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
近日,有关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市存在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破大案、打团伙、斩链条、追源头”的工作思路,以打击破案为核心任务,通过侦破查处一批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坚决打击遏制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中“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各环节的犯罪,重点摧毁一批跨境、跨区域犯罪团伙,斩断通过陆路、航运等渠道贩运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我省境内的链条,着力整顿一批非法猎捕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实现野外无非法肆意狩猎捕杀、客物流环节无非法大量运输携带、集贸市场无非法公开摆卖出售、酒家餐馆无非法公开宰杀加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四无”目标,打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特色和声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林业局黄松发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副局长曾宪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王育锋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林政股、林业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毛志高教导员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
舆情监测与宣传专班:由县林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负责加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舆情监测、处置、应对,梳理行动期间上报的案件情况,做好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认真登记相关的举报信息,及时转交落实核查。
暗访摸查专班: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牵头负责,负责跟进全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区域、重大线索,开展“四不两直”(不定区域、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和直接组织查处)的暗访摸排和案件查办。
监管指导专班:由县林业局林政股牵头负责,负责对各地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利用、审批及野外巡查的监督指导,做好内部情报信息交转、物种技术鉴定支撑,及时为案件的查办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
三、清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清查整治行为
1、对野生动物经营的行政许可进行“回头看”,发现手续不齐全或者来源不合法的商家依法查处或者撤销其行政许可。
2、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非法狩猎、猎捕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平台、社交软件传播滥捕、杀害野生动物视频、图片的行为。
4、走私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5、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6、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部位
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问题突出区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零售商、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自然保护区、餐厅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重点是:县城松荣市场、城南市场、新车站背后农贸市场;秤架乡和韶关、湖南交界处林区。
四、职责任务
(一)林政股负责核查全县范围内(重点县城内各大农贸市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商户与无证经营的商户,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做好有关野生动物的收容救助工作;
(二)林业局办公室即日起,针对本辖区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查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大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外林区的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森林分局负责案件的侦办,加大林区非法猎捕违法犯罪线索摸排,重点打击野外林区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办案部门做好与司法鉴定部门的联系工作。
五、工作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野生动物保护是政府生态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责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措施、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野外资源巡查和保护,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落实,深入一线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力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迅速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推动执法打击工作落在实处并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倒查,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部署不力,对打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问题突出的,特别是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侦办不力、查处不到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查处。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重点打击非法狩猎行为、非法猎捕行为以及各大集贸市场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巡护值守,打击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的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乱捕滥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二是非法饲养、储存野生候乌、酒楼食肆收购加工候鸟、集贸市场公开宰杀摆卖候鸟、以“放生”名义大量非法收购野生鸟类的行为;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收购、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根据我县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要重点加强对野外巡査摸排,组织人员对候鸟迁徙的通遒、停歇地、栖息地、及其周边进行轮班巡查,严密掌握在自然保护区、深山密林、水库湿地等候鸟迁徙地和栖息地非法狩猎活动的动态,县城内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巡查执法;秤架乡要加大与湖南省郴州市交界处莽山林区的巡查力度,杜绝利用灯光诱
捕候鸟的行为发生。加强对进出境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跨区域销售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活动,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严防严打使用枪击、网捕、下套、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秤架乡与韶关、湖南省交界处林区要加强巡查力度。要广布耳目,及时发现打击收购、储存、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窝点,强化明查暗访,大力整治打击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酒楼食肆。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交警部门、公安检查站对入阳山陆路交通要道的管控,重点打击利用陆地交通工具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行为,切断陆路贩运通道。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完善推进警务合作机制,强化跨警种、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联动,深化与网警、技侦、志愿组织的互联共享,利用多方的技术优势、情报网络、巡查力量,提升森林公安机关的防控、打击效能,促进工作的整体平衡开展。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发动各部门力量,共同打击跨区域、团伙犯罪,防范和控制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局将不定时分别派出督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针对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地区、部位,深入督察暗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促辖区范围内切实加强巡查排查、严格执法,及时为下级单位的案件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对案件多发地区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定期向县局通报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加入保护队伍,提升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保护候鸟志愿者“护飞行动”等民间候乌保护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等打法打击成果,营造工作声势和良好氛围,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社会群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1月20日将本次清查行动总结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长江大保护战略,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建设文明华容、生态华容、绿色华容。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集中查处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大要案件,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摧毁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网络和团伙,严惩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分子,规范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为本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三、打击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下犯罪活动
1、非法狩猎;
2、非法捕捞水产品;
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5、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
(二)重点整治以下场所和部位
1、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洞庭湖区域、集成麋鹿保护区、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乡镇等区域;
2、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鸟类市场、古玩市场、宠物市场、药材市场等重点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以及车站、等重要部位;
4、涉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公司、网站、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
四、行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至4月15日)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排查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集中摸排犯罪线索,明确打击重点和目标。
(二)打击整治阶段(4月16日至10月20日)
针对深入摸排发现的线索,集中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异地侦办、督查检查等形式,突出刑事打击,集中开展整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跨区域犯罪团伙,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打出声威,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广泛宣传打击整治成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索构建打击与防范并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执法打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县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参战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打击行动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打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熊国荣、森林公安局局长范智任副组长,政工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情报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反恐大队以及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长宏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做到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维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三)从严打击惩处。各部门、各警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广辟信息渠道,增强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案件督查和办案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争取查破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力排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林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专项打击行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要强化各警种间的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警种协调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
