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合作方案范文

2024-09-10

停车场合作方案范文 篇1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

  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停车场合作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完善优化市场运作体制,促进停车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渭南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行“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理念,规范管理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盘活城区车位资源,提升城市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品质;利用智能调控,完善智能停车管理,拓展城市服务标准,改善出行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便民利民、高效服务原则;

  (二)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有偿原则;

  (三)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四)保证特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三、适用期限和范围

  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年。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后算起,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出让。

  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黑色路面划设的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资源部分。

  本方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高新区;108国道、201省道沿线范围内。

  四、组织机构

  成立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停车场市场化整体运作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程序的审定工作,负责对成员单位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有关政策的审定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负责制定城区城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路幅标准和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审批工作,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市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车位)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编制审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年度建设计划。

  财政局:会同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停车收费等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五、出让方式与工作节点

  (一)由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纳入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区域、点位、数量)

  完成时间:20xx年2月28日前

  (二)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采取有偿出让的方式进行。由蒲城县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

  完成时间:20xx年3月31日前

  (三)《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经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出让,招标时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相应条件。

  完成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四)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招标法定程序结束后,县城管执法局向中标企业核发《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后,启动实施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

  完成时间:20xx年5月1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定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停车场经营权市场化运作的大趋势和对本县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方案实施,切实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公共停车场市场化运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政策扶持、制度规范、服务保障、督导推动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县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七、其他

  (一)经营权人应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在公共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和公示牌,标明停车位数、服务项目、营业时间、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公示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因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用途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停车设施损毁的,由经营权人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三)依照本规定已取得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在许可经营期内,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收回或拆除的,经营权人应当服从。可依据有关规定对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因公共利益拆除的,其补偿价根据出让总价和使用年限做相应折扣后,由相关部门给予补偿。

  (四)在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许可经营期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新增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其出让金按原经营权范围、中标价格及新增公共停车场数量据实核增。

  (五)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仍然保留的,应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停车场合作方案范文 篇3

  一、目的

  为规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组长(总指挥):

  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急救:122

  三、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一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围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