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范文

2024-04-05

中学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范文 篇1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双减”、“六项管理” 及课后服务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课后服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课后服务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我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章松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为成员。

  四、坚持的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和创收为目的,实行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机制。对建档立卡和贫困家庭学生减免费用。

  2.坚持公开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

  4.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课后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考虑组织家长义务进行看管。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3.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时间周一到周五5天(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2小时。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下午放学后2小时(夏季18:30--19:30,冬季16:00--18:00),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然需要适量时间托管的少数学生,学校将继续提供半小时延时托管服务。对在校食宿的极少数学生,学校将妥善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和任务。

  4.服务场所。课后服务场所原则上在校园内,以学校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为主,以校外爱国教育、廉政教育、科普教育等基地为辅。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作业辅导。组织督促学生进行书面作业,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在做作业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教师不得集中讲解和辅导,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严禁借课后延时服务之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是个性发展辅导。组织学生开展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活动;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还可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者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足球、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无缝衔接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和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致家长一封信》。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致家长一封信》,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不参加课后服务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无缝衔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负责指引家长及时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经费使用。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及管理、服务人员补助、考核奖励、设施设备添置和维护、耗材、课后服务的教师培训及学生活动经费等开支,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2.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要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实行报备制,并按期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系列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总之,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中学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范文 篇2

  为充分调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中心”内形成比学习、比素质、比服务、比守纪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使“中心”成为展示*县形象的窗口,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中心”内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岗”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示范岗”创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主题,以有关主管部门创建标准为依据,以全面提升“中心”科学管理水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将“中心”建设成为接待热情、语言文明、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的文明窗口。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示范岗”包括: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示范岗”由“中心”全体窗口服务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妇女工作人员分别创建。

  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标准:

  (1)认真落实中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服从中心的领导;

  (2)窗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热情周到,无投诉现象发生;

  (3)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并在中心受理和办理,服务事项主动纳入中心办理和受理,无两头办理现象;

  (4)窗口办件准确及时,按期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和即办件率达90以上,无超期和差错办件;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6)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窗口人员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

  (7)窗口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

  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标准:

  (1)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

  (3)业务熟练,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行为规范,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语言文明、热情主动、办事效率高,未有群众投诉现象;

  (5)遵守工作纪律,辐射带头作用明显。

  3、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1)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

  (2)思想活跃,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文明、优质的服务;

  (3)遵守工作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未有群众投诉现象。

  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

  (2)学习刻苦、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大方、办事高效规范;

  (3)尊老爱幼、乐于奉献、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能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创建工作的目标:“中心”通过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中心”党支部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认知度;从而达到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高效政府新形象的目的。

  四、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示范岗”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思想上求深。“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示范岗”创建活动在优化县城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主要作用,将“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化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标准上求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创建标准,逐项落实,严格把关,确保“示范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效果上求实。在创建“示范岗”过程中,各窗口要切实在执行规章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主动接受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方式上求新。“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内容,努力打造廉洁、高效、诚信政府新形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实施。

  “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子友

  副组长:单本刚朱从林曹战英

  领导小组下设单项创建工作组:

  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组

  组长:单本刚

  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

  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工作组

  组长:单本刚

  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

  3、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组

  组长:朱从林

  成员:胡帅朱建英陈雪

  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组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每年2月15日—25日)

  “中心”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网站宣传等形式,组织“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创建方案,深刻领会创建工作意义,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2、全面创建(每年2月25日—12月25日)

  “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创建方案的基础上,对照示范岗创建标准,根据本窗口工作特点,确定创建目标,从思想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效果、文明优质服务上着手,全面进行创建。

  3、考核验收(每年12月26日—1月5日)

  “示范岗”创建窗口经自查后向创建工作组提出考核申请,工作组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示范岗”创建领导小组。申报窗口接受创建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

  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在年度明星个人或年度明星窗口中产生。

  七、奖励。

  被评为“示范岗”的窗口或个人,“中心”将根据授予牌(证)级别的档次,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中学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精神,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意见征求

  发放征求意见书,宣传各级有关政策,征求家长、学生意见建议,根据家长意见、学生需求,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强迫学生参加,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莱芜区域正常下班时间,并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关于落实作业管理要求的实施方案》,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图书角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课程。发挥教师特长,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组建各类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严禁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视情况聘任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提供以艺体、科技创新等为主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学校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五、保障措施

  1.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动员家长委员会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教职工激励措施。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将财政补贴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以及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

  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