为加强对我市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肃查处非法捕杀、毒杀、收购、运输、销售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无非法猎捕、无非法运输、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环境的行为,包括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违规栽树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螺蚌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
(三)深入湖区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深入林区全面清除下套、铁夹、电网、埋设诱捕器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全面清查车站、码头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通道、集散地、销赃窝点;
(六)严格管理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湖区活动的人群,完善湖泊承包经营档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各类猎杀候鸟和破坏湿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历时5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责任制度,落实保障经费。收集湖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及进入林区可疑人员信息;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湖区、林区一线乡(镇、场)、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充分利用各种可用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地要集中在湖区、林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对湖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保护力度,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冯孔茂、市政法委副书记肖立新、市财政局副局长曾华生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荣君、市监察局查秋玲、市农业局孙维钢、市工商局郭白、市林业局陈石记、市森林公安局严知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和督导,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地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方案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号码)请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开辟专栏专刊,高度重视并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担当专项行动的主力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要加强对渔网和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销售;各级公安和森林公安要组织必要的警力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要继续加大缉枪治爆专项力度,全面清查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火药枪等非法枪爆物品,要加强对军械枪迷和狩猎者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土杂品经营门店管理,禁止销售用于捕鸟天网、铁夹、套、诱捕器等破坏野生动物有害工具,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利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依据
(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网监[20xx]109号);
(二)《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函[20xx]142号);
(三)《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食药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林发〔20__〕22号)。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打击行为
1、乱捕滥猎及非法利用诱捕、网捕、猎夹、电击等方式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2、非法收购、出售、利用、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
(二)重点清理整治场所
1、集贸、农贸、批发、农产品、花鸟等市场;
2、餐馆、饭店、酒楼、农家乐、烧烤店等餐饮场所;
3、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
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5、朋友圈、APP等网络交易平台及物流、快递等场所。
三、清理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一是利用车辆巡回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市民发放《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和有奖举报宣传单,并在林业职工、村组干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三是利用LED屏、宣传横幅、媒体等多形式广泛宣传。
(二)专项整治。各林业站、林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6—10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非法狩猎行为及所涉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实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监管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做到重点季节全覆盖、重点场所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针对上年度未签订《承诺书》和发放《致广大餐饮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的候鸟式农家乐等餐馆要签订和发放到位,实现“三无”目标(无野味广告、无野味菜谱、无来源非法的野味上餐桌),并建好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人。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市林业局举报电话为7282914,7282549。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及时报送。请各林业站、林场于20xx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图片、视频、统计表(电子版)报局野保股;于20xx年11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图片、视频、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局野保股。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5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xx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6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集中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区公交行业:要着力从行业规范、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安全运营、场站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交运营服务管理,完善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二)城区出租行业:要着力从解决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给付当次专用机打发票”、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灯”、标志标识不齐全、车内外卫生差、服务不规范、随意停车上下客人等突出问题,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行业
1、行业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2、文明服务。(1)加强对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2)着装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展示良好形象。(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热情,规范服务。驾驶员耍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4)公交车每到一站乘客上车后,都要有“请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车窗抛物”“请排队上下车”等语音提示。(5)车辆运营中,严禁驾驶员接打手机、与乘客闲聊。(6)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7)运营车辆停靠站要到位,按要求进行二次进站。
3、车容车貌。(1)加大车座椅下面、车厢后排的卫生检查力度。(2)严禁在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放置烟、抹布等杂物,做到整洁、美观、有序。(3)车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保持车体卫生整洁,车辆卫生达到“六净一亮”。(4)加大车质车况检查维修力度。
4、安全运营。(1)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教育驾驶人员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携带“三品”乘车,配合区交警支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公交公共安全工作。(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让班马线。
5、场站管理。(1)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2)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城区出租行业
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规范网约车;二是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对乘客反映强烈的拒载、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堵塞出租车专用车道、强拉强拼、拒不返还乘客遗失物品、态度粗暴、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来人来电投诉等问题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有来信来电必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大出租车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出租车企业监管,督促出租车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强化和落实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二是建立旬检路查台账,对所属车辆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旬检,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夜间路查,对旬检和路查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市场运营;三是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等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到会学习率达到100%;四是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口,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出租车企业要加大对车主、包车和替班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督促驾驶员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坚持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和“文明端信出租车”、最美“的哥的姐”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端信出租车”“拥军出租车”“雷锋车队”等服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重点培育选树“文明端信出租车”品牌,把“文明端信出租车”打造成本行业的标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成立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自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
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
三、整治目标
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五、整治范围
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
六、整治内容
(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党政一把手,砂石场、碎石场负责人务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督查到位。
(三)监管部门一线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人员精力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四)各有船村、各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主动抓,认真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记录完整;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资料完备;确保证照齐全有效,持证上岗,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可靠;确保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到位,汛期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渡汛;确保无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平安和谐。
八、明确职责,综合整治
(一)镇安监办总揽,并负责砂石场、碎石场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镇管船站负责码头、客渡船舶、货运船舶、采砂采石船舶、工程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三)镇水务站负责河道及其岸线采石采砂、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各有船村务必全程参与,镇级监管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对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九、动真碰硬,确保实效
