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复产复工方案范文

2024-10-23

吉林省复产复工方案范文 篇1

  为贯彻落实庐城镇庐城政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社区干部高度重视,要求做到手段强硬、作风严谨、依法办事。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治重点及目标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8月12日至8月17日)实施打击,清除隐患。社区领导、工作人员、治安员将联合各自居民小组成员对其辖区内隐患进行清理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三、工作要求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吉林省复产复工方案范文 篇2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能力,保障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春节后复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从以往统计看,企业复工时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春节后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设施、设备需要重新检验检测,职工松懈情绪需要克服,安全生产意识和现场管理能力需要强化,尤其是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新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关于全员安全教育要求,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特点,用岗位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从工伤事故中吸取教训,学会减少工伤事故的技术本领,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加强新职工的岗前培训。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加强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对高危行业重新上岗的职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要立刻组织培训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各业务科室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督导检查。

  1、各交通运输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要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局属业务科室于3月下旬开始进行检查,并将作为20xx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办理企业新业务的依据之一。

  2、对未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企业将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吉林省复产复工方案范文 篇3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