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2023-03-03

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篇1

  定作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揽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作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作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作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作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作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作方订单后在 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 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 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作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作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作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作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并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作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 天内,定作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 %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 %在定作方验收货物后 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作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7.2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3 若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8.1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作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作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作方供料及定作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12.1加工贸易手册由定作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作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作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作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作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作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作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作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作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作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作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在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承揽方应当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订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作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作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作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作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作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元(大写: );(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 %)或酬金总额的 %( %~ %)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做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作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 %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 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 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作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 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按未还款 %的标准向定作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17.1 对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提交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签章): 承揽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篇2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作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市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即

  七、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XX市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乙方:##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篇3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