各有船村、镇级监管部门,务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使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章“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于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十、强化督查,从严追责
镇纪委、监察、安委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在状态,隐患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辖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安委会上作述职检讨。凡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8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的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xx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0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1
区政府:
20xx年7月1日,市政府召开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专题会议。会议明确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五治办配合,重点对达成铁路沿线的“僵尸”企业、污染企业、有碍观瞻企业进行风貌打造。按照“五治”标准,集中开展清理和环境整治。涉及达川区共两家企业:其中一家已按“五治”标准整治完毕,另外一家金坝建材属有碍观瞻企业。
一、金坝建材基本情况
XX市金坝建材有限公司是原达县恒力化建有限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20xx年,恒力化建企业破产,经两次公告拍卖仍无人报名竞买的情况下,恒力清算组会同原县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与刘远程进行了两轮谈判,最后刘远程最高出价238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协议购得全部资产(含住房)并无偿使用原恒力公司“XX牌”水泥商标,20xx年8月18日县产权小组研究同意,协议购买生效。改制后,该企业又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生产线技改,形成年产30万吨的水泥粉末站。当时企业总占地64亩,总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有危房20xx多平方米。20xx年襄渝二线扩能建设,经原达县规划和建设局与企业双方协商,征占用土地面积489m2、拆除地面建筑物6226.05m2,拆迁补偿价总金额465万元。目前,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远程建材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二、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7月初,我局接到达成铁路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后,安排专人负责,充分研究市上工作任务及要求,多次到企业现场踏勘后,结合达川区财政实际,以节约财政开支为原则,代区政府草拟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xx]7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及步骤。根据该通知精神,确定了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风貌打造的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对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进行风貌打造。现恒友金属公司已于去年整治完毕,但金坝建材因业主要求整体收购,不同意整治而受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拆。建议由房征局牵头。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申家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成立金坝建材拆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金坝建材进行资产评估,收回国有土地,此方案优点是能彻底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但有三个缺点:一是拆迁安置费用高。初步估计土地收回需1500万元,地面建筑物赔偿需20xx万元,共需3000万元以上;二是易伴生遗留问题多。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远程建材企业留守职工及剩余经营权问题,解决起来很棘手;三是易引发连锁反应。如果要拆除金坝建材,附近立新铁厂业主势必强烈要求政府把立新铁厂纳入拆迁范围。全区类似情况颇多,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2、挡。通过现场踏勘并衔接铁路局车务段同志,可以在铁路沿线不影响铁路信号范围外修建围墙广告牌等遮挡物,此工程估算费用为300万元。此方案的缺点有二:一是修建方案必须经铁路局车务段同意,但审批时间过长;二是不能完全遮挡住破旧的厂房,烟囱等建筑物。
3、美化。通过栽种高大乔木(杉树、桉树等),根据地形栽植适当灌木,草本植物,形成1公里长的绿化带,估算投资200万。这种方案最简单,但缺点是眼前不能完全遮挡住破败厂房。
4、挡和美化相结合。即“2” “3”方案结合实施。需投资400-500万元。此方案效果比“1”差;比“2” “3”好。
具体采用哪种方案,现报请政府审定。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2
一、工作目标
对河及其、两条支流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惊醒全面排查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河及其、两条支流1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水排放企业。
(二)整治重点:一是查处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二是查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威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的企业(包括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是查处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分两个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排查阶段工作
由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成立调查组,对我县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污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一)排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排查内容:环评审批、试生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排污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缴纳情况。
(三)、排查要求:对河及其两条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排放企业必须逐一现场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不漏报;对每一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必须全面掌握到位,实事求是,不瞒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四)调查组分工
第一组上水片(县路以北区域)
成员:
第二组下水片(县路以南区域)
成员:
五、整治阶段工作
根据调查组调查结果,对未批先建的企业,正在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不执行“三同时”和试生产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试生产);对不能稳定达标伙超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由我局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县政府关闭);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调查组要深入所有排污单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摸清污染企业底数,切实掌握企业污染状况。
2、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关停并迁转限期治理等整改意见,特别是对水体有重大污染的企业必须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或活动,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河流域水质达标。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3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扮靓美丽家园,实现源头护水,根据市水城办关于《“勠力同心、五水共治”全民护水月活动方案》(x市水城〔20xx〕x号)和市建设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为: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保洁力度,清除小区、绿地、市场周边、城郊结合部、农村等处卫生死角、卫生盲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
(二)开展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取消露天垃圾池、垃圾房,采用垃圾桶收纳,做到垃圾不落地。
(三)开展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淘汰滴、洒、漏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要求的车辆,更换成密闭垃圾专用清运车辆。
(四)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清除城乡各种小广告。
(五)开展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清除收储土地、尚未建设土地等空置土地内各种堆积物、垃圾、杂草、农作物,清理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
(六)开展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消除城区内乱种植蔬菜现象。
二、组织方式
活动由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专业部门负责督查验收、属地负责落实方式进行,其中区社事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区公事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执法分局负责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以及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的督查验收;国土分局负责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督查验收。“六大”集中整治的具体工作由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10月份全月,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
(一)10月9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二)10月24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三)10月26日-31日,迎接市级有关部门来区开展督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制订方案,组织开展好相关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科室,制定工作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农村党员、村干部以及各级群团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清洁家园活动,切实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要素保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加大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资金投入,简化审批流程,特事特办,保障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采购投用到位。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5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6
各村(居)、街道各部门: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二、明确任务和各负其责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7
一、目标要求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营造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降低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时限阶段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期90天。
第一阶段(1月11日至2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3月初至3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检查验收、总结现固。
三、组织机构
20xx年刘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鹏担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治理内容及对象
通过整治行动,争取将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及对象进行严厉查处。
(一)、无牌无证车辆;
(二)、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三)、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四)、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超限超载车辆;
(六)、非法载运学生车辆;
(七)、乱停乱放车辆;
五、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村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子。各村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交管站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村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镇交警中队、道路交通管理所、交管站、等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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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圆满完成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任务,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整洁、有序、安全、舒适”为标准,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越门经营、流动摊点为重点,开展县城范围内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基本实现人行道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各门店无越门经营等现象,清除主次干道道路路障。全面提升我县市容秩序、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文明程度。
