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2024-03-21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

  为切实解决当前工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四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云工商群组发〔20xx〕17号)精神,经州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慵懒散等问题发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设廉洁工商机关,为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二、对象范围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在州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

  三、时间安排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年9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四、目标任务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为政不廉,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企业登记之机搭车收费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30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30日)。重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逐一对照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根据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提出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以调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窗口单位、执法单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监督电话、红盾信息网投诉平台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强化问责办案。要把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监察室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氛围,为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市人民法院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对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等采取封帐、查封账户等措施,确保违法所得不流失,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六)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

  在维护好金融稳定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

  (七)市地税局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及时查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财政局

  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工作。

  (九)市司法局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贷款公证等情况。

  (十)市城市管理局

  依法审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并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已发布的广告进行清理规范。

  (十一)市金融办

  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搞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这次清理整顿活动,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治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整改,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举报电话设在市金融办。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9日至5月19日)。一是组织市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宣传、公安、财政、地税、城管等部门、单位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领导小组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时间5月20日至5月26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一是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确定1—2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内控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讲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防、管、控、教等多手段并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检查组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利用调帐、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有关检查人员要按照《刑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税收征管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每周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3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教育时间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荥委群组发〔20xx〕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范围:全体乡干部

  时间:从6月起至7月30日止

  二、重点问题整治

  (一)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缩减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四是切实改进会风,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彻底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深入基层杜绝有车才下乡,无车不下乡;天晴才下乡,下雨不下乡;近处才下乡,远了不下乡的现象。主动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纠正对待群众来访和办事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行为。对于主动来访的群众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接待热情周到,提高办事效率。

  (三)整治自减压力、缺乏上进意识的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及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积极性。强化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纠正工作拈轻怕重,遇事瞻前顾后,碰到困难绕道走,对矛盾和问题上交下推,不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现象;坚决纠正工作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对容易出政绩的工作抓得紧抓得多,对事关基础、事关长远的工作力度不大,甚至搞"面子工程"等倾向;坚决纠正工作不力,执行力差,一团和气,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党和人民事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整治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交流沟通不够的问题

  建立并坚持干部职工谈心制度。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会,关心职工群众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干部职工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多做补台工作。

  (五)整治节俭意识不强的问题(责任人:陈德平)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节俭意识的宣传,将节俭纳入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之中。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党风政风,是加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必须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四风"存在的危害,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新形势下做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分解给责任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摸清真实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存在的"四风"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4

  为切实加强城区“牛皮癣”的治理,提高“牛皮癣”综合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我区将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全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主次干道路、公共场所、社区大小街道、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树木、公交站牌等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

  二、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制作、张贴、涂写“牛皮癣”行为,消除城市“顽疾”,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宜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美誉度和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二)清理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对辖区范围内的“牛皮癣”进行取证、登记、造册,并组织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和小区居户划分责任范围清除“牛皮癣”,6月31日前务必彻底清除。区城市“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甄别分类,对属于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号码交相应的通讯部门进行技术处理,对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移交区工商分局进行立案查处;对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黄、赌、毒、假、反宣品等),移交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不定期通报清理工作情况。

  (三)巩固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在辖区的适当地段和居民社区设置便民信息栏,满足市民对公益广告的`需求。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对“牛皮癣”治理中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挥社区网格员参与治理“牛皮癣”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区城市“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牛皮癣”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并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

  (二)依法严格管理,强化检查督导。各地要将城管队员按网格与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一并划分责任,对辖区范围内的清理“牛皮癣”工作实行分片管理,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

  (三)完善宣传机制,营造良好气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手段大力宣传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城市“牛皮癣”清理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整治工作情况,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典型,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四)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区城管委办公室将加大督办考评力度,严格按照城市综合管理目标考核的相关规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治癣”工作进行督办考核。对“治癣”效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按要求完成“治癣”任务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5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危险废物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厂内自查。各企业自行组织厂内检查,主要检查厂内卫生死角,有无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混入生活垃圾等现象;检查台帐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是否落实“防雨、防渗、防散失”措施、核对危险废物贮存数量。

  2、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形成我县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动态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危废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各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验收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反映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倒买倒卖、非法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违法行为。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快危废处置能力建设。自20xx年5月我县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朗地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全县危险废物处于无处处置的状态,给我县危险废物管理带来了困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自身需要,必须加速处置能力建设,我局将督促和指导朗地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该公司年底投入运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危废申报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各单位要按时向我局申报危废产生、处置和贮存情况,根据省厅要求于每月5日前在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上月危废数据,并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我局报送危废季报表(附件1),报表要加盖公章。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当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2、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档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置、相应岗位和车间。危废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录制定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场所。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防腐处理,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各类化工原料包装袋(桶)应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各类副产品应取得相应的质量标准方能出售,危废在厂内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我局批准。

  4、加强职工培训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转移,并在转移后三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我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联单保存期限最少为五年。

  四、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8月)各企业对固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确保不遗留一个隐患。

  2、整治第一阶段(20xx年9月)县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各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3、迎查阶段(20xx年10月~11月)。迎接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抽查,各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台帐迎接省厅检查。

  4、整治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根据省厅和市局检查要求进行第二阶段整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5、总结阶段(20xx年3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6

  遵照张广宁市长指示,在市“创文”考察报告形成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远期两个步骤开展,目前侧重于近期,并循序渐进推动远期工作。工作目标是:近期目标是把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

  紧密结合,通过各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使“源头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的各个环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责权利紧密挂钩,通过经济引导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企业的监管,促使他们不想、不敢违法,自觉担负起规范运输和排放的社会责任。远期目标是为使余泥渣土管理尽快驶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学习兄弟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先进经验,总结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用1至3年的时间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规章,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由市建委、市环卫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现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管理和建设。

  (1)市环卫局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市环卫局统计摸查现有余泥渣土去向,积极拓宽受纳渠道,在不影响国土和城市规划、不影响填方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设、商业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条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统筹分配机制,根据各片区排放要求,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资源。

  (2)逐宗审定和监管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各级环卫部门在审批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和排放许可证时,应审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并负责监管持证人按审定场所弃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和建设。根据各片区城市建设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委等建设管理部门配合,预估近期的弃土需求;市环卫局负责提出各片区的余泥渣土的受纳场容量计划和区位要求;属地区(县级市)政府负责规划选址落地,并组织受纳场建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加快有关审批手续。

  2、适当开放白天运输时间、审批运输路线。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的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的生存空间,强化监管效能,解缓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具体由环卫部门在审批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手续时,根据出泥点和受纳点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行驶的路线和时间,送交市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审定。

  3、强化GPS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1)市交委负责GPS监管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有序、有效运行;向各级管理部门开设余泥碴土运输车管理窗口和监管平台,使得市建委、环卫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监管和执法部门的管理信息适时和共享;负责监督、指导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正确使用GPS系统设备,对故意不用或损坏GPS的单位给以责令整改、管理评价扣分、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

  (2)市建委、城管局、环卫局、交警支队按各自职能利用分管平台加强对余泥渣土核准车辆的监管,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全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加强辖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边宣传、边教育、边引导、边动员,做到宣传全覆盖,使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具体的事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卫生习惯,自觉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共同维护全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三)宣传文明城市建设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四)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五)宣传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三乱”(乱丢、乱扔、乱吐)、“七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河道乱污和违章搭建)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导、批评、鞭挞和曝光。

  三、宣传形式

  (一)加强与上级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制作专题节目,在全区、全市范围内宣传我辖区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二)积极向《新金牛》投稿、联系金牛有线电视台,及时报道辖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好人好事和所取得的经验、成果;

  (三)不定期组织社区、居民院落业委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座谈会,举办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场咨询会,实行互动宣传;

  (四)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城管执法队员”、“优秀城管文明劝导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先进个人”活动;

  (五)在辖区的广告载体上发布一定比例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的.公益广告;

