务必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入校车辆消毒、个人健康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和派位工作有序进行。

  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和违规跨片区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学校相关责任人员。

  5.各学校必须在每个阶段录取结束后,及时公布录取适龄儿童名单和学位空余情况。

  6.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学生编班花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相关信息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流动。在编班工作上,要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得设立子弟班和重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