二、参加单位
县创卫办、城管执法局机关人员、城管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大队、渣土办、市政设施管理站、路灯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成立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四、车辆安排
城管大队:
执法大队:
市政设施管理站:
环卫所:
五、人员安排:
局机关22人、城管大队39人、执法大队15人、渣土办11人、路灯所2人、市政设施管理站20人、环卫所13人、民工30人。
六、整治时间
6月14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10、下午14:30在县城管大队集中。
七、整治要求
1、城管大队负责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烧烤摊点、食品摊点、流动水果三轮车等流动摊位进行纠章。
2、临街店面越门经营、在店外乱堆放物品,乱拉乱扯、乱挂乱晒等行为进行规范。
3、在主干道上从事商品促销、开业、展览、咨询宣传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
4、对主次干道道路路障进行清除。
八、整治方法
1、共分3组,道路两边各1组。
1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1、4中队人员。
2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2、3中队人员。
局机关人员分配到1组,执法大队、渣土办人员分配到2组。
摄像取证:
物品登记保存:、
3组:违章破损广告拆除小组:
2、要先耐心细致的做好门店宣传教育工作,尽量说服对方,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扣押相关物品和处罚,对违章的流动摊点一律暂扣。对重点路段、重点门店,要加强巡查,反复纠章,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已整治的重点区域各中队要安排队员进行留守,重点区域留守人员安排如下:人民医院周边负责人,富民巷负责人。戏台坪周边负责人,十字街周边负责人,蔬菜公司负责人,物质大院负责人。悠闲广场周边负责人,金凤小区路口负责人。
九、工作要求
1、要强化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中队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集中精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2、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局长同意。
3、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得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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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切实改善全区集镇环境面貌,解决集镇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区13个镇全面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不断提升我区集镇创建水平,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改善集镇中心容貌,努力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使全区13个镇的集镇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形成点上出彩、面上洁净的城乡格局,达到“目之所及、焕然一新”的整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注重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三)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集镇人居环境。
(四)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省级典型示范样板建设,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3月20日起,在全区13个镇的集镇(适中镇单列)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发挥雁石镇省级示范样板的典型效应,树立样板引领,按照“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管清楚”的“六清楚”工作要求和“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的工作原则,突出解决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集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xx年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集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面貌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集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集镇管理规范高效。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全区13个镇的集镇建成区范围
五、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开展集镇和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建成区和集镇主要道路周边的暴露垃圾,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二)镇容镇貌。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全面清理空中网线,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实行分类捆扎,引导合理共杆。
(三)交通秩序。整治集镇范围内的行车、停车秩序,车辆有序停放,不违规占用车道停车,清理僵尸车,合理划设停车位,增加泊车位。
(四)违章建设。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老旧建筑予以拆除,重点拆除集镇范围内的老旧旱厕、鸡鸭禽舍。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各镇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通过发放材料、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整治内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以及设计、监理队伍的确定,形成本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期限。各镇要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前,拆除沿线风貌不协调的彩钢棚并完成所有改造房屋的彩钢棚拆除。区政府将组建专项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分片区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整治办、督导组,各镇、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5月底前,由区政府与13个镇和相关区直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整治工作任务交付各镇。6月初,召开流动现场会,推动整治工作。10月底前,各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镇是此次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拆除一批。
⑴依法拆除方面。加大“空心房”整治力度,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依法拆除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违规搭建禽畜饲养棚、简破厂棚、废弃建筑,重点拆除旧旱厕,制止并拆除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加大“备书拆除”力度,对建筑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待有项目征迁时能够给予充分还原。〔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
⑵拆除线路店招方面。依法拆除集镇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做到规范设置、简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单位〕
2.整治一批。
⑴环境卫生方面。按“百户一池、百米一箱”的标准在道路沿线、集镇及村庄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加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宣传动员,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做好垃圾投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⑵污水治理方面。集中整治沿街商铺在路面、雨水井口乱泼乱倒污水及泔水的现象,加强监管查处,杜绝向集镇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乱倒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⑶交通秩序方面。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各镇,交警大队,各镇派出所、各驻镇执法大队〕
⑷镇容镇貌方面。对集镇主要道路沿街商户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影响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
3.改造一批。
⑴店招规范方面。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店牌店招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
⑵立面改造方面。对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融入本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强化风貌管控,实施“平改坡”整治,裸房外墙装饰装修,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积极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的宜居集镇。〔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
⑶绿化改造方面。在拆除老旧建筑的空地上实施绿化提升,有条件的'可建设“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⑷集镇道路维护改造方面。对破损的集镇道路进行维护,有条件的可以实施道路“白改黑”。〔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三)验收审核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以镇为单位,根据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内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代建方及时报送区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保质保量完成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卫生、绿化、镇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反弹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七、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加大投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对实施效果负责。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整治工作资金,保障资金需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指导各镇“备书拆除”与风貌管控不相符建筑;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规私搭乱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杂物乱堆乱倒等影响镇容镇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镇集中整治国道、省、县及厦老至岩山沿线两侧的汽车维修店(场),配合各镇依法进行规范整治;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做好交通干线、县乡公路的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工作;指导各镇按设计规范实施道路改造提升,打包项目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配套。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商铺整治的宣传发动以及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规范商铺倚门或超出门窗、占道、超线设摊经营,督促商铺和市场经营者自觉履行“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等。
交警新罗大队:负责配合各镇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清理“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
区财审中心:负责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的财政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工作,并及时出具报告。
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全面履行代建单位的职责,会同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施工队伍招标,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报批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各镇开展所属农贸市场整治,依法拆除市场周边摊贩占道搭建的遮阳棚、简易帐篷等乱搭乱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会同各镇加快实施新建、改建农贸市场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罗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阵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集中行动的总牵头、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整治百日集中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通报一调度”工作机制,由专项工作督查组每周深入各镇开展工作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各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任务清单,划清任务区域,明确区域范围内的管理单位;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镇、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必须具体到班子成员和具体干部。
