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年度宣传方案

2024-03-18

垃圾分类年度宣传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__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垃圾分类年度宣传方案 篇2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

  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发情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

  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垃圾分类年度宣传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着力提高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实现“美丽中国”和“美丽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

  根据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基本实现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全面普及,师生具有较强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领导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总务处、学工处、系部负责实施。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汇总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等,负责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及日常具体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陈家时: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督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周晔:负责协调全校各部门、单位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姚迪:负责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四)李硕何昊沈慧: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学生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和比赛活动。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将垃圾分类行为纳入学生日常考核,引导减少垃圾产生和垃圾分类行为的养成。

  (五)费兰:大力培育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六)唐刘:负责做好校外人员的管理,禁止外来拾荒者进入校园拾荒。

  (七)王华: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负责校园内建筑垃圾清运。

  (八)系部:负责本部门、单位所辖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加强对师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监管。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推广阶段

  1、明确管理责任。根据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纳入重点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明确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师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在全校师生中普及相关知识。

  3、建立管理机制。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制度,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分批成立学校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4、设置分类设施。在公共区域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

  5、开展绩效评估。要及时总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做好绩效评估,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成效。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巩固阶段

  1、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结合实际,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彻底淘汰更新杂色桶,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培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推行,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学校创建最清洁校园工作相结合,加强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考评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评选,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单位)、班级、寝室、教师、学生给予表彰,以此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成立垃圾分类学生志愿队和师生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定期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师生以及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二)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专项工作组领导并统筹组织实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学校专项工作组会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定期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力、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分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