  (六)印发反映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资料;

  (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进家庭、进景区“七进”活动;

  (八)组织城管、社区、机关干部志愿者开展以环境管理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栏

  积极向《新金牛》投稿并联系金牛有线电视台,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栏目中,大力宣传金泉辖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举措、办法和取得的成效,反映我辖区市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情况,表扬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好人好事,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二)公益广告

  在辖区主街干道、群众聚集广场、商场、车站等场所的户外广告、公益自行广告和社区居民院落统一发布引导市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各社区、社事办、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三)宣传海报

  发放倡导辖区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好环境卫生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在各社区、院落、楼栋张贴宣传。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社事办、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7月。

  (四)“院落龙门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家谈”活动

  在各社区坚持每月开展1次“院落龙门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家谈”活动。通过活动,加强互动、增强沟通,让社区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责任科室:社事办牵头,各社区、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 12月。

  (五)环境卫生法制宣传

  广泛开展不同层次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表彰先进、组织讲座、发放资料、举办展览、互动交流、专项执法整治等形式对执法人员和市民进行宣传。

  责任科室:执法中队牵头,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12月。

  (六)“文明新风”进社区活动

  制作反映群众参与社区、院落环境治理的展板, 在全辖区各社区、游园广场进行展示,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爱护珍惜身边优美环境。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2月—12月

  (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

  贯彻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突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进家庭、进景区活动,推动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20xx年底前,各科室至少开展2场(次)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责任科室:

  1、进机关:党政办;

  2、进企业:经济科牵头,一体科配合;

  3、进学校:社区服务中心;

  4、进社区:社事办牵头,各社区、城管科配合;

  5、进院落:社事办、城管科;

  6、进家庭:党政办;

  7、进景区:一体科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

  时间:20xx年2月—11月

  (八)志愿者进院落活动

  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集中文明劝导活动, 实施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清理志愿活动, 组织有关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活动。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街道团工委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宣传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市、区领导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方案顺利实施。

  (二)该项宣传工作纳入街道20xx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各社区、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准确掌握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20xx年12月中旬前向街道治理办报送该项工作总结并提供印证材料。

  二○XX年三月十六日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委领导关于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确保20xx年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大见成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委主任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稽查力量,扩大稽查范围,深化稽查内容,采取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方法,严查车容车貌不达标出租车,严厉打击各类出租车违章,确保20xx年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大见成效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运管局书记任组长,稽查大队队长、队长任副组长,参加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为组员。

  三、整治内容与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20xx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

  (二)重点区域:“两站一场”、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及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

  (三)整治内容。一是非法营运“克隆出租车”、非编司机。重点打击“克隆出租车”、无资格证、挪用他人资格证、伪造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继续深化对“克隆出租车”、伪造资格证涉案人员的司法追究工作,争取在深挖根源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是车容车貌、车质车况和卫生保洁。大力整改车容车貌、车质车况和卫生保洁状况不达标车辆,重点整改营运5年以上出租车。对查到的不达标车辆现场开出整改通知书,责成司机整改,并引导其到检测站检测验收。

  三是服务质量、规范着装。进一步规范司机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乱停靠、拒载、议价、宰客等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严查司机着装不规范的等行为。

  (四)工作安排。

  以路面稽查为主,视频监控为辅,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每天保证检查一定数量的出租车,大力开展出租车整治行动。各区域稽查队负责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整治,运政稽查一大队负责在市内其它主要路段设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运政一大队负责市内各大主要路段、出租车较集中地区,如天河区(天河城、石牌、棠下、中山一立交等)、越秀区(花园酒店、惠福路等)、海珠区(广州大道、江南大道等)。

  运政二大队负责芳村、窖口、海珠客运站周边地区。

  运政三大队负责白云机场地区。

  公交一大队负责火车站、省、市客运站周边地区。

  公交二大队负责天河客运站、火车东站地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稽查队全体队员要充分认识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扩大稽查范围,深化稽查内容,以百倍的信心、坚定的决心和铁的手腕全力做好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稽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各稽查大队要根据属地工作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大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冲刺阶段的路检路查工作,确保稽查人员、数量、质量和时间的落实。

  (三)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各大队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和领导安排,加大对“克隆”出租车、非编司机和营运5年以上车辆的监控、检查力度,保质保量做好出租车路检路查工作。

  (四)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充分做好说服教育;注意安全,避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9

  实施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行动,取得扬尘防治工作实效,成立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过伟忠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吕中良副主任、区建设局方煜文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郁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所有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处置全过程。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六个100%(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且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到20%。同时,形成建设工地扬尘长效管控机制。

  四、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等按规定覆盖堆放;工地主要通道、进出口通道、办公区和居住区地面实行硬化,并配备保洁人员经常清扫、洒水,防治扬尘;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对单独发包的挖土、基础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并制定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在施工中落实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低于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交通、水利工程项目扬尘整治标准

  工程施工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做到捆扎封闭、覆盖严密,防止遗洒飞扬;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沉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组织施工;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主体施工、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楼面清理干净,洒水除尘;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应设置围档,配备必要的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爆破作业应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

  (四)工程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扬尘整治标准

  运输企业资质审批和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证核发和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涉及专项许可的,应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的冲洗条件完善到位并先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措施有效,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监管到位,无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等现象,无农用低速货车从事运输和无证运输行为。规划建设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满足需要,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得到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区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级动员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整治(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职责,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和区域开展“回头看”。区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做好省、市验收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统一的整治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进一步强化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执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大违反《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

  (二)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

  (三)区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空气质量状况。

  (四)区城管局负责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大中修、道路开挖和园林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大中修工程开挖阶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确保无扬尘防治方案不审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冲洗条件等完善后再发渣土处置证;负责对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运输车辆加强密闭运输。

  (五)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开展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将核查工程车辆GPS运行是否正常作为核发工程车辆《核准标志》和《准行证》的内容,定期检查。

  (六)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开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设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自工程项目的扬尘专项整治,将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前期开挖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业要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工作的目标、制度。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监理单位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汇总整治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推动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扬尘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五)贯彻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实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气环境。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0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总体目标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1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切实改善全区集镇环境面貌,解决集镇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区13个镇全面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不断提升我区集镇创建水平,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改善集镇中心容貌,努力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使全区13个镇的集镇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形成点上出彩、面上洁净的城乡格局,达到“目之所及、焕然一新”的整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注重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三)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集镇人居环境。

  (四)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省级典型示范样板建设,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3月20日起,在全区13个镇的集镇(适中镇单列)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发挥雁石镇省级示范样板的典型效应,树立样板引领,按照“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管清楚”的“六清楚”工作要求和“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的工作原则,突出解决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集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xx年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集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面貌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集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集镇管理规范高效。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全区13个镇的集镇建成区范围

  五、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开展集镇和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建成区和集镇主要道路周边的暴露垃圾,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二)镇容镇貌。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全面清理空中网线,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实行分类捆扎,引导合理共杆。

  (三)交通秩序。整治集镇范围内的行车、停车秩序,车辆有序停放,不违规占用车道停车,清理僵尸车,合理划设停车位,增加泊车位。

  (四)违章建设。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老旧建筑予以拆除,重点拆除集镇范围内的老旧旱厕、鸡鸭禽舍。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各镇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通过发放材料、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整治内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以及设计、监理队伍的确定,形成本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期限。各镇要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前,拆除沿线风貌不协调的彩钢棚并完成所有改造房屋的彩钢棚拆除。区政府将组建专项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分片区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整治办、督导组,各镇、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5月底前,由区政府与13个镇和相关区直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整治工作任务交付各镇。6月初,召开流动现场会,推动整治工作。10月底前,各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镇是此次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拆除一批。

  ⑴依法拆除方面。加大“空心房”整治力度,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依法拆除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违规搭建禽畜饲养棚、简破厂棚、废弃建筑,重点拆除旧旱厕,制止并拆除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加大“备书拆除”力度,对建筑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待有项目征迁时能够给予充分还原。〔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

