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2023-09-15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

  一、卫生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院内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开门开窗。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二)清洁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人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三)餐厅和食堂防护。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三、个人防护

  (一)护理人员个人防护。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2.佩戴口罩。护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儿童和婴幼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如果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如果来不及就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后再去清洗手肘。另外,先丢弃捂住口鼻的纸巾,再洗手。

  (二)儿童个人防护。

  1.尽量佩戴口罩。引导儿童在集体活动时正确佩戴口罩。

  2.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三)婴幼儿的卫生防护。婴幼儿主要是以被动防护为主,即靠护理人员的防护来间接保护婴幼儿。

  四、防控措施

  (一)一般措施。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发现病例。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2.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3.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2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3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应急协调作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根据《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义乌市商务局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义应急[20__]5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中央、省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良好、保障有力。强化工作联动,确保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所需物资得到及时、高效地调运配送。

  三、工作内容

  成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成伟、董庆

  成员:吴海鸿、刘海涛、俞思剑、龚丽诗

  实时动态掌握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动用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物资,并向市商务局及物资接收地发出调拨、接收指令(包括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和接收地点等)。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供应、发放、储备,积极配合协同应对处理新冠肺炎疫情。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4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接受各单位防控物资申请,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加入大医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微信群,及时接收信息,提交《防控物品申请审批表》,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依据各单位申请要求,经市场多方比价,向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入校前根据防疫要求对相关人员、物资、转运车辆、存储库房进行消毒杀菌,做到防控物资的接收、转运、存放等工作规范严格。

  四、防疫物资在购买、经办、入库等流程有相应责任人验收及签字,各类防疫物资分类保存,整齐摆放,做好库房的通风工作,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学校防疫物资保障按时到位。

  五、防疫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领,不接受个人申请。各领取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本单位《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纸质版,领用人签字。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时间:统一发放时间在每周一上午,应急情况可随时申领。

  2、发放地点:校部一楼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2室

  3、联系方式:

  4、常备物资品目:

  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

  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免洗手消毒液

  84消毒液(4升桶装、25公斤桶装)

  75%酒精(500毫升瓶装)

  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

  其他(防护服、抑菌香皂、喷雾器等)

  六、防控物资发放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举报,各单位应厉行节约,按需申领,如实填报《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留存备查。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城南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丽

  办公室副主任:李新青

  成员:贾宗泽、张侠、范黎黎、李国强、涂聚志

  职责: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组长:沈刚

  副组长:街道包社区干部

  成员:各社区书记、社区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社区对疑似患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指挥部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三)疫情处置组

  组长:王世贵

  副组长:李新青、崔杰

  成员:蒲占宇、冯全成、吴倩、派出所干警、村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社区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四)维稳宣传组

  组长:徐建东

  副组长:王森

  成员:庄广林、李桂军、肖伟伟、孙兰兰

  职责: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指导社区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晓新

  成员:贾宗泽柴国宏明仕利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迅速落实隔离救治

  1、指令下达

  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好值班人员,一旦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响应,立即召集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由街道疫情防控总指挥下达指令:社区负责摸排确诊患者具体位置,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开展流调,摸排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卫生院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措施。按照不同的情形采取隔离措施(需要采取封闭管理的小区要严格执行)。立即派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封锁管控、志愿服务等工作队伍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隔离救治

  街道、社区要协助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携带县疾控中心下达的《集中隔离观察通知书》,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或密接者转运到县人民医院或县指定的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规范治疗。待阳性患者治疗结束或密接者在隔离点隔离14天,核酸检测阴性,由卫生院医疗专用车到隔离观察点接回家,再居家隔离7天,再次检测为阴性为止。居家隔离期间,由街道卫生院下达《居家隔离通知书》,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公安干警、医务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负责居家隔离期间的人员监管,社区卫生室医生负责体温监测。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指导,强化落实单人单间、体温监测等措施,避免走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帮扶制度,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形式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的物资供应、垃圾收集和其他问题。

  3、迅即流调

  组建城南街道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派出所和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社区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宣传点、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街道疫情指挥部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6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7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__〕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__〕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__〕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略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__〕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8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城区农贸市场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市场监管所长包区、工作人员蹲点”工作机制,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分成六个小组,各小组要加大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组情况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的管控措施1.对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2.每天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消毒和做好记录。3.在各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进入人员,进行防控与巡查劝导工作,并按照程序上报社区。