(三)强化政策支持。整治资金区、镇两级按照1:1比例配套,区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集中整治(适中镇单列)。各镇配套的整治资金,主要从其土地整治收益中提取30%部分优先用于集镇整治项目投入,没有土地整理项目的镇,从其所属的其他资金中统筹予以配套。此外,集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民办实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资金,多渠道解决整治项目资金。各镇必须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力度,为此次整治工作镇级资金提供保障。各镇作为整治工作的业主,应保证专业队伍的质量,从区住建局推荐的设计单位(4家)、监理单位(5家)名录库中选取,并与之签订协议。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由各镇按行业部门规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各镇委托龙传公司下属的东肖新区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并按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确定的整治内容编制整治方案,做好单体建筑、单体项目、单体节点的设计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区住建局统一委托2家预算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完成后提交区财审中心进行审查。
(四)项目补助标准及方式。区财政配套资金按“3:3:3”的方式根据进度拨付,即区财政在整治初期先行安排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各镇确定的整治方案预算总额的1/6先行下达;待总工程量完成70%后,区财政再安排预算总额的1/6;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将剩余配套的1/6资金拨付到位。违章临搭拆除、环境卫生清理等,由各镇自行负责,不予补助;店招改造、杆线规整、建设(口袋)公园等改造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40%予以补助;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屋(垃圾亭)建设、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60%予以补助。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6月底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裸房,由农户自行完成立面改造的,按照30元/㎡标准补助。
(五)积极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曝光台等平台,通过现场采访、专栏报道、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地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真抓实干的整治热潮。
(六)强化督查考评。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具体分为两大片区(详见附件2),第一片区由区人大张咏兰副主任挂钩,督查范围为东肖、红坊、龙门、大池、小池、江山、适中等7个镇。第二片区由区政协黄美玲副主席挂钩,督查范围为铁山、雁石、岩山、白沙、苏坂、万安等6个镇。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查结果实时在区委区政府工作群予以通报。各镇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实行督查事项销号管理,对落实效果明显或进展状况良好,预期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部门给予销号。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展效果较差、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提前警示责任单位限期完成,直至对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0
当前,随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和新情况,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对象转向国有和集体林木,我县等乡镇不同程度的发生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综〔20xx〕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的目标,巩固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确保森林资源覆盖率稳居全市前列。结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销赃渠道;打击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大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提升我县林业执法权威;加大重点林区治安防控的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监控设备建设和资金投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生态公益林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盗伐、滥伐边界结合部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非法运输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叉路口和边界地区结合部,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窝藏、运输易发场所及地点开展综合整治。
(五)查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木材加工企业违反林政管理收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应当对辖区内个人购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规律,对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山场和伐区,及时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为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业执法单位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措施,对确定重点难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分步骤、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组织警力快速侦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应当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攻坚;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收购、违法经营、违法加工木材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点依法取缔;对查扣、登记保存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查明情况、照相取证、登记造册备案,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业执法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总结和分析我县在木材流通领域、木材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管理和民主评议行风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组织,落实责任。
(二)密切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乡、镇林业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辖区所在村委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联系,组织好林业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林政资源、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辖区森林资源破坏情况,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情况,提供案件线索和打击对象,做到行动目标准确,打击有成效。
(三)运用宣传手段,普及法律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邀请县新闻媒体单位,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与氛围;另一方面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让社会和公众进行监督促使其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执法,以行动促整治,使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执法协调,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加大对零星盗伐、偷砍林木行为治安处罚的力度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及移送交接处理问题;加强与检察院林检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执法办案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联合磋商研究达成统一处理意见,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重点案件的处理,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使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诉、快判,达到打击惩戒和教育目的。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1
为快速推进规范发展煤炭经营市场工作,集中规范管理煤炭经营企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分局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精神,以规范、提高、发展煤炭经营市场为目标,强化煤炭经营企业集中管理,有序发展,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市场和谐的煤炭市场经营体系。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以副局长黄建宏为组长,注册科科长吴光宇副组长,办公室、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负责人以及各所抽调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科,负责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具体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宣传报道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三、 工作目标
按照大武口区规范发展煤炭市场领导小组的要求,在20xx年内彻底取缔长胜煤炭加工区内92家无照从事煤炭洗选、配煤、浮选、存储,加工等与煤炭有关的违法企业(个人)的经营活动。
四、具体措施
1、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的政策及推进力度。
2、依法推进整治工作,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同时,对重大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3、整治工作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承包制、采取分户到人,工期倒排的方式,力争完成任务。
4、加强与管委会联系,采取取缔一个,巩固一个,上报一个,验收一个。
五、几点要求
1、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要把媒体市场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处理好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整治领导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煤炭市场整治简报”将收集、整理信息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工商局、大武口区煤炭整治领导小组。
3、参加整治单位、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依据工商法规,加大查处力度。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2
为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发生,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知要求,从20xx年6月10日至8月10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各级消防安全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镇、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我镇无火灾发生。
二、工作任务
深入对镇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煤气经营户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三、组织领导
镇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范围和职责
1、镇安监站配合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3个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个煤气经营户)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2、全镇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3、办公室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
4、各村配合镇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辖区内易燃易爆企业和村民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五、整治内容
1、开展全镇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种类、危险性、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完善全镇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7日一6月27日)
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开展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责令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确保按期消除隐患;6月底前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普查一遍要进行完毕,7月份着重检查存在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镇专项行动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跟踪到底,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镇政府专项整治小组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消防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整改不到位绝不罢手,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好消防监管责任。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3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4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 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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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1、将出北门东侧位置使用护栏封闭,起点为小区院墙,终点为靠近人行便道距离院墙约10米的`灯杆,中间留两处1.2米宽人行通道;