  ⑵拆除线路店招方面。依法拆除集镇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做到规范设置、简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单位〕

  2.整治一批。

  ⑴环境卫生方面。按“百户一池、百米一箱”的标准在道路沿线、集镇及村庄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加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宣传动员,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做好垃圾投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⑵污水治理方面。集中整治沿街商铺在路面、雨水井口乱泼乱倒污水及泔水的现象,加强监管查处,杜绝向集镇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乱倒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⑶交通秩序方面。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各镇,交警大队,各镇派出所、各驻镇执法大队〕

  ⑷镇容镇貌方面。对集镇主要道路沿街商户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影响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

  3.改造一批。

  ⑴店招规范方面。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店牌店招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

  ⑵立面改造方面。对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融入本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强化风貌管控,实施“平改坡”整治,裸房外墙装饰装修,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积极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的宜居集镇。〔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

  ⑶绿化改造方面。在拆除老旧建筑的空地上实施绿化提升,有条件的'可建设“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⑷集镇道路维护改造方面。对破损的集镇道路进行维护,有条件的可以实施道路“白改黑”。〔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三)验收审核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以镇为单位,根据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内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代建方及时报送区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保质保量完成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卫生、绿化、镇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反弹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七、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加大投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对实施效果负责。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整治工作资金,保障资金需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指导各镇“备书拆除”与风貌管控不相符建筑;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规私搭乱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杂物乱堆乱倒等影响镇容镇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镇集中整治国道、省、县及厦老至岩山沿线两侧的汽车维修店(场),配合各镇依法进行规范整治;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做好交通干线、县乡公路的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工作;指导各镇按设计规范实施道路改造提升,打包项目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配套。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商铺整治的宣传发动以及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规范商铺倚门或超出门窗、占道、超线设摊经营,督促商铺和市场经营者自觉履行“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等。

  交警新罗大队:负责配合各镇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清理“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

  区财审中心:负责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的财政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工作,并及时出具报告。

  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全面履行代建单位的职责,会同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施工队伍招标,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报批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各镇开展所属农贸市场整治,依法拆除市场周边摊贩占道搭建的遮阳棚、简易帐篷等乱搭乱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会同各镇加快实施新建、改建农贸市场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罗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阵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集中行动的总牵头、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整治百日集中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通报一调度”工作机制,由专项工作督查组每周深入各镇开展工作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各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任务清单,划清任务区域,明确区域范围内的管理单位;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镇、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必须具体到班子成员和具体干部。

  (三)强化政策支持。整治资金区、镇两级按照1:1比例配套,区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集中整治(适中镇单列)。各镇配套的整治资金,主要从其土地整治收益中提取30%部分优先用于集镇整治项目投入,没有土地整理项目的镇,从其所属的其他资金中统筹予以配套。此外,集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民办实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资金,多渠道解决整治项目资金。各镇必须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力度,为此次整治工作镇级资金提供保障。各镇作为整治工作的业主,应保证专业队伍的质量,从区住建局推荐的设计单位(4家)、监理单位(5家)名录库中选取,并与之签订协议。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由各镇按行业部门规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各镇委托龙传公司下属的东肖新区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并按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确定的整治内容编制整治方案,做好单体建筑、单体项目、单体节点的设计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区住建局统一委托2家预算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完成后提交区财审中心进行审查。

  (四)项目补助标准及方式。区财政配套资金按“3:3:3”的方式根据进度拨付,即区财政在整治初期先行安排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各镇确定的整治方案预算总额的1/6先行下达;待总工程量完成70%后,区财政再安排预算总额的1/6;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将剩余配套的1/6资金拨付到位。违章临搭拆除、环境卫生清理等,由各镇自行负责,不予补助;店招改造、杆线规整、建设(口袋)公园等改造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40%予以补助;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屋(垃圾亭)建设、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60%予以补助。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6月底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裸房,由农户自行完成立面改造的,按照30元/㎡标准补助。

  (五)积极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曝光台等平台,通过现场采访、专栏报道、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地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真抓实干的整治热潮。

  (六)强化督查考评。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具体分为两大片区(详见附件2),第一片区由区人大张咏兰副主任挂钩,督查范围为东肖、红坊、龙门、大池、小池、江山、适中等7个镇。第二片区由区政协黄美玲副主席挂钩,督查范围为铁山、雁石、岩山、白沙、苏坂、万安等6个镇。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查结果实时在区委区政府工作群予以通报。各镇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实行督查事项销号管理,对落实效果明显或进展状况良好,预期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部门给予销号。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展效果较差、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提前警示责任单位限期完成,直至对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2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二)针对“乱摆放”问题

  1、遵循“谁搭建,谁清场(清运)”的原则,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由活动主办方负责督促搭建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处理,恢复原貌。

  2、工程建设垃圾由项目建设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清运。

  3、新购设施、设备等拆卸的外包装由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督促设备供应商及时清运。

  4、生活垃圾、快递物品外包装等,应投放进校园垃圾桶或在垃圾桶附近位置堆放,由后勤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三)针对“乱张贴”问题

  各单位和师生要严格执行《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加强校园张贴物及宣传横幅管理的规定》(沪健医宣〔20__〕1号),进行张贴物张贴和横幅悬挂。重点要做到以下方面:

  1、张贴前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宣传部或团委)审批,加盖“张贴专用章”。

  2、在指定场所和地点张贴和悬挂。

  3、对于过期的张贴物和横幅应及时清理。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巡查。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成立学生巡视队,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式再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及时提醒、制止,督促处理。

  2、加强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工作人员要登记在案、拍照取证,对违规停车现象将开具《车辆违规停放告知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应及时批评教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的严重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问责追责。

  3、挂钩考核。对在集中治理过程中屡教不改、产生负面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与对单位、个人的考核挂钩。

  4、形成长效。相关负责部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布局优化,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3

  一、审验时间

  20xx年11月28日——12月7 日

  二、审验对象

  区属所有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6 日)

  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8日—12月7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园所,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验内容”与“审验评估细则”,采取看、听、问、评等方法进行综合审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日)

  全面总结审验情况,依据综合审验评估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排序、重新验证定级,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街道幼教专干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复合审验:

  1、贯彻幼教法规不力,不用正规省编教材,违背幼儿教育规律,进行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全园幼儿和教师未按时体检,幼儿贫血人数超过总人数的8%;无食谱代量册的、无专兼职保健医的;

  3、存在严重违规办园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家长投诉责任方在幼儿园的;

  5、未经许可,违规启动园车的

  教文体局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4

  一、时间:

  20xx年7月27日至暗访结束

  二、机构及人员安排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为副组长,镇督查办、五创办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另由督查办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工作进度开展督查。

  三、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7月27日——7月28日)

  ①各责任人迅速深入到村、组,及时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做好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国卫活动中来的动员工作。

  ②各村、居委会要把本单位的责任范围划分到各责任人,分块包干并认真填写责任分解表,于7月29日上午十点前报镇办公室。

  ③各责任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开展卫生死角死面大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处理有方。

  2、卫生大整治阶段(7月29日——8月1日)

  整治要求:

  ①社区、镇辖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死面。按规划要求拆除城中社区和城乡结合部乱搭乱盖建筑,清除垃圾、整理杂物,做到无乱堆垃圾、路面无淤泥、道路无路障;对道路两侧、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内外的明沟暗渠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无暴露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相关设施完好。要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全力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整治乱种乱养行为。拆除城中菜地四周乱建的`围栏,禁止城区种菜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饲料管理,对饲养的家禽家畜,一律强制免疫,强制圈养。

  ②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做到商品划行归市、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各种环卫设施齐全,上、下水设施完善通畅,市场内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积尘蛛网。经营食品的摊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活禽宰杀要相对隔离。

  3、检查验收阶段(8月2日——8月6日)

