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2024-10-29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校农结合”“农医结合”“农企结合”助推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达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同频共振和功效叠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真正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和达到精准产业发展,产销无缝对接、利益联结见效,全区蔬菜配送本地集中采购比例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

  三、规划布局

  根据订单需求,综合各镇土壤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规划蔬菜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围绕大白菜、莲花白、大白萝卜、豇豆、嫩南瓜、花椰菜、胡萝卜、西红柿、茄子、老南瓜等蔬菜品种,在永乐镇、三渡镇、新舟镇、喇叭镇、虾子镇规划建设200—140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共17个共9686亩(详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测算数量需求。配送公司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及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研究制定配送指南,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报采购需求清单。各镇(街道)安排指导各村(社)专业合作社根据配送指南,规划种植区域、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按农产品种类、数量、质量等级、供应时间等数据组织好生产和销售。

  (二)按需组织生产。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以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向生产,着力解决产业规划零散、规模不够等供需问题。

  (三)成立技术培训工作队伍。明确每个基地技术培训人员对基地内种植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产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

  (四)定点采购配送。各配送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配送保底价收购协议,合作社再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价订单收购合同,形成生产、配送、销售全链条。

  (五)强化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确保源头安全。发改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运输、贮存、配送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安全消费。配送企业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

  五、合作模式

  采取政府引导、公司“龙头”带动,合作社“龙身”联结,农户“龙尾”基础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公司对接市场做好销售,合作社衔接公司与农户做好发展,农户负责按订单要求做好种植达到公司“放下包袱”扩市场,合作社全心全意抓管理服务,农户一心一意抓生产。从而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公司之间的新型产业关系,转变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传统经营方式,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迈向订单农业发展轨道和保障公司、合作社、农户三家利益,使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六、利益联结

  (一)配送公司对村级合作社规划发展的各种订单蔬菜实行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市场价格为区教育科技局当周所定营养餐价格下浮20%)(详见附件2)。

  (二)为逐步壮大和巩固基地建设,实现贫困户利益联结。村级合作社在蔬菜销售过程中按销售利润的10%进行费用提取,提取的经费30%用于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20%用于合作社日常工作开支,5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分红。

  七、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家琴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副组长:刘照文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肖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凤、池军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教科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能人加入专业合作社,做好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府支持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合作社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镇(街道)也要预算专项资金扶持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八、奖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和合作社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对全年“订单蔬菜”种植配送量大,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效果好的公司和合作社将给予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2

  为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有效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确保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蔬菜直销点批发配送中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充分发挥两个配送中心密切产供销一体化的功能,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及“就近、方便”的原则,有效建立两个配送中心与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乃至疆内外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的直销供应长效机制,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价格基本稳定,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两个配送中心的主体功能是蔬菜配送,而不是市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委托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经济实力强及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蔬菜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经营主体。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配送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两个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建立健全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发展;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其正常经营并提供良好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形成配送中心“上连蔬菜基地、下连各直销点”的运作机制。积极发挥直销点配送企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基地蔬菜进入配送中心进行分拣、加工和配送。两个区要加大调研力度,依据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所需蔬菜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市场信息,直接从配送中心进行采购,不足品种和数量通过其他市场调剂和补缺,确保蔬菜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送到各直销点,实现以销定产、以需定供;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费用,发挥配送中心的蔬菜价格等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辖区内以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院校食堂及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在配送中心批发配送蔬菜。为两个配送中心分别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配送力量,指导配送企业完善冷藏冷链设施,直接将配送中心分拣、加工后的蔬菜配送到直销点,确保蔬菜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上市均衡。两个区要充实检测力量,加强配送中心的日常检测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市商务局:加强政策协调行业指导,确保配送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外协调、沟通和服务,牵头组织农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所在地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和巩固两个配送中心与疆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购销关系。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及周边蔬菜生产供应情况,与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签订远期购销合同。引导和组织市场经销大户以及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当地蔬菜配送到两个配送中心。发挥供销社的作用,采取“农超对接”等方式积极组织和调运菜源。丰富蔬菜品种,如果两个配送中心的蔬菜品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渠道进行调剂。负责配送中心运行中的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搭建供求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地的种植信息和消费市场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产销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引导和协调两个配送中心及各直销点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蔬菜储备体系,协调为蔬菜配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两个配送中心价格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吐鲁番和昌吉地区的蔬菜平均价格必须低于当日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同类品种、同等质量蔬菜批发价格。