2、小区北门人行通道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东侧借助第1项中的封闭护栏,西侧加装一组护栏,两护栏间距1.5米;
3、车辆识别系统出入口中间部分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出入口地面用黄漆重新施划黄网格;
4、出北门西侧靠近西侧院墙停车入口安装禁停警示牌,随警示牌向北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处均布石墩;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6
为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的通知》(惠东府办〔20xx〕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行动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由庄绍君局长任组长、周柏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李霖坤、骆祝宏、卢羽珍、游伟兵、翁操、廖小军、邱宇栋、曹亦文、肖必冠、曾澄文、张晶明、刘新强、邓燕军、刘燕新、林建安、陈威、曾伟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分局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检查。
主要针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白盆珠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坚决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运作、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规范危废储存设施管理,及时指正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检查。
针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和防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作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或处置情况,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开展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转移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开展非法采矿企业排查行动。
采用定期巡查方式,对矿山、矿点特别是已取缔的点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非法开采或“死灰复燃”的,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确保做到“发现一家,重处一家,清理一家”,保障饮用水源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动员、严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帐,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联合各有关部门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环境安全条件的企业,有效促进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12月X日)。
对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查,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股室、环保所要将每个阶段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严把环境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逐步配足配齐环境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今年是我镇提标扩模、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良好机遇和严峻考验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环保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环保、市容、城管、农林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治污减霾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环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保所,实行环保工作专人负责制,有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运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创建活动,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设立环保宣传栏、悬挂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简便易行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惜生态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如4.22地球日、6.5环境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年内将我镇创建为环境宣教工作示范点,创建示范村庄1个。同时,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实现“零”火点目标。
三、抓住示范项目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组和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分类进行装桶,做到村庄内无卫生死角,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二是9个行政村要巩固全面消除露天粪缸和旱厕工作成果;三是清除或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废弃物和杂草,做到整洁有序;四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创建2个省级生态村(东樊、药惠)、2个市级生态村(江流、北樊),建成1个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东樊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五是配合县环保局切实做好江流、银王、东樊和麦张4个示范村的水源地保护和绿化养(管)护工作;六是通过刷涂沿街立面、新建挡土墙、绘制文化墙等形式,对上述4个示范村的村容村貌进行美化提升,顺利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全力推进治污减霾各项工作
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辖区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加大宣传和巡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空气,减少污染,创建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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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
以深入开展“三气”(即工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工业企业、工业燃煤锅炉、生活燃煤小锅炉、城区茶水炉、豆腐作坊开水炉、机动车尾气、加油(气)站油气、餐饮油烟的废气污染治理。
二、整治措施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
1、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建或停产;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一律停产整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超标排放行为的,限期整改,按日计罚。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与设备的,一律立即停产,限期淘汰。
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废气的,由企业通过自查制定VOCs治理方案,报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累计额完成%以上的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4、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xx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家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年下降%左右。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
1、加大集中整治。对全市工业燃煤小锅炉、生活燃煤小锅炉、城区茶水炉、豆腐作坊开水炉进行集中整改,满足改造条件的要实行燃料清洁化改造,不符合改造条件或拒不改造的,一律关闭。
2、加强监督管理。停止对xx市城区未整改的燃煤小锅炉检验和登记发证;对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整治实施计划的单位实行联合执法,直至实行停产整治。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
1、严格机动车源头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过程中,审核机动车环保标志,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对达到强制淘汰使用年限x年以内(含x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转移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对到期应淘汰的黄标车不再签发《道路运输证》,并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环保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检测站点的监督管理,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3、强化黄标车限行区域的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制定的黄标车区域禁行管理办法,扩大限行区域范围,各县(市)于x年x月x日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x年x月x日起,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查控力度,依法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将黄标车信息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严密布控查缉,实现精确查处,提高路面管控效能。要定期组织开展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倒逼黄标车淘汰。
4、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通过合理运用护栏隔离、提前右转、车道调整等管理措施,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强化绿波控制、流量检测分析功能,加强信号灯协调联控,优化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机动车等候过程中的尾气排放。
(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1、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对餐饮企业申请经营审批、工商年度检验、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工商、卫生等部门应依法查验申请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守法材料。
2、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一是查“环评”手续。责成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条件但未办理的饮食服务单位,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二是查治理设施。责成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净化装置、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的油烟排放视同超标排放;三是查油烟排放。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问题,净化装置是否定期维护并有记录,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四是对违法(规)企业实施处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餐饮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五)油气污染整治
1、市商务局启动治理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汇总储油库、加油(气)站油气污染治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扎实推动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2、业主单位是油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制定油气回收治理计划。中石化、中石油、港华燃气等企业是储油库、加油(气)站油气污染治理主要责任主体。恒风特种公司、宏泰公司、运x工等是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
3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对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和加油(气)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商务部门不予通过其成品油经营资质初审。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设置油气回收系统的,质监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二是对已建成储油库、加油(气)站及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商务、环保、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对于不按要求实施油气治理工作的业主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依法处理。
三、时间节点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x年x月xx日前,对需要整治的企业,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x年x月xx日前,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治理无望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实施停产、停业、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本方案实施后,立即责令每小时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含豆腐作坊开水炉)停止使用,x年x月xx日前完成燃料清洁化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关闭。对每小时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x年x月xx日前完成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x年淘汰x年xx月xx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和x年x月xx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黄标车辆,其中x月底前,淘汰x年x月xx日前注册的黄标车辆。