  各工作组在责任区整治活动开展完后,向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工作验收。

  4、长效保洁阶段(整治验收后至暗访结束)

  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固定每周一开展大扫除活动,如遇天气问题则顺延。

  四、工作督查及考核

  1、各工作组组长作为该村(居)委会创国卫大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镇督查办、五创办将对各工作组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督查,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由督查组长将督查结果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3、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展不力,进展缓慢等行为的,将按照《镇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申请检查验收的单位,不能通过镇验收组检查验收的,须三天内整改后方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如在创国卫暗访中发现问题,则按照问题大小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5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三、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四、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型企业)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工作痕迹、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将排查方案、排查专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的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xx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7

  为加强对我市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肃查处非法捕杀、毒杀、收购、运输、销售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无非法猎捕、无非法运输、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环境的行为,包括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违规栽树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螺蚌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

  (三)深入湖区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深入林区全面清除下套、铁夹、电网、埋设诱捕器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全面清查车站、码头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通道、集散地、销赃窝点;

  (六)严格管理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湖区活动的人群,完善湖泊承包经营档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各类猎杀候鸟和破坏湿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历时5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责任制度,落实保障经费。收集湖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及进入林区可疑人员信息;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湖区、林区一线乡(镇、场)、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充分利用各种可用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地要集中在湖区、林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对湖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保护力度,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冯孔茂、市政法委副书记肖立新、市财政局副局长曾华生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荣君、市监察局查秋玲、市农业局孙维钢、市工商局郭白、市林业局陈石记、市森林公安局严知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和督导,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地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方案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号码)请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开辟专栏专刊,高度重视并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担当专项行动的主力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要加强对渔网和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销售;各级公安和森林公安要组织必要的警力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要继续加大缉枪治爆专项力度,全面清查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火药枪等非法枪爆物品,要加强对军械枪迷和狩猎者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土杂品经营门店管理,禁止销售用于捕鸟天网、铁夹、套、诱捕器等破坏野生动物有害工具,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电动车登记率、年检率、参保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20xx]5号)、《华容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华办发电[20xx]41号)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电动车管理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加强对电动车销售、使用各环节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制度,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现电动车、销售源头管理明显规范,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通行秩序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对电动车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办理保险手续;对符合上路条件又无法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进行登记备案,办理保险手续,免费发放过渡期标识牌;在设置过渡期、实行临时号牌管理期间,实施“有牌严管”、“无牌取缔”;按一车一档要求建立纸质、电子版台账,督促驾驶人办理驾驶证;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记、过渡标识牌发放工作,20xx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3、遏制电动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现象。

  4、提升保险覆盖率,有序推进涵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电动车第三责任保险的保险辅助救助机制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团洲乡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姜勇任组长,乡政协联工办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负责人胡海春任副组长,派出所、食药所、安监办、公路站、农机站、司法所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政府公路站,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一)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药所负责,安监办配合,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销户进行清理整顿,逐一登记,清理登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按照“从20xx年4月15日起,禁止销售除备案外不合格电动车”规定,对违规销售业主予以处理。

  (三)乡派出所、村(社区)负责电动车申请登记备案工作,提供纸质、电子版登记表,负责受理各登记点资料上报、审核、过渡标识牌发放工作,建立一车一档,登记造册、录入电子档备查。

  (四)乡安监办负责牵头组织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典型的案(事)件进行曝光,全力营造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知晓率达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负责牵头组织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对电动车违法载人、无证无牌无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记备案车辆的归档工作以及车辆报废处理工作;乡公路站负责对全乡经销户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全面查处,对电动车经销户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广告开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六)乡食药所负责把握符合国家电动车生产厂家和产品目录政策,提供国家政策依据并做好宣传,配合开展日常工作。

  (七)乡邮政局负责加强对从事物流快递电动车的管理,教育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电动车车主到居住地办理申请登记备案。

  (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公司负责提供电动车保险业务告知单,与代办点、乡保险站衔接做好“两车”保险业务登记、承保、理赔服务工作,负责过渡标识牌、宣传资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区)牵头负责本辖区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搞好保障,设置好登记点,做好登记、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本地本单位职工(包括临聘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电动车依照方案要求开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职能落实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日)

  组织召开全乡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开设宣传专栏、散发宣传单、粘贴公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购买保险的'必要性,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排查、登记阶段(20xx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区)、乡相关单位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组成专门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记,后整治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单位居民、干部职工的电动车使用情况实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符合规定申请登记备案的车辆督促车主到保险代办点或保险站购买保险后到辖区登记点进行注册登记,过渡期限至20xx年3月1日止,纳入规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乡食药所牵头组织对电动车经销市场进行整治,查处一批违规经销业主,净化市场环境,减少乱源。

  2、由乡派出所、公路站牵头组织对电动车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进行整治,减少违法载人风险。

  3、由公路站牵头组织对全乡电动车经销业主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杜绝占道为市现象。

  4、由乡派出所牵头组织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坚持“有牌严管,无牌取缔”原则,督促车主办理登记备案,指导各村(社区)受理登记申请,发放过渡标识牌,建立纸质、电子档案,督促报废车辆车主自行解体报废到位,查扣一批报废车辆,查处一批交通违法人员,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同时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达到摩托车登记管理规范、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摩”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5、各村(社区)牵头组织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做好本辖区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区)、乡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平安建设、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协作沟通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一把手”是电动车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认真,执法检查不履职、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落实、不彻底,并发生恶劣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优化服务。做好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受理业务热情,简化手续,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个门”,保险公司要开设保险受理、绿色理赔服务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19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0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以减少事故总量,严防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管理力量,提升治理能力,整顿顽症痼疾,提高安全、文明意识,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防护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城固建设。

  二、工作目标

  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止亡人事故,取得整治大成效;规范交通标志标牌,肃清道路顽疾,保障道路大畅通;紧盯重点时段路段,严查重点违法,开展秩序大整治;综合施策共治,完善道路防护设施,推进隐患大治理;创新宣传技战法,延伸覆盖面,促进安全意识大提升;全面实施路长制,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管理大体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镇上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村(社区)支书、镇安监站成员、镇公路所成员、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所,张喆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所具体结合日常事务,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长下坡、桥梁、平交路口、桥涵隧洞、临水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施工路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等。

  (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重要敏感节点,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节日、学生上放学等集中出行时段。

  (三)重点违法。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2日至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等形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目的、意义、措施、进展和成效,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月11日至6月20日)为整治实施阶段。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村(社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肃清交通顽疾,完善交通设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对整治期间交通事故情况、道路通行环境、交通违法查处、安防设施建设车辆隐患治理、安全意识提升和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我镇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事故多发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事故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点段,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行常态化管控。三是集中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道路安全隐患以及平交路口、“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停车”等道路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农村无牌机动车,逐一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认真研究隐患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村落实)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一是加大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处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突出节假日、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镇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启动农村交通劝导站,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严把出村、出镇关口,做到违法必究。(派出所负责,各村落实)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义务,落实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各项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和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镇宣教办负责,各村落实)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路长制”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考核,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各村(社区)协作,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重点车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摸清辖区车辆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要在农用车、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标识。(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各村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狠抓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研究推进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找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迅速开展整治行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整治、重点群体宣传,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建立问责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或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我省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整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我省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我省互联网金融风险集中领域,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界金融业务、股权众筹以及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整治,同时兼顾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和各项业务,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和《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应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等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从事依托互联网开展的相应业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方式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予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种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通过实质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回归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不得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要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限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要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二)强化资金监测。加强全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省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举报渠道和违法违规线索。推行“重罚重奖”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明显不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的相关情况。对难以评估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认定。

