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学校食堂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
清廉学校食堂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海教勤〔20xx〕03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海安县食堂用工暂行规定》、《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X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X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活动安排:
二月份:
⑴、召开总务主任会议,布置开学食堂工作。
⑵、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核批各校食堂用工。
⑶、组织实施对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签订合同,招标定点采购。
⑷、组织各校统一收费,及时开据缴入财政专户。
⑸、组织对各校食堂安全卫生等食堂开学工作检查。
⑹、督促各校组织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
三月份:
⑴、检查各校食堂收费情况。
⑵、检查各校二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
四月份:
⑴、配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镇防疫所对全镇学校进行食堂安全卫生检查。
⑵、检查各校三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
⑶、组织对各校食堂满意度测评。
五月份:
⑴、组织对各校食堂安全卫生等食堂工作常规检查
⑵、迎接海安县食堂评估验收工作。
⑶、检查各校四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
六月份:
⑴、组织对各校迎中考和小学毕业考试食堂工作常规检查
⑵、检查各校五月份财务收支和公示情况。
⑶、组织对各校食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七月份:
⑴、组织各校进行食堂X理财。
⑵、检查各校本学期财务收支和伙食费结算公示情况。
清廉学校食堂实施方案范文 篇3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xx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xx〕71号)和《信阳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信政办明电〔20xx〕174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由县财政承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及网络运营费用,对全县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并连接网络平台。
通过工程建设,打造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治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让师生、家长和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便捷性和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
紧密结合餐饮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全面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升级改造。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对第二阶段工程实施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仓储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面点间、洗消区、垃圾存放处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改造。改造后要达到后厨布局合理,功能区间完整,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
(二)监控系统安装及各级监管平台建设。实施网络厨房建设,在后厨食品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等重点功能区安装摄像头,安装硬盘和宽带线路等设施设备,并在就餐场所及学校管理人员办公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后厨卫生环境、食品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同时将视频数据连接到信阳市餐饮监管平台网或河南省舌尖安全网。
监控视频直播必须满足PC端、手机端或政府监控中心等不同客户端同时多人观看,且单点视频实测效果应达到1000以上客户端同时观看,不卡屏、不跳屏、实时传播影像,图像清晰逼真。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优质优价,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监管平台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验收及补助。对改造后的学校食堂,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负担,给予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每所学校食堂财政补助1.5万元。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给予奖补。
四、时间安排
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建设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要在20xx年9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含时间节点)对口上报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全县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任务,并于12月上旬完成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
感,把此项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稳经济、重民生的高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要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到位,县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学校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升级改造工作,加大督促,确保改造到位。县食药监部门要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改造的指导、监管,确保后厨主要功能区能够监管到位,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高效率运行使用。
(二)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加强沟通,着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
(三)要严格标准,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食堂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要加大督导,确保落实。要加大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实施联合督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摄像头安装位置、监控部位等,对升级改造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日常督导,并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