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专员薪资绩效方案范文

2023-10-31

人事专员薪资绩效方案范文 篇1

  为规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__]5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本系统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局属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20xx年执行《关于在其他事业单位预发工资(生活)性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61号),补发20xx年1—6月份的工资(生活)性补贴。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发放方法

  绩效工资的构成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标准、考核和发放方式由局属各事业单位确定,并报局审定、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施行。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应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核定。

  合理确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比例关系,但应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3倍的幅度内。

  对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的职级标准执行。

  六、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每年有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3.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或病假超过3个月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二)借调出工作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三)经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七、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工作人员从退休的下月起停发绩效工资,改按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执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步实施。

  (二)实施绩效工资后,局属各单位只能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不得在绩效工资之外擅自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

  (三)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各单位的分配办法和年度考核量化分数等情况上报局党组,经研究后对分配办法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干部职工无异议,按标准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考核组确定,报局领导组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各单位要把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平稳顺利实施;要正确理解绩效工资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关注各方面的反映和动态,确保单位稳定。

人事专员薪资绩效方案范文 篇2

  第一条

  目的: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平竞争的意识。

  第二条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一年来盈利情况而定)

  发放月薪=底薪+业绩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任务提成

  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注:《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无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

  底薪发放

  ⑴业务员的底薪在次月15日发放,

  ⑵业务员当月业绩提成在次月20日发放75%,

  ⑶年底发放15%,

  ⑷10%等当年所销售的货款全部回收再进行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

  1.提成分为业绩提成与任务提成

  2.业绩提成设定为0.5-2%

  3.任务提成设定为4%

  4.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业绩提成1%,任务提成4%;超额部分业绩提成2%,任务提成4%

  5.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

  ⑴未达到任务总额50%时,没有任务提成;

  即:提成只有底薪,业绩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20000元,业绩提成2%;20000-40000元业绩提成3%;40000-50000元业绩提成4%。

  ⑵未完成任务额,但是超过任务额的50%时,按百分比发放

  即:完成任务额度÷任务总额度×奖金金额。

  6、当产生坏账时:

  业绩提成(拥金)=(业务员当月相对净利润-结转上月业务员亏损额)×6%-坏账损失

  解释如下:

  ⑴业务员当月相对净利润=当月回款额-当月回款项对应的货物进价成本-当月业务员工资-业务开拓费-公司对业务员的支持服务费(当月所回款项对应的货物进价成本-3%)

  ⑵结转上月业务员亏损额:指上一个月业务员所产生的亏损额。

  ⑶坏账损失:公司同意发生坏帐损失时,按成本价计。

  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所有手续齐全的情况,所有相应订单合同相应的申购表都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由业务员承担成本的35%,经理承担15%,公司承担50%。

  第二种:是手续不齐全,没有合同订单的,由业务员按成本的75%承担,经理承担15%,公司承担10%。

  注:

  当产生的坏帐损失通过折价等其它方法处理掉以后,公司按原有相应比例返还业务人员承担的损失。

  7、业务员的开拓费用

  ⑴业务员的业务开拓费实行实报实销制。

  ⑵其中招待费每月最高不能超过上月销售额的5%,超过部分累积到下月扣除,年底可进行月平均计算。且每次在产生招待费之前须经总经理审批。

  ⑶交通费每月最高不超过上月销售额的1%,超过部分累积到下月扣除,年底可进行月平均计算。

  第六条

  提成发放

  1.业绩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任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

  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

  (具体指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八条、对于新进的业务员,公司采取如下薪酬管理方法:

  1、对于月销售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新业务员,当月少发1/3的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

  2、如次月业绩考核再次未达标者,次月累加少发2/3的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

  3、第三个月仍未能达标者扣除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是否延长试用期决定新业员的去留问题需要开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1、零售提成设定(导购员、销售经理)

  个人销售业绩(万/月)

  导购员对业

  导购员对应业绩之每月工资(元/月)

  经理对应业绩之每月工资(元/月)

  10

  800

  1500

  ﹥10

  1000

  1800

  ﹥15

  1200

  20__

  ﹥20

  1500

  2200

  ﹥25

  1800

  2500

  ﹥30

  20__

  2800

  ﹥40

  2500

  3000

  注:零售提成导购员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经理每季度发放一次。

  2、经销提成方案:

  职位

  个人开发新客户提成点

  个人开发工程单提成点(非投标)

  销售经理

  1%

  1%

  导购员

  1%

  1%

  公司其他员工

  1%

  1%

  注:经销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八条、经销业绩标准规定:

  1、每月总销售业绩按每月总销售额的0.8%提取,超出部分由开支人自行承担。

  2、此销售业绩包含:

  ①.

  开发市场的长途车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业绩内报销,飞机、火车软卧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②.

  住宿费、餐费(经理的标准250元/天包干,导购员150元/天包干)

  ③.

  经销经理手机话费300元/月

  ④.

  招待费(招待标准按30元/人计)等。

人事专员薪资绩效方案范文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销售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效、圆满完成销售任务地完成销售任务,树立、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销售部经理、副经理、资料管理员,不包括销售代表,销售代表不参与绩效考核,实行完全销售佣金制,其佣金提取办法见《佣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条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是日常公司考核的决策机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参与。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

  2.考核结果的评议和审定;

  (二)办公室

  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培训和指导;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形成考核总结报告;

  4.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5.对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6.为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培训、奖惩等的依据;

  7.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销售部经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不含销售代表)考核和等级评定;

  2.负责根据考核结果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第四条考核主体

  考核主体分为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的考核,不同的考核维度对应不同的考核主体。

  第五条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是包括绩效维度、能力维度。

  (一)绩效维度:

  绩效是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方面考核:

  1.任务绩效:考核员工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包括每个岗位日常工作和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2.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能力维度:

  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六条考核记录

  考核周期的期初,被考核人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由被考核者上级向其说明并讨论相互认可。同时,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将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同时作为考核结果反馈和考核申诉处理的依据。

  第七条绩效考核得分、等级和考核系数对应关系

  略

  第八条考核程序

  1.办公室分别给总经理、销售部其他员工发(《能力考核表》《任务绩效考核表》)、《管理绩效考核表》,就销售部经理相应考核内容评分;

  2.办公室给销售部经理部发《能力考核表》,《任务绩效考核表》,对副经理和资料管理员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确定综合评定等级;

  3.办公室负责统计、计算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办公室编制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