(四)油气污染整治。本方案实施后,立即责令未实施油气污染治理改造的储油库、加油(气)站和油罐车停止使用,直至完成改造任务。
(五)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x年x月xx日前,出台xx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管理办法。x年x月xx日前,启动新一轮xx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x年x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责任分工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燃煤锅炉整治由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生活燃煤锅炉整治由分管工商质监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城区茶水炉(含用于豆腐作坊开水炉)污染整治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
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黄标车”整治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四)油气污染整治。油气污染整治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五)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8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省钨与稀土及其制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细则》的要求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稀土原矿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与我县矿区开采稀土原矿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品位、配分结构等检验数据判断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是否为我县稀土矿区生产。
二是要对在检验结果比对中,品位、配份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稀土原矿进行分类、并函告相关部门,调查原矿来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内,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xx年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在以往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县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档案,有效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
2、全面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围绕此次稀土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全面进行执法检查。要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产品违法行为;二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针对不同产品生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检查一些关键项目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质监局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稽查大队、安全股、计量所、综合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稽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9
根据上级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人行道通行环境,规范人行道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日常出行,推进我县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为原则,以整合我县城市管理资源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为目标,切实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思路,加大违法占道问题治理力度,将人行道还给人民群众,恢复人行道通行功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人行道安全设施,加强管养维护,规范路面设施,有效控制人行道摆摊设点、出店经营、乱设移动广告牌、堆放杂物、乱搭建等各类占用人行道的违章行为,规范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确保人行道通行环境整洁有序。
三、整治范围
揭西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
四、整治内容
一是整治人行道“乱摆卖”现象:针对占道经营、乱摆卖等现象,坚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堆放杂物等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加强人行道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巡查、整治与管理。
二是整治人行道“乱悬挂”现象:清理拆除人行道影响市容市貌的遮阳物、布条、彩旗等;清理在街道两侧设置移动广告牌,拆除人行道以及树木、路灯设施上影响市容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挂浮物;纠正在人行道建筑物、公用设施和树木上乱拉绳索挂晒物品等不文明行为。
三是整治人行道“乱停放”现象:根据实际在县城内比较宽阔的主次干道人行道合理规划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车位,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查处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僵尸车)及二手车占用人行道销售等行为。指导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合理利用人行道施划共享单车停车点,设立标识,加强停放点车辆摆放管理,严肃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
四是整治人行道“乱搭设”现象:全面清理拆除各类违法占用人行道搭建、搭设的构筑物、建筑物,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清理拆除人行道边缘私设的水泥斜坡道。
五是整治人行道市政设施损坏现象:加大人行道市政设施管养力度,养护单位要规范巡查、定期检查,及时修复人行道绿化岛侧石、路缘石、止车石、隔离栏、步行砖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设施,严肃查处破坏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是持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和管控,落实临街商户、门店等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域内人行道的环境卫生、绿化保护、市容秩序的管理责任,及时督促落实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整改,切实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时间:20__年4月-10月)
1、精心组织。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任务,有的放矢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行动内容,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2、集中整治。整治行动中把一些问题较突出的热点、重点区域作为整治重点,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实现整治效果,打造一批示范点,形成亮点。
(二)巩固提升阶段(时间:20__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效和经验,探索建立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定点定岗定员定责,着眼于长远管理,经常抓、反复抓,使综合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提升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行任务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限,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措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切实抓好人行道违法问题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人行道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全力推进本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合出击,注重实效。将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市容市貌整治的“牛鼻子”和提升人居出行环境的“主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通过联合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的形式,对城区人行道进行集中重点整治,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自觉性,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弥补城市管理漏洞。大力宣传文明执法的新举措、执法为民的新方法、城管队伍的新面貌,努力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曝光频率,在整治中加强“门前三包”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多元互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0
为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政办发〔〕5号)和普质监局发〔〕40号号精神,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重点
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步骤与任务
(一)整治时间(年 月1日至年 月30日)
根据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违法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重点打击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各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2、总结提高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股室于 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任务
1、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对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突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加工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回收、使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大食用油或以食用油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看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账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食用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查清销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依法严肃查处。
4、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并销毁,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局成立以程东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沐红剑、杨翔凯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业务股,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
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地沟油”的危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质监12365的投诉举报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和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行摸底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加工的黑窝点,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流入流通、餐饮环节。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股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督促生产单位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单位的销售台账和追查溯源机制,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信息畅通。
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股室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各股室每阶段向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1
为加强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决定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料管材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查处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假冒伪劣现象的违法塑料管材企业,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者,着力关停一批违法企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塑料管材生产企业,整治重点是七都镇塑料管材生产企业。
三、方法步骤
1.整治方法及部门职责
以区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监察、公安等联合执法为主,结合各自职能,突出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对全区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质监局: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领域开展整治;把好原材料的进口关和出厂前的产品检验关,建立原材料审验制度,验明原料生产企业资质、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标识,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台帐;
