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各科室内部的管理行为,确保全院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室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营造和谐共事的管理氛围。参照《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深圳市卫生系统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适用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科室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列入议题范围的事项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科室集体的意志。
第四条凡是上级组织有明文规定或是上级组织指派的工作以及院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科室必须服从执行。若有异议,在执行的同时可以逐级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院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医院行政班子成员、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组长:
成员:
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审定科室民主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科室民主管理要求的内容、程序等指导、落实各项工作;
(三)负责落实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合理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医院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办、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对科室民主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受理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八条科室人数在7人以上的成立“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有代表性,人数为单数,至少要由3人以上组成。
第三章议题范围
第九条科室下列事项应提交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
(一)研究科室中长期发展规划,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制订下一年度科室的工作计划;
(二)科室内部拟增减岗位计划及人员配备计划,科内人员的工作分工等;
(三)科室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科室成本核算的研究和表决;
(四)科室内部使用设备、高值耗材等的购置计划和新项目、新技术开展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五)研究决定对科室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推优评先、业绩考核等;
(六)科室行政、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
(七)对患者的有效投诉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八)其他需要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凡研究决定科室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由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组长主持,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第十一条属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议题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未能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院分管领导汇报,按医院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事后应及时向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汇报。
第十二条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科室内部重大问题的,议题应在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由组长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定期或根据情况召开。上会材料有提出议题的小组成员准备,凡提供材料不齐的,与会人员在表决时可以材料不齐为理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原始记录。
(三)提前通知。会议以书面、电话或口头通知等形式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组长主持,由提出议题的小组成员介绍上会材料,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因故未到会小组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无记名形式,会议记录须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
(六)作出决策。科室负责人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的表决结果作为依据做出最后决定;当议题在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上意见分歧无法通过,科室负责人也无法做出最后决定时,应将议题提交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上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后上报医院分管领导,由院领导集体做出决定。
第五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时限、须到会人数比例、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决策通过比例及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资料保存。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有关文件。会议资料按各科室文件保管制度保存。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医院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应对本院内部科室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院必须制订内部考核评分标准,并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做到考核评分有理有据。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医院科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支队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管理和利用服务水平,实现支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标准达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与要求
档案工作是支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支队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规定,省一级重点考评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规范性,省一级重点考评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先进性,省特级重点考评系统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先进性。通过创建,综合评分达到省一级档案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二、主要创建内容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档案工作职责。
2、制发档案管理办法,“三合一”制度,制定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统计、移交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学习《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参加档案法规和业务培训,落实档案员待遇。
4、法规、制度上墙。
5、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对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积极参加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
(责任单位:档案室)
(二)设施建设
1、库房、办公室、档案室“三室分开”,建立实物档案陈列室。
2、“九防”设施完备(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雷、防尘、防光、防鼠、防虫)。
3、装具设备等符合国家和省档案行业标准规定。
(责任单位:档案室,各大队、科、室配合)
(三)基础业务
1、六大门类(文书、案卷、会计、电子、声像、实物)的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符合要求。
2、档案整理,分类科学,期限划分准确,排列编号有序,目录填写完整,装盒规范美观。
3、建立台账、统计、鉴定和日常保管的记录(温湿度、防虫霉药和库房杀虫灭菌等)。
4、移交、销毁有台账,手续齐全。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大队、科、室配合。文书、电子、声像档案由办公室收集整理,案卷、文书、实物档案由法制科收集整理)
(四)现代化管理
1、配备专用计算机和应用软件,并开始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生成、管理与利用。
2、建立目录数据表,重要档案按规定格式要求进行全文导入或扫描。
(责任单位:档案室,各大队、科、室配合)
(五)开发利用
1、编有纸质文书档案案卷目录和专业档案案卷目录。
2、有利用查阅登记台账记录。
3、规范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汇集、概要等参考资料。
4、利用档案对工作服务的效果。
(责任单位:档案室,各大队、科、室配合)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档案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支部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大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聘请市档案局局1-3名业务技术骨干为业务指导员,现场指导省一级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立足支队工作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考评标准及自查、考评记录表》的考核项目逐条逐项落实到位,确保支队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升级达标。
(二)保障经费投入
对照《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要求,实行库房、办公室、档案室“三室分开”,建立实物档案陈列室,保证设施建设、档案整理相关工作经费,按政策落实档案员待遇。
(三)加强检查督办
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实行一旬一检查,对进展缓慢、工作配合不力的进行批评,对影响今年档案工作达标的科室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
医院科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灾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我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服务“智造高地活力惠阳”,融入“双区”建设的大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惠州市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惠阳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年)》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区发改党组〔20xx〕22号会议纪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救灾救助工作文件精神,围绕“建立集应急救灾、应急物资和应急安置于一体的国家储备体系”加快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运输的使用机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储备管理单位
将现有储存管理的区级救灾物资搬迁到惠阳区粮食局沙田粮食管理所(下称沙田粮所)仓库储存,并负责落实区政府救灾物资的储备任务以及入库、调拨、轮换、回收和安全储备等日常管理工作。(沙田粮所位于惠阳区沙田镇东明管理区彭屋路口平龙公路旁,距沈海高速沙田出口约300米,交通便利,占地面积约2572平方,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仓库两栋(每栋占地400平方米,层高7.2米,共8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一栋(共五层,占地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单层层高7.5米钢构厂棚300平方米,门卫值班室一间(占地约40平方米),晒场空地300平方米。按民政部20xx年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对沙田粮所仓库作适当的消防设施改造(改造费用另行向区政府请示)可作为储存和管理现有救灾物资。
三、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应急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标准、年度购计划的采购和动用指令下达。
2、负责对沙田粮食管理所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监管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二)区沙田粮食管理所
1、负责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保管维护、轮换、回收、应急调运和配送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救灾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2、负责储备仓库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仓库安全管理等工作。
3、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救灾物资的'调运、配送和回收等工作
四、人员配置
根据民政部20xx年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沙田粮所救灾物资储备库配置8名日常管理及维护人员。
五、经费安排
根据《惠州市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当前我局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将已纳入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预算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经费1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财政批准预算金额及实际业务情况可进行调整)划分为:
(1)管理人员工资共8人x12月x5873元(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563808元;
(2)救灾物资管理经费为3900000元〔上年度累计救灾物资储备价值x8%(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312000元;两项共计875808元按季拨付给沙田粮食管理所,主要用于仓库占用费、仓库维护、物资储备保险费、物资维护保养费、清洗消毒费、调拨装运费、管理人员经费、办公水电费用等;
(3)储备管理经费224192元(具体金额根据财政批准预算金额及实际业务情况可进行调整)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使用,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日常行政管理、咨询评估服务、冻猪肉储备管理、质量检测及计划的应急救灾物资和方便面类、食品代储费用等。如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及财政核定经费调整,储备经费及储备管理经费按规定也相应调整。
六、监督管理
(一)救灾物资承、代储企业主动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检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救灾物资损毁和丢失,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对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救灾物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