  (五)加强内控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应对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六)加强技术支持。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全省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清全省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四、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一)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维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信访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健全长效机制。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清理整顿方案建议,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在省领导小组领导下,省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分工,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分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市比照省里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省领导小组报备。各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本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市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会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承担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兄弟省(市、区)的沟通联系,做好跨区域专项整治的衔接配合工作;与安徽银监局共同牵头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与安徽证监局共同牵头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配合省政府金融办承担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与省政府金融办共同牵头开展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安徽银监局负责与省政府金融办共同牵头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协助做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安徽证监局负责与省政府金融办共同牵头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协助做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省内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安徽保监局负责牵头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协助做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省内保险业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省工商局负责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金融管理部门与省工商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提供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方案明确的相关字样的企业注册信息,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对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整治措施。

  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省工商局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省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

  省维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按照省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同时,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指导督促各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互联网金融各分领域整治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源头维稳要求,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

  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

  五、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20xx年6月15日前向省领导小组报备。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领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工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网站备案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网站名称)中含有“金融”“网络借贷”“投资管理”等前述字样的企业作为摸排线索。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跨省经营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清理整顿方案,此项工作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清理整顿。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此项工作于20xx年11月中旬完成。

  (三)督查和评估。各市人民政府和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自查。省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中期评估,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于20xx年11月中旬完成。

  (四)验收和总结。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市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形成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整治报告,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20xx年12月中旬完成。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安徽省专项整治报告,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经省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做好国家对我省的验收工作。此项工作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六、坚持标本兼治,建设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彻整治工作始终。

  (一)完善规章制度。立足我省实际,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探索监管规则和方法,向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积极研究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对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实施“穿透式”监管。

  (二)加强风险监测。探索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发布系统。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三)完善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建立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的约束力,开展风险教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做好本工作方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2

  7月16日—21日,XX煤监局对晋城地区煤矿进行了集中监察执法,共检查集团公司5座矿井,查出问题181条,其中重大隐患5条,责令长平公司、海天煤业、盈盛煤业矿井停产整顿。为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7月23日晋城市煤矿安全集中监察执法通报会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问题,根据集团公司《晋煤集安函(20xx)271号》文件要求及矿《关于开展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方案》要求,自7月26日起,在工区内部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运行环境。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成立活动领导组

  1、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书记

  副组长: 其他副区级及各运行队队长

  成员: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区标准化检查组,

  2、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对地面运行工区“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督导工作。

  (2)副组长负责所分管运行队“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开展工作。

  (3)各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负责本队、本班组“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开展工作。

  (4)标准化检查组负责地面运行工区“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3、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6日——20xx年8月26日

  二、活动内容

  (一)安全大反思

  1、反思内容

  (1)对照“五问”“六最”总要求,各级管理干部是否履职到位?

  (2)本单位是否存在此次检查出的同类型问题?还存在哪些其它问题?这些问题背后反映出管理上、责任落实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做到举一反三、查堵漏洞?

  (3)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本安员工操作法是否掌握清楚、落实、执行到位?

  (4)各级人员在安全工作方面是否做到讲诚信、守底线?

  (5)在吸取事故教训上是否真正做到“四个对待”?重复性隐患和习惯性违章是否有效管控?

  (6)“双控”机制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安全风险辨识是否真正落实到现场?排查出的隐患是否责任到人、彻底整改?

  (7)工区日常安全检查是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在法规、标准、制度、措施的监督落实机制上还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 “五学”活动(学法规、学制度、学标准、学规程、学措施)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2、反思要求

  (1)传达会议精神。各队队长要亲自传达、贯彻、学习《XX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卜昌森在晋城市煤矿安全集中监察执法通报会上的讲话》《晋城市煤矿安全集中监察执法通报会议材料》,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清单,于8月3日前制定整改措施,上交到区部。工区最后形成总结,区长签字交安全管理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召开反思座谈会。以队为单位层层召开安全反思座谈会,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查清找准在思想认识、业务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管控、岗位操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人人发言,工区最后对副队级以上管理干部反思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排名次,并针对反思问题于8月9日前制定个人整改措施,由工区进行存档。

  (3)各队紧密结合实际,开展“8·26”事故警示教育。抓好第34期典型事故案例和“8.26”事故警示教育片学习,倡导广大员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

  三、安全排查重点及实施步骤

  针对7月16日—21日,XX煤监局对晋城地区煤矿进行集中监察执法中查出的181条问题与工区相场所联系,举一反三,开展自查。

  (一)机电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每年进行修订会审;规程制度内容是否完善,与现场实际相符,有无可操作性;现场执行能否到位。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各种设备检修、起吊工作,是否制定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安全有效,是否按规定对措施进行审批和贯彻学习,现场作业过程中能否执行到位。

  (三)机电基础资料管理情况。各类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各类记录是否完整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大型主要设备能否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

  (四)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五)供电管理情况。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要求;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立井提升机、瓦斯抽放泵、为压风自救系统供风的空压机,是否实现双回路,是否定期切换运行;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和继电保护整定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按规定定期对供电设备及设施进行预防性试验和维护检修。

  (六)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电缆检测检验情况。是否按规定周期对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测检验和设备关键零部件的探伤,有无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

  (七)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及保护装置完好情况。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是否台台完好,安全保护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提升人员的提升机,其安全保护装置、井筒装备、连接装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八)管沟管网及供电线路巡查、检修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查管路漏点,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管沟作业是否有相应的通风设施。

  四、活动要求

  1、各队队长组织本队班组长以上成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并对检查出的隐患以三定表形式每天上交队部,按3天一汇总,上报到标准化组。

  2、工区各级管理人员对照自己管辖的业务,对设备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以三定表形式每天上交到标准化组。

  3、工区标准化组在坚持每天上岗检查的'同时,对所有上报的隐患整改情况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按期整改。

  五、考核

  1、各运行队要认真按要求组织自查,积极配合相关部室人员的上岗检查,并对所检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时上报到工区。对于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按“保两安、争先锋”活动规定扣除队组相应的考核分。被矿通报的,加倍考核。

  2、标准化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3

  为切实做好我市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规范、稳妥有序整改验收,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确保向常态化监管稳步过渡,真正引导行业守住法律底线、政策红线,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坚持小额分散功能,定位线上经营模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标准,严格把关。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对于网贷监管规定未明确的行为,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并重点把握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线上经营、合理定价、专注主业等原则,穿透式界定业务实质。

  2.分级验收,明确分工。切实把握整改验收质量与时间要求,坚持质量优先,明确省、市、区三级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整改验收程序,保障工作扎实开展。

  3.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主观整改态度等分类处置。对主动有序、无风险退出的,对以往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酌情不予处理;对不配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整改验收具体业务合法合规性标准坚持科学制订,及时公示机构整改验收信息,接受社会及行业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验收专责小组

  在市互金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框架下,成立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专责领导小组(以下称为验收专责小组),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评估、验收结果审查等工作。组长由市金融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为成员单位,并选派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处级干部)为小组成员。市验收专责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含审定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承担。

  (二)设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

  在市验收专责小组领导下,成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称为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市金融局牵头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下设4个工作分组,具体负责对全市申请验收备案的网贷机构进行初验。每一个工作分组的组长由市金融局相关处室同志担任,其成员包括:市金融局工作人员、聘请的第三方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1.市金融局: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为:一是牵头制订全市整改验收方案;二是组织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整改验收培训;三是开展初验及指导等事项;四是牵头制订风险应急处置市级预案,督促、指导相关区做好风险防控。

  2.市网信办:负责协助和支持市金融局加强整改验收的网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收集有关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等。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网贷机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依法落实各项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

  4.市工商局:依法查处相关违法广告;依法对涉嫌违反工商规定的网贷机构予以处置等。

  5.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和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由省市联合整改验收的网贷机构、市初验的网贷机构,不改变注册地所在区日常监管与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改验收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整改验收有序推进。同时,各区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协调区工商、公安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机构退出环节履行相应职能,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事件的底线。

  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牵头对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进行审核验收工作,可协调区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材料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以书面意见(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正式提交市验收工作小组,同时,在省、市互金整治办指导下处理网贷机构退出、维稳等事宜。

