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信访工作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矿有关单位: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对省直企业信访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及集团公司安排,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按照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矿决定从7月2日至9月20日,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2日----7月10日)部署工作任务。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建工作组织机构、摸底排查信访问题。
第二阶段:(7月10日----8月20日)处理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集中讨论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处理意见,逐渐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8月20日---9月20日)检查验收。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理进行检查验收,并向集团公司报告情况。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经营副矿长)
(矿工会主席)
成员:(矿行政办主任)
(矿政工办主任)
(矿人事科科长)
(矿纪监员)
(矿工会副主席)
(矿安监处副处长)
(矿武保科科长)
(矿劳保部主任)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底召开例会一次,讨论研究,处理解决信访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矿行政办,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单位也要强化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访工作力量,组建相应机构,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问题
1、部分混岗集体退养人员要求调整退养待遇的集体访。我矿重点是1982年和1983年混岗集体退养的28人,按有关政策界限,未纳入退养金的调整,而实行生活补贴,引发了其中个别人的不满。
上述一案包案领导:矿党委书记。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有关政策界限的宣传力度,由信访人所在单位派人员进行逐户走访,说明全省同类人员的实际情况,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各方面所做的努力,变上访为下访,通过令人信服的工作态度,说服人、教育人,争取理解和支持。二是预定时间、有准备地安排有关领导主动、直接与信访人员代表对话,说明企业实际情况,在政策、法规及企业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满足信访人的合理要求,争取在稳妥的情况下逐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三是各级党组织以主要精力抓好上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四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便于沟通和掌握情况,确保上述信访活动得到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