  (四)市农牧局:加大两个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力度,负责在蔬菜直销点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蔬菜质量检测,实现批批检测、到点检测,不断完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使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菜”。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六)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水性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七)乌鲁木齐电业局: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价格。今后两个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八)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用天然气价格执行工业用气价格。

  (九)各有关热力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热价格实行与居民用热同价。(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和配送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

  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市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及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的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在两个配送中心运转初期,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蔬菜直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

  一、目的意义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二、监管标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4

  为切实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地产地销,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步伐,促进产运销一体化建设,有效缓解菜农“卖菜难”,居民“买菜贵”问题,保障和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供给,充分发挥蔬菜产业保供给、稳市场、促增收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保障水平的通知》(汉政办发〔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汉台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绿色优质高效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选择基础条件好、资源优势强的区域,充分挖掘设施蔬菜生产潜能,形成区域产业优势。从20xx年起,整合资金项目,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聚力打造集工厂化育苗、规模化种植、精细化加工、商品化处理、品牌化营销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蔬菜全产业链,以生产设施合理、蔬菜种类多样、生产手段先进、生产过程规范、产品供应均衡为总目标,加快蔬菜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完善设施蔬菜基础设施,推进设施装备规范及配套。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广,强化工程、环境、生物及信息技术集成。实现生产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构建5个设施蔬菜示范基地、3个特色蔬菜示范片和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蔬菜面积1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大棚8000亩,全区蔬菜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大棚面积2万亩,年总产突破30万吨,产值突破11亿元。商品蔬菜自给率达到60%,基本实现蔬菜季节供应均衡、产销衔接顺畅、供求总体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产布局。一是实现规模种植。按照“强基地、提产能、保供给”原则。布局建成五个设施蔬菜基地。铺镇在狮子村周边6个村新建蔬菜大棚2600亩,龙江办事处在梧凤村周边5个村新建蔬菜大棚1000亩,七里办事处在镇江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宗营镇在下街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600亩,武乡镇在同心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三个特色蔬菜示范片,以汉中巢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覆盖小店、龙台、黄营的龙江办事处千亩茭白种植示范基地,以徐望镇千亩莲藕种植示范基地和以宗营镇二十里铺为龙头的千亩羊肚菌种植示范基地。食用菌产业集群,以康田生物公司为链主,带动全区食用菌产业集群,食用菌规模达500万袋。二是抓好品种布局。在褒河水库南干渠渠系内建立1万亩以莲藕、茭白为主的稻、菜轮作区,形成特色水生蔬菜基地。在浅山丘陵建立35个秋冬季节性蔬菜基地,形成汉中大葱、白菜、蒜苗、豌豆、菜花、甘蓝、秋西红柿主产区。2万亩设施蔬菜大棚内栽培品种以大棚辣椒、西红柿、黄瓜、茄子、西葫芦等蔬菜为主。三是配套育苗布局。按照500亩建一个育苗站,20xx亩建一个大型育苗中心的标准,在重点蔬菜专业村建15个标准化蔬菜育苗站,在万亩蔬菜专业镇铺镇建一个大型专业化育苗中心,到20xx年累计建成3个蔬菜育苗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二)努力提升蔬菜品质。一是培育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坚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优势品种率先突破”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托全域特色发展蔬菜产业,重点发展莲藕、山药、生姜、莴笋、菜花、芋头、蒜苔、胡萝卜、西红柿、黄瓜、辣椒等有竞争力的蔬菜作物,形成外销骨干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特色设施蔬菜产品,争取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面提高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商品档次,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产品均匀一致、形态美观、新鲜洁净。