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供电方案 篇1
认真落实“十九大”保供电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统一部署,以确保设备运维、客户优质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新闻舆情及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乳源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重要用户及停电敏感客户可靠供电,安全生产局面平稳,为会议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九大”保供电工作根据会议时间划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__年8月至会议开幕前)
1、成立保供电组织机构,编制保供电工作方案,明确保供电工作目标,部署保供电任务。
2、编制保供电期间系统运行方案,针对保供电期间迎峰度夏及强台风、强降雨频发等季节性自然灾害特点,明确运行风险及应对措施,合理规划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完善事故处置预案,开展反事故演习。
3、梳理编制保供电相关的重要生产场所及设备清单,组织开展重要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合理安排检修计划,督促按期完成重要设备的预试、定检,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4、组织开展常规重要客户和临时重要客户梳理及分级管理,明确重要客户管理责任界面,落实客户责任人和联系人。指导协助重要客户开展用电设备和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维护与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客户完善一户一册,制定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综合评估重要客户应急电源支援需求,必要时提前预置应急电源装备,提供应急供电保障。
5、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巡检、办公终端病毒查杀、网络安全应急准备等工作,明确保供电期间外网信息系统运行方式,开展互联网网站页面被篡改应急演练,加强与网警等监管部门的联系。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监视和运行管理,及时升级各类安全设备规则库及防病毒系统病毒库,严禁出现通过有线、无线等各种形式形成的跨区互联违规情况。
6、按照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重要防护目标的防护区域、范围和责任,组织查找分析重要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安全保卫隐患。健全安全保卫与反恐怖防范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消防及行车安全工作。
7、加强信访预警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特别是积案和潜在聚集性事件,做好“一事一策”预案。
8、开展保供电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9、推进防范人身事故26项措施的落实,巩固外包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重点防控“触电、倒杆、高空坠落”等施工作业现场人身风险。
10、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基建施工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做好涉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事件的防范及存在问题的整改。
12、组织开展保供电专项安全检查,结合“十九大”保供电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3、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安排,编制“十九大”期间值班安排表,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会议开幕前一天至会议闭幕)
1、加强负荷预测,落实电力电量平衡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快速、灵活、科学”调度,落实系统运行方案要求,合理确定电网运行方式,留足留好系统备用,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供电期间原则上保持全接线运行,暂停安排非紧急缺陷处理的设备设施计划停电。
2、按照重要设备差异化运维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保供电重要生产场所和设备值守,做好变电站的一、二次设备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与隐患。
3、组织对相关重要客户的用电设备和自备应急电源运维管理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技术指导,优先保障民生用电,重点保障党政军警等重要机关、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加强客服人员值守,建立绿色通道,优先解决、答复重要客户的相关诉求。
4、暂停网络与信息系统重大维护,原则上禁止移动介质(U盘等)接入生产控制大区设备、外部设备接入生产控制大区网络、远程拨号维护、厂商人员接入调试系统。实时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出口以及互联网网站面临的网络安全威胁。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出现网络攻击等异常情况,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
5、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电力调度中心、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厂站(包括变电站、配电室)等重要生产场所安全防护与保卫,加大巡护力度,积极依靠政府以及公安、武警等单位落实安全保卫尤其是防恐怖袭击工作的责任及措施,防范外力破坏事件发生。
6、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确保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加强新闻舆情监测和实时研判,做好重点舆情监控和正面舆论引导。
7、开展保供电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8、做好基建施工领域风险管控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事件的防范工作。
9、全面管控日常生产作业、施工作业和抢修抢险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和涉电公共安全风险。
10、做好保供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保供电实施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保供电信息“零报告”制度。安排值班值守工作,明确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专业小组联络员每日16时前将电网设备运行、重要客户供电、网络安全信息等情况报安全监管部及相关专业部门。
11、按照事先制定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控制突发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保公司形象不受影响。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影响电网运行安全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异常和重大事件,立即按公司既定程序上报。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会议闭幕后一周)
1、各专业小组全面总结保供电准备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2、各专业小组总结保供电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
3、各专业小组组织对保供电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应急与保供电工作。
电力保供电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三章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预案备案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目录;
(四)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五章预案培训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六章预案演练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七章预案修订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电力保供电方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危险源,排除现场灾患,消除危险后果,分析总结事故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歇制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能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1.2.4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设备、人身、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电网、重要输变电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恢复供电中,优先考虑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1.4实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和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木俊
副组长:尹子清、李丽辉
成员:吴勇三、和琼华、张灿、鲍艺波、李永泉、和军峰
2.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抢险应急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公司部门、各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接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和人身伤亡事故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全体人员。
3、预测、预警
3.1预测
根据天气变化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2800、8626101安技科:8629005
调度中心:8627090、8627913
客服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告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组织抢修队伍——供电急修——汇报领导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红: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设备遭受破坏和打击,对电网安全构成威胁,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50%及以上;
黄: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60%及以上;
蓝: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基本程序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出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性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上级部门,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供电、变电、维修等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道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除按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事实就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时,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安技科、供电所、变电站、调度所及信息中心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理体系。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全、流畅,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发情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在可能情况下,应尽快统计处电力抢修所需设施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实施。
6.3物资保险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修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他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均作为电力抢修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6.4.2.1联系医疗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护队伍,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储备,以备应急。
6.4.2.2当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事件发生后,请求和配合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培训
做好强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3演习
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训练和演习,做到警钟长鸣,平日有备无患,用时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8、附则
8.1预防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