工商局:加强证照管理,对相关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的坚决取缔;证照齐全的在核实生产经营范围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市场管理,对虚假标识、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卫生局: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向上争取、协调、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确保规范回收、规范处理;
环保局:重点检查企业环评手续,对无环评或环评手续不全的,予以停产整顿;强化危废、固废的监管,对掺杂使用危废、固废的生产企业予以坚决打击;继续开展塑料造粒企业整治,堵住源头;
监察局: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全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
公安局: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相关镇区:七都、震泽、太湖新城(松陵镇)等镇(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整治工作;七都镇重点加强对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管理。
2.整治步骤
(一)全行业关停,摸排底数。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生产塑料管材的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摸清塑料管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全行业检验,严格把关。质监、卫生部门分别对停产企业仓库、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别是给水管实行强制检验,对检验发现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案件的查办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允许一家违法违规企业存在。
(四)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打治结合,进一步健全巡查、抽检、约谈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杜绝监管过程中的漏点和盲点,通过有效治理促进区域产品规范、健康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职能部门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
2.加强协同配合。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互通有无,周密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步调一致、协同推进。
3.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重要问题深度报道,以震慑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声势。要注重正面引导,营造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3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溪办发电〔20xx〕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委全会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全县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全面遏制新增,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清理存量”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思路,落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确保新增为零”要求,从20xx年5月11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规范建设秩序,优化美化城乡环境,建立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增强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站位全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同步推进镇村违法建设全域治理工作。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认定违法建设,规范违法建设处置程序,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治理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积极稳妥,边查边改。坚持先易后难,注重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立即组织整改。
(四)群众参与,共治共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违建治理为了人民、违建治理依靠人民、违建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引导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抵制违法建设。引导广大群众积板参与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措施
(一)杜绝新增。建立健全以各村、镇直各单位共同参与的违法建设监管网络,厘清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动,对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对5月11日之后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管理,正在建设尚未完成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确保新增为零。
(二)全面摸排。建立镇、村联动摸排违法建设工作机制,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为各村的摸排员及信息员,对本辖区的新增违建、存量消除、违建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违建情况,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工作推进实行日督办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点半以前向镇违建治理办公室报送当日进度,镇政府每周一工作例会专题分析、研究违建治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其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牵头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责,联防共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分类处理。根据摸排情况,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积极稳妥”原则,及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体量、规模、位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形成原因、利用现状等因素,按照镇、村二级联动机制,分类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效。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超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
(五)巩固提升。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联防联控、快速发现处置报告、信用惩戒约束、考核评价及举报投诉等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违法建设能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步骤
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内20__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日)至20xx年5月期间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设存量,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全面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台账全。
(二)分类处置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全面依法依规、分类限时处置违法建设。
(三)巩固深化阶段(20__年1月-20__年6月)。在全面
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控违查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20__年1月1日以前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消减存量。
五、工作分工
(一)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实施;负责定期研究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协调、督办检查;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关于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巡查、管理、查处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1.各村职责。负责负责本村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巡查、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第一时间向镇政府上报;会同镇国土所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和依法强制拆除工作。负责矛盾化解、维稳等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镇直各相关部门对各行业内违法建设负监管责任。
镇纪委: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党员干部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想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社会维稳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司法机关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违规使用在基地、耕地非量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排查和处理。
镇河长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河道、湖库、水源地等违法建设进行模排和处理.负责查处并组织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泄洪的建(构)筑物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各类临河、跨河、拦河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涉河、临河建(构)筑物的巡查、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国土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进行受理、审查;按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对规划违法案件进行认定,并向执法部门出具规划违法认定函件。
林业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集体林地、无证开山、无证采伐、批少占多及毁林开荒等违法征占林地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供电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断电、等相关措施。对违法建设工程不得供电以及办理施工生产、生活及商业用电报装。对自行违法搭电的,供电部门应立即拆除,停止供电,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派出所:负责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对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司法所: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咨询,组织、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镇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迅速部署、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密切协作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查处任务重、工作头绪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特别在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拆除等环节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动联办、重拳出击,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方案中没有涉及具体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参与治理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自加压力,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横幅、流动宣传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治理工作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力争形成人人了解、关注、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的局面,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依法拆除,达到处理一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把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各村、镇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考核问责,对工作开展迅速、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理想的依纪依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凡发现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者支持违建、工作弄虚作假、阻碍或者影响查违治违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特别是因巡查、监管、执法不力,造成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4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5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1.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
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
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阜阳西站
20xx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