  6.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专项整治相关方案及部署要求执行。

  三、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

  验收工作组成员、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验收工作的处室(科室)相关同志,参加由省金融办联合广东银监局开展的整改验收专题培训。

  四、验收及基本流程

  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办P2P分领域整改验收时间安排,整体上我市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等工作。

  (一)省市分级开展验收

  根据网贷机构业务规模(以20xx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下同),分级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其中:业务规模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初验结果按程序报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联合出具。

  (二)基本流程

  1.机构自评并申请验收。网贷机构自评认为整改完成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申请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评报告(含相关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电子合同(样本)、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并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承诺函,承诺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申请材料按省有关规定执行)。20xx年3月10日后受理网贷机构的验收申请。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20xx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

  2.网贷机构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审核。区金融工作部门应指导督促网贷机构尽快提交自评及验收申请相关材料,区金融工作部门收到一家网贷机构申请材料,审核一家网贷机构,提交一家网贷机构审核结果。区金融工作部门除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外,还需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实质性现场检查,可通过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查实查透问题,严防“带病”通过验收。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对每家网贷机构形成审核报告,明确提出审核结果意见(需出具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并报市验收工作小组。

  3.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市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初验,视工作情况,可采取与区同步验收。对审核和初验合格的机构,提交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如果市验收工作小组在初验后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结果有不同意见,需说明原因并将结果反馈区金融工作部门。

  4.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市验收工作小组将网贷机构初验结果提请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确定初验结果。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行文报送省验收专责小组复核、抽检及审定。

  5.初验结果处置。

  (1)对于初步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对其初验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14个自然日);同时要求网贷机构在其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其他网贷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等的举报,经核查核实的,应当先行撤销初验合格意见并对网贷机构重新进行验收。

  (2)对于初验结果不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明确告知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机构停止新发生网贷业务。网贷机构对存在的问题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反馈并提交证明材料,经核实问题不存在或符合验收标准的,初验结果合格。

  五、严格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的政策界限

  (一)对于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日(20xx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二)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不得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三)对于《暂行办法》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xx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违规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四)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xx〕26号)《关于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整治办函〔20xx〕141号)等文件的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五)对于未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对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的网贷机构,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七)对于为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处于不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原则上要求此类机构恢复正常经营至少2个月后,按照标准予以验收。

  六、整改验收后分类处置安排

  (一)整改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及时纳入日常监管。

  网贷机构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注册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变更成功后,按照我省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申请备案登记。

  (二)整改验收未通过的网贷机构,分类予以处置

  1.对于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及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验收的机构,应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

  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跑路、失联的机构,由人行、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责予以取缔,做好退出工作。

  七、其他事项

  如国家、省互金融整治办、省验收专责小组及其他上级部门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市、区各相关部门(含市专责小组、验收工作组)遵照执行。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4

  一、电梯井口的防护

  1、电梯井门孔的防护,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栏杆、栏板,其高度不得小于1.2m,栏杆必须设置两道平杆,并设警示标志。

  2、电梯井在施工时,井筒内必须搭设脚手架至施工层,并满铺脚手板。

  3、电梯井内的脚手板拆除后,必须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其高度不得超过10m。

  二、楼梯口防护

  1、楼梯在分层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拦杆。

  2、楼梯段的防护拦杆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栏杆或临时护栏,高度不小于1.2m。

  3、夜间施工时,楼梯间应有照明设施。

  4、楼梯护栏在安装栏杆时拆除,拆除后应立即安装拦杆。

  三、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用固定盖板防护

  2、边长60-150cm的洞口,用盖板固定防护时,应在盖板下增设楞木或钢管。

  3、150cm以上的洞口,洞口下张设安全网,四周应设护拦,护栏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

  4、坑井防护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电梯井坑、设备基坑、深基坑、窖井、人工挖孔桩桩孔的防护。应采用盖板和护栏防护。夜间应设警示灯,大型基坑、挖桩施工时(人工挖孔桩施工间歇时,桩孔必须用盖板防护),应派专人值班。

  四、信道口防护

  1、人行信道口都必须设防护棚,其宽度应超过信道的宽度。设置两层防护层,除道口外其余部分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棚顶应设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2、井架、龙门架信道口,除设置安全防护门外,也必须搭设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防护顶棚上设置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3、卷扬机棚、砂浆机棚、砼搅拌机棚,除设置有防雨蓬的操作室外,还必须设置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不允许以防雨棚替代防护棚。

  4、临近建筑物的工作场所(如钢筋棚、木工棚、水泥库、工具房等),切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五、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主要是指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2、临边防护的措施主要是设置防护栏杆,护栏设高1.2m以上,设三道水平杆(层顶护栏1.2m以上)。

  3、临边悬挑结构等高空作业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下方设置安全护网,距离墙面不得大于15cm,外口挑出结构2.6m以上,外高内低,支撑间距不得大于3m,成45度角张设牢固。

  4、脚手架及安全网的设置,必须超施工层1.5m。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5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奋力推进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重要发展思路,针对在作风整顿活动中查找出的全乡发展思路、发展环境、干部队伍、项目建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整改工作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紧紧围绕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四年翻番、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 领导“点”、 同事“帮”、群众“提”、 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问题,促进全乡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为实现“夯实底部基础、率先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障、作风保障、组织保障。

  二、整改时间、整改对象及整改目标

  从 20xx 年9 月起到20xx年11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段各办公室、养管站以及每名干部职工都是整顿的对象,段领导干部和段机关管理人员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的人员是问题整治的重点。

  通过整改力争在统一思想提能力上作表率,在狠抓发展保翻番上作表率,在改善民生办实事上作表率,在维护稳定促和谐上作表率,在强基固本聚合力上作表率。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对上级精神和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偏重实用,急用先学,不用后学,甚至不学;有的没有把学习、思考、实践和推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自身分管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不够。

  2.创新能力不足,按部就班,工作观念还有待开拓创新。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3.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极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机关干部有时参加县上各种会议和忙于公务的时间多,以落实工作,应付工作为主,深入基层与群众交心谈心的时间偏少,帮助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足,用于个人学习提升的时间不足,缺乏紧迫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率还须提高,服务意识还须加强。

  4.在工作纪律上,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会风不严,不按时上班和值班,开会不专心听、走过场,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走样、“变形”。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5.在执行力上,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执行任务不坚决,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意识还有待强化。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浮躁情绪,急于求成,要求基层多,潜心研究解决问题、深入一线具体指导少;有的干部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研究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少,工作方式简单,浮在面上,对工作心中无数、情况不清、方向不明,干工作是推着干、跟着干,抓落实不力;有的干部工作中落实任务多,压担子多,深入群众相互谈心谈话机会少,体贴关心不够。

  6.在发展实效上,项目落实科学化、规范化、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缺乏项目策划、建设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在项目落实的科学性和规划性上离实际工作有一定距离;在上争外引、大上项目上,少数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只是被动地执行领导安排,对自己分管和从事的工作不主动牵头落实、细化落实,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整改项目、工作目标、措施和时限

  整改项目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革新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整改目标:深化思想解放,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举措,为加快向林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不竭动力。

  整改措施:

  1.学习常态化,工作“日日新”。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学以致用,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革新。

  2.创新学习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领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观看影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

  3.丰富学习内容,注重融会贯通。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对“中国梦”、 “两个一百年”目标、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项目建设等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砥砺奋进。

  4. 总结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以借鉴法、移植法、重点学习法、组合法、分解法、捆绑连接法、广读与精读结合等方法进行有效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在精学、深学上下工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加强督促检查。成立学习督查小组,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整改项目二:明晰发展思路,强化决策执行力

