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安全,打造安全、文明、绿色、和谐工地。根据全国平安校园建设通知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校园工地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1)校外与本工程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2)施工人员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
(3)施工人员进入校园后,不得随意走动,一律由工地车辆统一带进工地现场;
(4)进入工地现场后,施工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工地;
(5)如遇特殊事宜确须出入工地的,一律报基建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出;
2、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保卫职责,制定保卫管理方案,配备保卫人员,加强夜间巡查,防火防盗。
3、施工人员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应按规定分开设置,分区隔离,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生活区的,项目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驻外人员每天统一凭证并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出校园工地。
4、施工现场实行100%围挡封闭,原则上工地大门设置不多于两个,大门口设置24h门卫值班,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材料、机具进行严格管理。施工期间保证大门紧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如遇行政管理单位检查,应积极配合引导。
5、制定有效的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尘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光照及灰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原则上施工时间不得早于早上7点,晚上不得晚于晚上10点。如遇特殊施工需求,应及时上报基建处予以沟通协调。
6、施工企业应对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区认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尽快落实整改。
7、保证工地环境干净整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要求,建立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区打扫清洁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卫生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9、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
10、严格执行施工单位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工地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基建处,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1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对此封闭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落实。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工程竣工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2
一、目标管理考核机构
为便于对农业三场目标管理考核,特成立县农委农业三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农业三场各项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1、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对农业三场的工作进行定量考核,总分值100分;
2、对应的目标管理全额奖励金额为: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66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年6000元(含原年度考核奖2400元);
3、农业三场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考核细则,每年的年底由县农委农业三场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人员进行综合打分,所得分值所占的百分比乘以其本人的全额奖金就是该工作人员全年所得的目标管理考核奖金。
三、农业三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信访稳定(40分)
1、农业三场职工直接到县农委通过书面或口头投诉本单位的,三场管理人员应及时赶到县农委进行现场处理,能妥善协调处理投诉的,不扣分;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2分;(10分)
2、农业三场职工通过市长热线、县长热线、政民互动、12345政府直通车或直接到县信访局及其他县级相关部门投诉的,三场管理人员能妥善协调处理并积极即时回复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1分;不能妥善处理造成二次上访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5分;(15分)
3、农业三场职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及其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投诉的,农业三场管理人员能妥善协调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5分;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10分。(15分)
(二)安全生产(20分)
1、农业三场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本单位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清查排除危房、机动车和水塘等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处理领导组,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农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按预案处理程序向县应急办、机要局汇报;(5分)
2、设立险情警示标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5分);
3、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发生一次事故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10分)
(三)日常管理(20分)
1、制定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县一天需向农委分管领导请假,出县两天以上需向农委主要领导请假,违规一次扣1分;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出县需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违规一次扣1分;(5分)
2、所有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日需在单位正常上班,农委考核领导组不定期对农业三场的在岗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在岗工作人员,一次扣2分。(10分)
3、切实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所在地乡镇做好三线三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不力者,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5分)
(四)财务管理(20分)
1、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如发现有不规范审批手续的票据,每发现一笔,扣当事人1分;(5分)
2、严格执行农委出台的预算管理办法,单位支出超出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预算,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5分)
3、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账,每季度报一次帐,报账时间必须在每年的1、4、7、10月份内完成,超过时间报账,一次扣财务人员4分,扣主要负责人2分。(10分)
(五)以上各分项分值以所设分项总分值为限,扣完为止。
四、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工业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
①单台价值超过20xx元。
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设备的购置、验收
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亿金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
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
三、设备的领用、发放
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第十条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
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班组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班组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
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六、奖惩
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班组,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