三是大力推行设施标准化。积极推进现代设施环境调控技术应用,提高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设施蔬菜设施化水平提高50%以上。土地利用率提高20%以上,水资源利用率提高30%以上,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四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推广集约化育苗、设施栽培、连作障碍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控及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加快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切实提高蔬菜产出质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要求,以改棚、改土、改水、提质增效“三改一提”为主攻方向,加快老旧蔬菜基地更新改造,到20xx年改造面积达到6000亩。积极筹措资金,对规模化生产基地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进行路面硬化、完善生产设施用电,配套农资农机库房、田间地头储粪池等设施,改造升级灌溉水源、灌排泵站、输水管道沟渠及电力通讯设施,全面提升蔬菜保供基地生产基础设施、优化生产条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四)加强产销衔接。一是建立蔬菜产业联盟。吸收辖区内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新型经营主体、专业村、技术单位负责人组成产业联盟,负责研究解决蔬菜全产业链的相关问题,做到布局合理,产销顺畅、服务到位,确保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增收致富。以狮子蔬菜生态园、巢林公司、中园公司等现代化蔬菜园区为依托,推进蔬菜订单生产、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着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蔬菜销售供应体系。加大用品牌占领市场的力度,鼓励蔬菜销售组织在外地建立汉中蔬菜销售网点,使我区蔬菜产业尽快走向产业化。二是建立蔬菜便民店。在现有蔬菜销售市场的基础上,新改建、新建11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批发市场,基本实现农贸市场辐射500—1000米全覆盖,选择有条件的合作社新建大型蔬菜储藏冷库,同时在生产基地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各个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联系,通过合作社组织当地农产品销售,在现有便民果蔬店基础上,继续推进便民果蔬店建设,至20xx年末总数达到100个,累计配套建设5座集分拣、检测、储藏的蔬菜配送中心,与农户签定种植收购协议,直接进入便民果蔬店进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蔬菜价格,做到直供直销。大力抓好流通体系建设,以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青龙观水果批发市场为主,保证中心城区果蔬供应。三是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建立蔬菜供需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蔬菜生产监测、市场价格监测、外调外配联络机制,促进信息融合、互通共享、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地产蔬菜供需精准衔接、有序高效流通。及时对产销形势预警,统筹做好在田收获和市场余缺调剂。加强设施蔬菜种植信息、品种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等产销信息和生产设施、良种、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生育障碍调控、灾害性天气预防等生产技术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发布,为设施蔬菜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蔬菜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经合中心、涉农镇办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蔬菜稳产保供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分解落实以蔬菜保供基地为主的各项工作,在设施蔬菜重点镇村,建立产业管理机构,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对现有设施蔬菜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强化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职能,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市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向蔬菜产业优势区、集中区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各部门积极争取省市蔬菜产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区财政统筹安排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建设设施大棚和蔬菜基地产业路、排灌设施、生产用电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金融、信贷、露地蔬菜保险、新建设施蔬菜大棚及新增农机具补贴支持粮食蔬菜生产的“三方案一办法”,支持重点区域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善大棚设施、交通运输、排灌、电力、网络等条件。加大育苗设施、生产设施、冷链设施、培训设施、技术推广、质量监管、市场流通设施、产销对接力度,加快区域蔬菜保供基地建设。

  (三)加强政策引导。坚持以升级换代提升发展质量为主,扩大外延推进发展规模为辅,全面推进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各项政策措施,把中、省、市、区有关扶持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能力的龙头企业进入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推动蔬菜产业的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承包地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促进土地规模发展。