  整改目标:工作思路符合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确保执行不走样,大力加快发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乡发展思路的审视,加强学习与借鉴,结合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借力乌蒙山连片扶贫开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省市领导联系帮扶契机等机遇,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找准切入点,抓实对接点,在更大的背景下融入更多的资源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加速向林跨越发展;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具有操作性、更切合实际,为强有力的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2.加大对党员干部在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市委“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总体部署、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发展思路以及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提高其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智慧和特长,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执行能力。

  3.在全乡加大发展思路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实干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及群众大会,在网络、户外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媒介上进行全方位强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引导基层群众做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在全乡上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氛围,推进向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整改项目三: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整改目标:

  切实优化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城乡环境、信访环境、安全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让企业舒心、人民放心,为向林四年翻番提供最优质的发展环境。

  整改措施:

  1.继续完善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抓好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继续完善和执行好接访和下访制度,继续实行矛盾纠纷“三三”调解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较大事件不出乡。同时,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五大攻坚”行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防汛防洪等工作,确保全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洪灾。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以“无毒乡镇”优化祥和安定环境。

  2. 以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中心、站点)网络建设,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完善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丰富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机关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透明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3.抓监督,早预防,纠正不良风气。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将监督工作延伸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并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将社会监督引入政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乡纪委加大对工作作风飘浮、不作为等“庸、懒、散、乱、慢”问题的专项督查处理力度。

  整改项目四:加强乡村干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纪律正会风。

  整改目标:全体干部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纪律、请销假等制度,准时参会,深刻领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到底,切实保证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

  整改措施:

  1.以“为民务实纠风治乱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来管人、约束人,构建一套具有我乡特色的惩防体系。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十二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值班制度、会务制度、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切实保证全体干部的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同时,为有效遏制干部“庸懒散奢风”、“大操大办酒席风”等不良风气,制定符合我乡情况的相关规定,从党员领导干部起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并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相结合,注重结果运用的最大化。

  2.以“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为主线,大兴“勤奋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 继续加强“庸、懒、散”治理,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勤政的高效服务中解决问题。以“更高、更严、更紧”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高效廉洁、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机关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并把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制度,扎实推行阳光政务,有力推进民主监督,下大力气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现象。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6

  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和房屋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村〔20xx〕7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xx〕119号)以及《关于下达汕尾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的通知》(汕建城〔20xx〕54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治并举、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削坡减载、治理搬迁、降低风险”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已全面排查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基础上,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中农村削坡建房是指农村地区村民在以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来的土地及其周边区域自行建设的住宅房屋。

  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是指在农村削坡建房点及其周边区域,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可能造成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的范围是经风险排查后认定为需要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整治和简易整治等措施整治的农民自建住宅房屋。

  三、整治任务及重点

  通过开展全面调查,陆河县农村削坡建房中、低风险点共有111处(225户)(详见附件1)。20xx年12月底前需完成111处(225户)农村削坡建房中、低风险点整治任务。任务分配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镇要遏制违规建房和农村削坡建房行为,严格控制削坡建房增量;落实责任区域,建立以镇村干部与农村削坡建房户主联动的削坡建房隐患防控体系。通过多措并举、专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消除存在中、低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扭转农村削坡建房风险隐患突发多发势头,夯实防控基础,建立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陆河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各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的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伟东同志兼任。

  五、职责分工

  根据“省指导、市统筹、县主体、镇落实”的原则,地方政府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切实加强风险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实施工作。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防治知识“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防灾告知书,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户主参与”,“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建立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分区域“网格化一对一”的防灾网络,做到巡查监测、预警告知、监控撤离和灾后复查的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隐患点和削坡建房户在强降雨期间“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等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发动削坡建房户进行边坡整治。按照整治任务的安排,落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镇村包户干部,明确整治削坡建房对象,制订年度详细计划,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同时,落实“堵源头、控增量”措施,严禁村民违规削坡建房,坚决从源头上遏止增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按相关规定、行业规范,落实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制度。从建筑领域提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或指导性意见,指导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治理的规范实施。印制和发放农村削坡建房防控宣传资料、明白卡、公示牌等;对排查出来的削坡建房点和风险点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醒各镇、相关部门和受威胁群众做好相关防御和撤离避险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编制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指引;明确削坡建房用地和规划管理方面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严禁违规削坡建房,坚决堵住随意削坡建房形成新的地质隐患;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负责牵头建立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防控网络。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预置好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资金筹措、拨付、监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优先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监管职责,加强林地保护宣传,协助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开展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及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强化管理,严控增量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土地供应、城乡规划、农村房屋建设特别是建筑边坡安全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指导性意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新增势头得到全面遏止。

  (二)落实责任,分类管理

  各镇要对削坡建房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防控,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区。根据削坡建房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应急措施。帮助削坡建房户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灾知识。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责任人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及时转移人员。加快偏远村庄规划,规范房屋规划选址,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加强削坡工程监管,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三)多措并举,有序整治

  1.分类处理。中、低风险等级整治,重点采取以镇政府为整治主体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或简易治理,消除或降低削坡建房风险,但须在按图施工的原则下进行科学治理。

  2.精准施策。

  (1)采取避险搬迁。对于边坡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大于避险搬迁投入,受威胁群众有搬迁意愿和合适搬迁安置用地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建议实施避险搬迁。

  (2)实施工程治理。对于通过实施边坡防护能消除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的,须在镇、村委干部监督、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实施边坡工程治理,并组织施工验收。

  (四)验收销户

  各镇被列入的农村削坡建房户在完成工程整治后由村委报各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验收组验收。县验收组由县府办、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第三方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根据各镇削坡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有关表格和照片,现场核实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验收合格的,由县验收组将验收意见及资金拨付情况书面报县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中、低风险点111处(225户)整治资金30382230.97元已由县财政审核完成(详见附件2),其中县财政负责筹措70%治理资金,各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30%治理资金,各镇要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和动员群众自筹资金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治理。

  (二)技术支持

  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发挥行业优势,在专业技术和人才队伍上给予支持,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各镇、村委会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合作,加强对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对既有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并明确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要充分认识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严格履职,确保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大家齐防灾,防灾为大家”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扶持,加强指导。要加大对农村削坡建房搬迁或整治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发动挂钩帮扶单位、热心企业家和外出乡贤等捐赠资金的支持,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中,必须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到位,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目标未按时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削坡建房整治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者推诿扯皮的镇村、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7

  一、治理范围

  20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xx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xx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8

  区政府:

  20xx年7月1日,市政府召开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专题会议。会议明确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五治办配合,重点对达成铁路沿线的“僵尸”企业、污染企业、有碍观瞻企业进行风貌打造。按照“五治”标准,集中开展清理和环境整治。涉及达川区共两家企业:其中一家已按“五治”标准整治完毕,另外一家金坝建材属有碍观瞻企业。

  一、金坝建材基本情况

  XX市金坝建材有限公司是原达县恒力化建有限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20xx年,恒力化建企业破产,经两次公告拍卖仍无人报名竞买的情况下,恒力清算组会同原县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与刘远程进行了两轮谈判,最后刘远程最高出价238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协议购得全部资产(含住房)并无偿使用原恒力公司“XX牌”水泥商标,20xx年8月18日县产权小组研究同意,协议购买生效。改制后,该企业又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生产线技改,形成年产30万吨的水泥粉末站。当时企业总占地64亩,总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有危房20xx多平方米。20xx年襄渝二线扩能建设,经原达县规划和建设局与企业双方协商,征占用土地面积489m2、拆除地面建筑物6226.05m2,拆迁补偿价总金额465万元。目前,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远程建材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二、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7月初,我局接到达成铁路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后,安排专人负责,充分研究市上工作任务及要求,多次到企业现场踏勘后,结合达川区财政实际,以节约财政开支为原则,代区政府草拟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xx]7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及步骤。根据该通知精神,确定了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风貌打造的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对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进行风貌打造。现恒友金属公司已于去年整治完毕,但金坝建材因业主要求整体收购,不同意整治而受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拆。建议由房征局牵头。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申家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成立金坝建材拆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金坝建材进行资产评估,收回国有土地,此方案优点是能彻底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但有三个缺点:一是拆迁安置费用高。初步估计土地收回需1500万元,地面建筑物赔偿需20xx万元,共需3000万元以上;二是易伴生遗留问题多。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远程建材企业留守职工及剩余经营权问题,解决起来很棘手;三是易引发连锁反应。如果要拆除金坝建材,附近立新铁厂业主势必强烈要求政府把立新铁厂纳入拆迁范围。全区类似情况颇多,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2、挡。通过现场踏勘并衔接铁路局车务段同志,可以在铁路沿线不影响铁路信号范围外修建围墙广告牌等遮挡物,此工程估算费用为300万元。此方案的缺点有二:一是修建方案必须经铁路局车务段同意,但审批时间过长;二是不能完全遮挡住破旧的厂房,烟囱等建筑物。