  (二)做好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场保洁员每天打扫冲洗市场,全天候保洁。每天开展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好记录。市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早上7点钟到位,市场关闭才能离开市场,保持监管的常态,维护好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宣传普及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防病能力。指导经营户做好自身防护。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值守人员无故、不请假、临时脱岗不报告的.,发现一次聘请人员扣除80元每天的报酬,我局值守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00元的待遇,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农贸市场管理方值守人员发现一次,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农贸市场管理方公司,由管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报酬。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9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加强我司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司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主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一、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实际,针对行业内常发的、影响大的安全事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要与生产规模、人员编制等情况相适应。

  二、储备内容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防保科负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划和保障应急物资供应。财务科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应办公室组织协调、后勤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长任组长,以上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掌握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筹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指导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定期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需要统筹调配应急储备物资。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财务科要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购买、储备管理等。

  (三)加强动态监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储备物资监测网络,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并实行资源共享。要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0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

  三、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3.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3.3分散采购、库存充足

  严格执行常规及特殊物料的应急安全库存储备,保证库存充足。主要材料分散采购,开发省内省外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同种材料至少储备三家以上供应商,确保疫情突发下可从无疫情地区及时供应生产材料。

  3.4安全生产、售后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防疫检测要求,对进出公司区域的人员、车辆、物料进行网格化管控,全面检查检测、消毒到位、严密记录追踪;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自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3.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由公司董事长领导,由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保障工作。

  四、成立疫情防控和订单保供领导小组、强化责任

  为保证疫情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生产保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生产总监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4.1综合工作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时对省市政府及办事处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4.2疫情预防检查组

  组长:保安队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防疫消杀和外部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检测、排查,网格化管控、严防严控;严禁内部人员非工作需外出。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3应急救援组:

  组长:人事行政经理

  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和指导;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4.4宣传报告组:

  组长:人事行政专员

  成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法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检查员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4.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管

  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公司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安排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日早、中、晚各一次进行测量登记,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公司进出口处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在公司内部需制作废旧口罩回收箱(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公司人员进公司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一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4.6安全生产保障组:

  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车间负责人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车间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车间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车间人员的安排、调动,进入车间体温检测、排除疑似人员,保障生产能顺利按时完工。

  4.7物料供应保障组

  组长:采购总监

  成员:计划主管、物控专员、仓管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公司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的供应商储备开发和采购,做好安全库存监控和及时补充,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4.8物流、售后保障组

  组长:客服中心经理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物流保供工作,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五、防疫保供主要工作流程

  5.1疫情收集、汇总

  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节假日返厂人员是否有来自等重点疫区或经过史,是否有与疫情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居家隔离7天的要求。隔离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疫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5.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组报告本部门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总经理,随后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情况,无情况的也必须每日17:00前向总经理零报告。

  5.3疫情应对

  A.病例发现

  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医,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的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各部门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总经理报告。

  B.病例报告。

  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该医疗机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厂长报告。

  C.医疗救治。

  协调医疗机构及时将确认病人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属于异地就医的,要及时通过本单位社保保险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D.追踪管理。

  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它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E.职工及外来人员日常预防。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入厂工作: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C,勿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常开,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4)参加会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期间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5)食堂进餐:食堂提供消毒餐盒,避免集中进餐。进餐时少说话,不交流。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6)下班路上: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公务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工间运动: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公共区域: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公务出行: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公务来访:检查客户或供应商人员、物流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礼貌要求。进入工厂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疫情区旅居、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3°C以下,方可入厂。

  13)快递送件:所有快递送至指定区,严禁快递人员入厂,所有快递件送至指定区前进行全

  面消毒喷杀处理。

  14)传阅文件: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5)电话消毒: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四次。

  16)空调消毒: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17)废弃口罩处置: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5.4、物料保障应对

  1)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必须储备三家以上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时刻关注供应商所在区域疫情情况,随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信息沟通,协定疫情下的物料保供办法。

  2)根据公司物料使用数据、规划安全库存物料,保持仓库物料安全库存量数据实时更新、根据市场供应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疫情期间的安全库存量不低于月订单正常生产使用量的2倍。

  3)以销售订单预测和客户订单计划等资讯为依据,及时做好物料需求计划,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好生产准备,及时下发采购单。

  5.5、物流、售后保障应对

  1)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物流线路和物流服务商,加强省内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2)加强公司售后安装队伍建设,配备充足人员,优化客服售后流程。做好疫情区售后安装人员的各项保障及人员轮换、储备预案。