  (四)加强技术指导。广泛应用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设施蔬菜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品种、新肥药、新种苗和新模式,着力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升设施蔬菜的科技含量及单产水平,降低用工成本,增强设施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大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每年推广3-5个新品种,适应现代化蔬菜产业化发展要求;围绕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药、肥、水”三大技术,改进防病虫技术,改进肥料施用技术,改进灌溉技术,使蔬菜生产技术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组织蔬菜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结合省上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深入到蔬菜基地村组织培训,推广科技术,现场示范,培养一大批蔬菜技术骨干,积极引进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并积极争取项目,推动蔬菜基地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上将把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列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街道)要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中去,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推动,各镇(街道)要对村上实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年度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5

  如下物资保供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镇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重大节日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篇6

  今年以来,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一直居于全国36个中心城市前列,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和生活负担,给市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xx〕53号)的要求,为了有效降低菜价,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鲜农产品销售价格,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贵阳市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试点,由专业化的生鲜农产品配送公司将蔬菜直接配送给农贸市场经营户,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商品损耗,降低经营户进货成本,促进农贸市场终端菜价的下降,为全市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作出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展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引导调控作用,按照市场化取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自愿参与。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由于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配送对象零散,涉及的蔬菜品种类别繁多,在组织实施上有较大难度和风险,需结合我市实际,先行试点,首先在市中心区有一定规模和区域辐射力的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突出重点,与调控目标相结合。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和任务,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销量较大的大宗蔬菜和我市地产的当季蔬菜作为配送重点,有效缓解“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时间

  计划从20xx年6月份开始试点,试点期限到20xx年12月底。试点结束后,总结试点情况逐渐推动试点工作常态化。

  (二)试点范围

  初步确定由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一定经营经验和较强配送能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乌当区的11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云岩区红边门、金鑫、延安西路、盐务街农贸市场,南明区新路口、万东、红岩农贸市场和小河区西工农贸市场,共8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2.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乌当区新添、洪济、心怡3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三)试点要求

  1.配送品种。按照先常规、后丰富完善的思路,试点初期重点配送城市居民常用的18种主力生鲜蔬菜,具体是:大白菜、小白菜、白萝卜、莴笋、莲花白、姜、香葱、洋葱、蒜、土豆、折耳根、养心菜、金针菇、生菜、菜心、花菜、西红柿和青椒。试点运行平稳后,再逐步扩大蔬菜配送品种。

  2.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实行统一的建议零售价管理。在保证经营户经营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规定蔬菜经营户必须按照统一的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建议零售价原则上要低于所在农贸市场同类蔬菜零售价格的20%,并在农贸市场进出口或电子显示屏上公示。通过实行终端零售价格限价管理,引导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将配送成本下降后的利润空间让渡给消费者,从而促进蔬菜终端销售价格的回落,让终端消费者得到实惠。

  3.配送企业和农贸市场要搞好优质服务。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配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蔬菜配送价格要保证低于经营户自行进货价格。配送蔬菜要货源充足,品种逐步多样化,具有较好的新鲜度和销售品相;配送及时,原则上每天清晨6时前配送到位;根据经营户需要提供分拣服务。接受配送的经营户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生鲜蔬菜统一配送销售点”标识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财政、物价、农委、工商、交警支队、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指导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统筹协调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农贸市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乡(镇、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加强正面报道;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审核拨付相关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协调配送企业生鲜蔬菜的货源组织;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配送车辆发放市内通行证,方便配送车辆快速通过,满足配送需要;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负责密切关注市场蔬菜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对试点配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对试点配送企业配送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主要包括配送车辆、冷藏设施、分拣包装设备、检测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专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对于投入大、运营效果好、公益性突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

  2.对试点配送企业试运营期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价差补贴资金150万元,对两家试点企业在20xx年6月-12月试点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严格监督管理。财政、价调、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防止出现骗补行为;物价、工商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区要建立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密切与各方的沟通协调,适时准确发布新闻,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稳定工作。试点工作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加强舆情引导,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充分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