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范文 篇1
为巩固“创国卫”、“创省文”成果,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抓好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综合条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参与、严厉查处等方式,彻底杜绝县城建成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自20xx年1月21日起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断巩固“创国卫”、“创省文”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围
1、禁燃产品。本方案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烟花和爆竹产品。
2、禁燃区域。县城建成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住宅区;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等场所;潇浦镇辖区四个社区所辖范围内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陈家街村、三元宫村、何家村、江丰村等6个村的县城建成区范围)。
3、禁燃行为。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为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4、禁燃时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县委政府出台新规定止。
三、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江永县城管执法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经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江永县城管执法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朱东平
副组长:何治国、何垂标、何丽娟、何俊
成员:郑少平、义永辉、陈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陈文群、黄智勇、黄东发、卢芳、陈云、张立志
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工作事宜。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报等工作。
(二)三个工作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凤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责任领导:
责任中队:
所辖范围:
职责:
2、永明中路、永明东路(至金水湾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环城路西段;
责任领导:
责任中队:
所辖范围:麒麟社区
职责:
3、永明东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凤亭路、永阳路、龙溪路、溪岭路;
责任领导:
责任中队:
所辖范围:
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违规行为。
各工作组分别安排皮卡车一台。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通过细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县城管执法队伍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禁放区域内的执法中队要开展广泛宣传,以酒店、宾馆、饭店为重点,进一步营造禁放宣传声势,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整治执法阶段。通过严厉查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整治执法及相关“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相关股、室、中队要将禁放要求、责任分工、执法内容传达到每个片区、每名执法队员要结合县容环境城管执法保障工作,认真统筹安排,确保整治执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实到位。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拓宽定岗辐射范围,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对流动兜售、占道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稳妥控制,及时报警,待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占道经营违章行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倚门出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违章行为,按照“未履行县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违章行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门前存在燃放行为的酒店、宾馆、饭店,要做好取证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沟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间,相关股室要做好与公安、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衔接沟通,有效联调联动、互通信息,确保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各中队要注重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资料、图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数据上报至局办公室。
市场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烟花爆竹领域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20xx年修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推动安全发展,突出各级政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烟花爆竹相关事故教训,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的监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过程控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区应急局
一是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三是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取得许可零售店(点)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量存储、超范围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区公安分局打击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一是做好权限内《焰火燃放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工作;二是要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牵头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五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烟花爆竹销毁工作。
(三)区交通局
一是要强化对承运烟花爆竹单位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监管;二是加强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品查堵责任。
(四)区市监局
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五)区综合执法局
巡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占道经营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六)区气象局
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储仓库防雷设施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查处。
(七)区教育局
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大学生不能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二是通过对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在正规零售店(点)购买正规产品燃放。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
一是合理规划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选址进行初审;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
四、燃放时间及禁放区域
(一)燃放时间
1.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
(二)禁止放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13.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14.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大气监测国控点:花溪区(花溪水厂)、桐木岭(花溪区高坡乡民族中学)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担当,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履职履责,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生产秩序。对履职不到位、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提出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单位于20xx年2月17日报送春节期间工作小结,20xx年12月15日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刻汲取“11.21”河南安阳厂房火灾和“11.24”新疆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辖区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辖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深化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消防综合治理,持续抓好经营性自建房、群住房、“三合一”等低防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20__年12月7日—20__年3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各社区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网吧、KTV、学校、日间照料中心、医院、电影院、危化品经营场所、化粪池、大街小巷门市摊点、居民出租房、特殊家庭(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老旧厂房、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以及农村社区的森林防火开展全面排查。
1.规范排查程序。采取“一看、二查、三登记、四留影、五发整改通知书”五步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好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对主体责任人或单位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跟踪落实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
2.突出排查重点。一是高层建筑方面:重点排查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聘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时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减少火灾发生概率。二是重点场所方面:针对商场、学校、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要特别注意对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等高风险区域的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相关行业部门要上报行业主管局,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派出所要结合“六进六边”工作,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三是燃气安全、烟花爆竹方面:要将燃气安全作为重点单项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鼓励重点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同时重点排查液化气充装站等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控,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城市社区范围内一律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农村社区要制定安全燃放规定,按区域划定火灾防控等级,重点区域要明令禁止燃放,火灾危险性小的区域要规范燃放。应急办、各社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管理,要大力整治无证售卖、违规售卖假冒伪劣、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消防通道中违规搭建简易棚、广告牌;违规设置隔离栏杆、占用防火通道等不安全行为;针对已整治的老旧小区,要加强消防设备的验收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对未整治的老旧小区,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老旧小区居民防灭火意识。社区网格员要经常性排查辖区应急灭火器存放点的灭火器数量是否充足,是否有效。需要增添、更换的要及时增添、更换。针对老旧楼栋,社区要指导楼栋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处置火情。五是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方面:重点对辖区小微企业、农家乐等乡村新兴产业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社区干部要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紧盯冬季烤火安全,利用“村村响”将出门“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和“烤火不关窗、关窗先灭火”的安全提醒时时播、每日播,使村民入脑入心,切实提升消防意识。
3.逗硬隐患整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责任、措施、预案,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组织整改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跟踪整改进度,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验收销号,并留存整改佐证资料。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办事处,由办事处统一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二)开创群防群控新格局
1.建立互帮互助机制。各社区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邻里手拉手”活动,并鼓励和引导群众相互监督、互查隐患、邻里互帮。
2.建立挂包帮扶机制。各社区要重点对有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家庭,在岁末年初期间建立邻里间、网格员以及干部安全对口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责任人,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平安幸福氛围。
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积极探索建强“一警五员”(一线社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公益性岗位、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消防安全基层监管力量和考核培训机制,按照逐户上门、逐人实操,确保人人受教、人人过关,重点培养一批“见火不慌、抬手就打、张口能教”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4.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各社区要大力推广96119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1.“LED”宣传。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单位、门市、摊点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知识。
2.“小喇叭”宣传。社区网格员在“一日双巡”的上午11:00-12:30、下午5:30-7:00,利用小喇叭、移动音箱、“村村响”循环播放,方式要灵活多样。
3.“坝坝会”宣传。各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分小区、分楼栋、分路段召开坝坝会,以案说法宣讲;邀请专业人士深入小区、楼栋、商场宣讲。
4.“宣传单”宣传。统一制作宣传单,内容要简单、明了、易记,由社区发放到门市摊点、企事业单位、居民户,做到发放有记录、有影像,达到家喻户晓。
5.“标语”宣传。各社区要在小巷、小区、楼栋制作形式多样的小型标语、警示牌;
四、整治方式及步骤
(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专班(12月7日-12月18日)
成立以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袁明森为组长,应急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开展业务培训,摸底排查问题(12月18日-1月18日)
1.由应急办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消防检查业务培训。
2.各社区挂联领导牵头,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对辖区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每周汇总上报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如遇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经社区书记把关后,上报办事处统一协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1月18日-3月20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由社区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督查验收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再次对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效果进行全面回头看、回头查,逐个检查验收、逐一复评销号,认真总结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确保此次整治行动真查隐患实做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任务、迅速行动。各社区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管理台账,落实治理清单、整改责任,到期验收复查,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实际,不能弄虚作假、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社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达到整治一片、见效一片、规范一片。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社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验收、考核问效。办事处将把考核问效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密切跟踪关注整治开展情况,对工作作风不实、应付了事,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规依纪从严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