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六一”幼儿园素质教育成果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全面展示我县幼儿园素质教育成果,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拟于2012年“六一”期间举行全县庆“六一”幼儿园素质教育成果展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参加范围、内容及要求  

  本次活动共分五类项目:

  (一)图板展示

  1.参加范围:县直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

  2.内容:各园分别制作反映本园近3年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成果的展板。

  3.要求:

  (1)展板自拟题目,要求图文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富有特色;版面设计新颖,形象色调和谐自然。

  (2)展板面积为2.4米×1.2米。

  (3)展板须于5月20日前设计完成。

  (4)每张展板都要附不少于100字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电子稿(采用word格式文件)与展板电子稿同时报县基教科。

  (二)自制玩教具展评

  1.参加范围:全县经审批注册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幼儿教师。

  2.内容:幼儿教师自行设计制作玩教具。

  3.要求:

  (1)凡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游戏活动中使用的,由教师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的自制玩教具均可选送。选送作品要体现创新性、安全性、实用性、艺术性、耐用性、丰富性,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利于促进幼儿发展。提倡利用废旧材料设计制作。

  (2)各单位要广泛征集作品,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初审,确保将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锦秋、湖滨、店子、曹王、兴福、陈户、县实验、县实小、县一小、县乐安、县博奥幼儿园分别推荐自制玩教具5-7件备选;城东、吕艺、乔庄、庞家、纯化分别选送3-5件备选;博昌中心园、商业局幼儿园分别选送2-3件备选。  

  (3)每件参展作品必须附作品卡,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选送单位、适合幼儿年龄、制作材料及作品说明(限50字以内)。各单位应分别统一设计制作个性化的作品卡(尺寸不大于15厘米×10厘米)。

  (4)参展作品于5月20日前制作完成,填写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优秀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报送县基教科。在本单位布置自制玩教具展评区。 

  (三)体育活动展评

  1.参加范围: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的大班幼儿。

  2.内容:自行创编体育活动,包括幼儿基本动作和基本体操。可以是单一项目,也可以是项目组合。

  3.要求:

  (1)自编体育活动符合幼儿身体发育特点和运动规律。队形变换合理,动作连接紧凑。

  (2)伴奏音乐自选,应选择幼儿容易理解的歌曲或音乐,并自备光盘或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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