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

2023-09-21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安全劝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水平,根据《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做好全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的通知》(荔财行【20xx】33号文件)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镇(街)主责、交警指导、村居配合)”原则,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现就落实“一村一辅警”(交通劝导站和交通劝导员)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我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补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费保障对象

  按照区道安文件要求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农村镇(街)所属的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补助标准

  给予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共38人工资补助,具体金额以农交安交通安全劝导日记数量为准(注:每1条劝导日记补助金额1元,少于200条不予补助,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该资金由市、区人民政府两级财政按照比例补助,20xx年我镇收到补助资金共204000元。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

  2、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发现辖区内道路交通存在事故隐患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加以劝导,并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乡镇及主管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些重大举措。

  4、定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并做好辖区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故调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任务。

  6、协助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钟山镇“5.1”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的通知》(莆财行〔20xx〕22号),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责、交警指导、村居配合”原则,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水平,现就落实我镇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保障机制安排如下:

  一、保障对象

  按照市道安办文件要求建设和投入使用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和镇所属的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个村(社区)各补助1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每月补助1000元。

  三、补助方式

  1.由市财政、县财政予以每月300元和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给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下拨乡镇(街道)核定并发放。

  2.镇财政予以每月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社区)的工资经费补助,具体比例由各村(社区)自行商定。

  3.村(社区)财力允许的,可根据各村居不同情况,自行增加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补助,但工资总额不得高于当年度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4.本工资保障机制,自20xx年4月开始实行。

  三、工作要求

  1.市、县财政补助工资,镇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禁止村两委干部兼任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并领取补助工资。

  2.镇道安办要负责本辖区所有劝导站及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优罚劣,督促村(社区)交通劝导工作落到实处。

  3.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对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督促受补助的劝导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水平。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 篇3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安综合治理基础,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__】16号)的总体部署,《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根据同安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5次)精神、《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厦同政专纪【20xx】80号)文件精神,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路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结合我镇调整增加一类站(一座)需新建岗亭和配备人员经费共9万元,二类站(2座)需增加人员经费6万元,调整后我镇村(居)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共19个,经费66万元,增加12名劝导员。现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劝导员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年底经镇道安办考核,考核成绩优秀的发放考核奖20__元;成绩良好的发放1500元;成绩及格发放800-1000元;不及格不予发放。对表现优秀的劝导员给予适当奖励。区、镇道交办明察暗访未在岗的、擅离职守的每次扣罚绩效100元。

  二、发放方式:

  每月由镇道安办造册向财经办报销发放(统一用农村信用社账号办理),年底由道安办考核合格后造册向财经办报销发放(统一用农村信用社账号办理)。

  三、考核办法:

  见附表(一)。

  四、执行时间:

  从20xx年1月开始。

  其他未尽事宜,由道交办报请镇党政领导研究商定。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