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范文

2024-01-08

水利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范文 篇1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水利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市、乡两级部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水利水电安全无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出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使用、存储的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进行演练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及小农水建设项目为重点,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运行。以中、小型水库(包括重点山塘),尤为小型病险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责任制落实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库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运行。以农村水电站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水电站“双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等重要设备检修、检测情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等。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的防治。

  6、水利旅游。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后勤服务。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围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单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2.要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供水、农村水电、车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库旅游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损后水利检查设施修复、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检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5、针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6、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二)隐患整改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各乡镇、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8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

  四、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项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运行、小农水项目建设、水文测验、水利旅游、综合经营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6、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及新农村建设改水项目、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及相应项目的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水利重点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不断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乡镇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河道采砂重点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四)宣传到位,大力营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浓厚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五)标本兼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发现掌握隐患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隐患整治查处信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数据化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水利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范文 篇2

  一、组织机构成立

  罗源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林茂建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吴智钰、应急管理局局长游永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郑国忠、县公路分局局长孙枝荣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相关科室、各乡镇(开发区)副乡(镇)长,各派出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荣兼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城市道路、国省县干道和农村事故多发路段,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五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乱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通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体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强化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

  对逾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

  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普通公路、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提升城市道路畅通水平。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积极配合住建局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推进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推进实施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域管理。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以凤南车站、闽运车站、南大路、北大路、罗中路、九大中心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部署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春运、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执法统一行动,常态严查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力组织推进渣土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路面秩序管控,组织专班不定点、不定时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渣土车各类交通乱象,坚决遏制渣土车致人死亡等恶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农村“五小车辆”违法查处力度,加强农村山区公路日常巡查管控,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公路营运客车夜间禁行制度,通过严管严控,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3.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

  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强化警媒协作。推进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应用,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推动媒体常态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3.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5.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联合县委文明办,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组织农村劝导员开展宣传劝导活动,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岗尽责、守土有责,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落实“担当负责、提速增效”的工作作风,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集中精力抓部署协调、抓责任到人,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联防联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定期研判制度,根据辖区特点,加强对交通流量、重点事故、重点违法等情况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举措。同时,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机、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联防联治工作,持续加强沟通协调、情报共享,发挥各自优势,抓住源头,管好路面,实现管控打防互动,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护,提升服务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路面安全防护,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民警上路执勤时务必要规范穿着反光背心,佩带多功能反光腰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警务装备,防止发生民警伤亡事件。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民警的文明规范执法教育,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展现良好形象。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值班备勤。各单位要结合市、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县道安办、效能办、督查室等单位不定期组织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地也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导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确保遇有重大或紧急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坚决杜绝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

水利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刻吸取本溪市南芬区龙新矿业有限公司“6.5”炸药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6月6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7月1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属地监管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军工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质灾害、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突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非煤矿山。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抓好长期停用和废弃尾矿库及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对采空区、塌陷区监测巡查力度,做好防洪、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防洪应急措施,严防淹井、垮坝等事故。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式隐患排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矿井提升运输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采掘施工的矿井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是否落实露天矿边坡管理等措施和技术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岩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依法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建设;是否依法依规落实整顿关闭、停产复工验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要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严控检修、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实行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提档升级,关键部位的动火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场监控,保证检测检验到位、应急装备到位以及救援人员监护到位。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

  (三)军工民爆。要重点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作业企业、易制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坚决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购买、运输、生产、储存、保管、使用、报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以重大危险源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情况为主要整治内容,查是否使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系统生产包装炸药和在地面站混制成品炸药等行为。建设现场是否存在混装炸药生产系统、混装炸药、非法购销混装车及配套设备、非法购销硝酸铵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品种、数量、期限(无证)生产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存在“四超”和“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经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

  (四)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现场材料等巡查登记工作情况;检查脚手架、基坑支护、起重吊装、安全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是否制定用电、用火、防冻、防滑、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检查原材料储备存放和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开工时,检查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控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依法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交通运输。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包车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为重点,强化客货运驾驶从业人员资格审验等源头治理。查是否存在违法办证、审证等行为;查是否落实防雾、防风、防低温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长途客运企业是否严格落实4小时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运或接驳运输制度;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协管队伍,并实现管控率和覆盖面的落实;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存在“四非”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临时占道封闭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公路、涵洞、桥梁等专业化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灯光、照明、限速和逃生指示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严肃查处“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超限、违法占道、涉牌涉证、货运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按职责配合。

  (六)城镇燃气。要突出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持续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严厉打击未经检测充装、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清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二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三要查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点位、长度、占压形式;四要查清城镇燃气管网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五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治理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六要查清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情况,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情况,燃气灶、燃气表、燃气热水器安装情况,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七)消防。要集中开展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文体场所、宗教场所、养老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学校、医院、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家排查隐患、逐项整治问题,逐个登记在案。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市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局、财政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配合。

  (八)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商场、火车站、学校、医院、大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的火灾、踩踏隐患和问题,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及踩踏事件。要严落实群众性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文体局、教育局、卫计局、外经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地质灾害。根据汛期特点,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复核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冶金建材。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煤气防护机构,保证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作业人员。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保证装置完好有效。检维修作业要制定严谨的方案,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带煤气作业时,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要严防起重吊运设备发生事故,严防金属遇水爆炸。

  责任单位:市安煤局。

  (十一)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监督检验;是否进行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小型企业和作坊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存在违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行为;常压锅炉是否存在承压使用行为,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是否超范围充装或充装超检验周期、超使用寿命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存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超安全状况等级使用、未经检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超过有效期、未办理注册使用登记证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时,农业、林业、旅游、气象、油气管道、邮政快递、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8月底,分三个阶段。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级行业和专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县两级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1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在此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这次专项行动任务,制定排查整治计划,要求本地区、本系统监管企业、场所、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于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2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排查整治方案对所监管重点企业、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实行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和《安全生产“五个一批”统计表》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8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宏亮,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煤局局长

  成员:由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煤局,具体负责此次督查的信息调度、情况汇总、总结通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责任到岗、失职追责。

  (三)务求整治实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部门和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整治效果明显、工作力度大的地区、部门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推广经验,多措并举,促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委办备案,并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工作成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宿奎东,电话:81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