  3)产品发货前落实好交货区域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安排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前往,并在卸货前对产品外包装做一次消杀处理,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4)、提前在交货区域落实好仓储,如货物到达交货区域突发疫情无法交付家具,则可以在当地暂时存放,并在疫情风控解除后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及人员派送安装,并且在配送前对暂存家具外包装全面酒精消毒,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5)、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六、预防与预警行动

  6.1人事行政部要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密切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并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6.2人事行政部收到疫情预警预报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渠道将相关疫情信息和公司安排传达至部门,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做到人人知晓。

  6.3人事行政部及其他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员工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6.4物料供应组和物流、售后保障组通过各种媒体、官方渠道,每天关注全国疫情发生情况,发现供应商、服务商所在区域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与供应商联系确认并立刻启动各项保障工作安排。

  6.5后勤保障组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消毒粉等,统一调配防控物资尽量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并组织人员统一对办公场所、楼道、厕所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6.6在疫情预警期间,全体员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少出门、少聚餐、勤洗手、勤通风、办公及外出均须佩戴口罩;各部门应采取体温检测措施,对体温超标的同事立即安排就诊或居家隔离,现场办公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6.7解除疫情预警前,公司尽量减少现场集中开会、集中客户营销和服务活动,尽量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分散的、非现场方式召开各种会议;要求员工尽量以非现场的方式开发和服务客户。

  七、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措施:

  7.1公司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部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全体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7.2领导小组组长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至各部门,指导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安排人员将公司疫情情况上报至监管部门、当地办事处及卫生防疫部门。

  7.3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隔离已感染人员,并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联系疾病控制中心,由其派专业人员和车辆来公司将已感染人员接往其处治疗。

  7.4公司组织人员对已感染人员使用过的物品和所处工作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要求与感染人员有接触的和同一工作区域人员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7.5各部门务必对部门内情况一日一摸排,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严禁信息瞒报、迟报、漏报。

  7.6领导小组及分支机构安排专人加强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以及对公司员工的确诊通知,协助有关部门全面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八、应急结束

  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疫情综合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做好疫情工作及生产保供工作总结及后续观察,视疫情演变情况随即自动重启应急响应工作。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1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等重点疫区人员,从、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2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3

  x 月 20 日, 县通报 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 乡 村 庄、 农商行等 13 处区域为封控区、 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 x 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 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 x 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

  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 7 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三、部门分工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四、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 2 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

  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 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 8 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 加强信息报送。自 4 月 21 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 15:00 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4

  为认真实施市综治办统一部署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净化医院周边环境,巩固、深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综治办创建活动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整洁、优美、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治理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重点,按照“提前介入、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驱赶医院门前小广告散发者,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严重影响医院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周边环境安静、整洁,道路畅通。

  三、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荣

  副组长:李玉才

  组员:王亚平、曹祥国、杨焕荣、沈家文、左平、康志新、高新良、耿成军及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南大街街道分管城管的负责同志。

  各区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中医院)周边的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张贴散发虚假广告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市支队直属大队、公安综合执法一、二大队,认真配合各区大队整治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整治活动,督察大队承担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局宣传法规处跟踪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常州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相关区大队、街道负责人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各执法队伍要统一认识、全力投入。向医院周边的居民、商家、违法经营者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医院周边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方面,制定整治计划,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执法队伍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依据职能,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医院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广告等严重影响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高水平”长效管理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管理,全面提高医院周边的城市管理水平。对整治后的成果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抓好巩固和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7月30日)。

  在市综治办进行验收前,市局领导将对医院周边市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大队于7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队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大队、街道要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要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视为己责配合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2.加强城管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单等,向医院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经营户、“五小行业”大力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医院周边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高峰时段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使违法行为没有得手的空间。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违法搭建者、散发广告者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和处理;在整治活动中,要措施到位,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处,治好一处。

  4.加强督察考核。市支队督察科、各区大队督察股

  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监督和效能督察,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高效、长久的清理整治,使医院道路通畅,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让平安医院名至实归。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__〕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应急准备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应急调运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评估与恢复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预案管理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6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7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xx]27号),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物资储备需求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二、物资储备保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三、统筹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部门要把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统一调度,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有序做好储备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货源,确保学生返校防疫物资持续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口,确保防护作用发挥充分。财政要加强现有教育经费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防控物资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防控物资经费及时到位。镇中心校要科学测算所需物资,主动对接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8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19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1、指定商超

  2、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3、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隔离点物资保障方案 篇2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食品类: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

  生活用品类: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应急灯、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等;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协调小组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抢险救灾物资任务数量;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二)地方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协调小组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