  3、美化。通过栽种高大乔木(杉树、桉树等),根据地形栽植适当灌木,草本植物,形成1公里长的绿化带,估算投资200万。这种方案最简单,但缺点是眼前不能完全遮挡住破败厂房。

  4、挡和美化相结合。即“2” “3”方案结合实施。需投资400-500万元。此方案效果比“1”差;比“2” “3”好。

  具体采用哪种方案,现报请政府审定。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29

  一、高度重视,拟订方案、分解目标、细化任务

  我校紧密围绕市局文件精神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统筹规划,全面覆盖。我们不但拟订了实施方案、分解了目标、细化了任务,而且认真地加以落实,并严格进行检查 ,真正做到 把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一)统筹兼顾、强化管理

  1.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综治工作等活动有机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我校可持续发展。

  2.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综合治理进我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教育教学与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开展文明宣传,进行义务劳动、文明劝导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化学生对爱护环境的认识。

  3.综合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综合治理既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坚持常抓不懈,把加强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增强节约,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我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劳动育人、活动育人的功能,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

  4.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专门队伍建设相结合。各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拾垃圾、拔草、废旧回收等活动;我校团委成立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团组织,主动参与、监督全校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加强自我管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二)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我校成立了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搭配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整个工作由我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同时,我们还拟定出了工作要点,划分了责任。

  (三)拟定方案、细化任务

  1.出台了《 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师生行为文明化“五大工程”,划分了责任和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并进行相应考核。

  2.不定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各部门汇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并对综合治理工作排查,对列出的疏漏的工作进行逐项整治。

  3.9月份 ,我校进行全校性的宣传发动,全校上下形成了 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开始了集中整治。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全面动员,全员参与

  (一)宣传到位、掀起热潮

  1.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我校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途经和方法,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在全校掀起校园综合治理的热潮。

  2.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文明和卫生习惯教育,从自身做起,改善自己的卫生习惯。

  3.办好橱窗, 更新一次 综合治理宣传栏内容。

  4.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 综合治理宣传横幅。

  (二)全员动员、全程参与

  1.自9月份以来,我校召开的关于 综合治理工作的行政会有近4次,教师动员大会3次,全校性学生动员大会2次。

  2.及时发送、上报信息,按时将有关新闻、图片、工作文件、工作检查结果反馈到综合治理工作组。

  3.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对校进行彻底打扫。

  4.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文明和卫生习惯教育,从自身做起,改良自己的卫生习惯。

  5.根据“世界环境日”这一主题,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爱护校园,保护环境。

  6.进一步优化学校环境,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做好消防演练,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灵活多样,追求文明,双管齐下

  (一)德育教学、不断深入

  1、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将文明卫生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科教学渗透。利用各课教学开展文明卫生教育,对学生进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道德传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

  2.将“ 综合治理”对于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的具体要求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环境卫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

  3.深入开展以“感恩教育”教育为重点的德育教育活动。我校围绕法制、安全、环保、文明礼仪、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主题,各系部认真组织班会活动,教育学生自觉、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持续开展了“不找借口”校训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貌问候活动,师生养成了使用“你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和见了师长、客人(行礼)问好等文明行为习惯,监督、制止和严肃处理说脏话、粗话及进网吧。通过文明礼仪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做到了仪表整洁、仪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文雅;做到了谦逊礼让、团结协作、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二)倡导文明、提升素养

  1.每日安排各班学生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打扫和维护, 号召全体学生假期在家中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并开展为父母做家务活动,培养学生勤劳、感恩、孝敬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为了提升文明素养,进一步倡导,树立文明新风。我们扎实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尊师爱生、仪礼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

  3.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远离、珍爱生命”的自觉意识。

  四、取得的成效

  综合整治既为广大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也是提升我校对外整体形象的重要手段,是我校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通过100天的工作,使 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辐射到每一个教职员工,以及每一个在校学生家庭,全校师生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达到100%;排查了我校综治环境方面的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有效的整治,校园环境面貌得到了提升。

  (一)校容校貌治理到位。一是校舍阴沟、食堂、厕所、校园等卫生死角治理较彻底。二是规范了校园宣传栏,强力整治校园乱贴乱画顽症。

  (二)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有效开展。我校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班主任会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开展好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开展了 “文明班级”创建活动,进行了三项评比,涌现了许多文明班级。

  (三)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邀请交警对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建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岗位职责、检查考核办法。采取班级分周记录、值日领导巡查的运行机制。我校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纳入各系部、各班级的日常工作内容,将学校综合治理 活动作为对学生思想品质、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之一。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30

  为进一步加强通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范城区洗修车行业的经营行为,有效解决洗修车业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影响市容等突出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防治结合、堵疏并重、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强制为辅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区洗修车行业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洗修车业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影响市容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洗修车业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牵头领导,协同部门,分块专项推进。

  (一)规划专项整治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照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进行专项清理,取缔无规划许可洗修车点。

  (二)占道经营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城管、工商和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占道经营、污染街道(人行道),影响道路交通的洗修车点予以规范,或者予以取缔。

  (三)环保设施整治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公安、水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洗修车点是否规范建设排水管道,污水是否进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设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设置废油收集处置设施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网整治组。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住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配合,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排查,修复损毁管网,延伸建设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专项整治组在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和责令整改书。

  (二)自行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专项整治组对各业主自行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自行整改情况,或依法取缔,或依法处罚,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城区洗修车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环保局、工商质检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既打责任战,又打合成战,严格执法,逗硬整改,务求实效。各专项整治组在9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后每周一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三)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落实长效常态监管。各成员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在20xx年县人代会、政协会上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3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和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建设人文魅力核心区为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老旧小区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入手,着力打造美丽五华、美丽乡村、美丽家园。20xx年,全面动员、全民行动,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20__年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辖区负责。办事处领导负责网格责任制结合起来,把管理城市与经营城市结合起来,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管理下沉、重心下移、职责明晰,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针对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按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要求,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薄弱环节,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全民动员,社会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及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动员辖区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经营户等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城市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健全机制,长效保持。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效保持相结合,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积极探索城乡清洁工作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的路径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长效保持、永久保洁。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华山街道办事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及社区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政策,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其中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络化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和要求,依法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占道经营屡治屡弹、工地管理不规范、渣土泼洒污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及乱排乱倒、乱贴乱画、流浪乞讨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六大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明显好转,城市更加宜居。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xx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xx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1)整治“门前三包”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对“门前三包”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街道和社区要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商家、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考核、评比,不断提高“门前三包”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华山街道办事处配合城管、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绿化、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进“门前三包”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切实提高“门前三包”的实效性。

  (2)整治占道经营屡治屡弹的乱象。加强联动执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进行坚决取缔。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重点整治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的行为;重点整治在城市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道路非法经营、占道经营及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的行为。在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的基础上,挖掘市场潜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引摊入市”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以保护城市生态安全和健康,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文化内涵,提升绿地景观品质核心。

  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有关整治方案集合 篇32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