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2023-01-28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

  立合同单位: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 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搞好本项目安全文明的创建,特将目标分解,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守公司及项目部栋号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同时,分层次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二、乙方要组织开展好班组的安全和新工人的班组教育,操作前要认真地做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搞好班组安全工作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工作。

  三、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认真接受监督检查,努力完成班组的安全任务,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和事故。

  四、甲方不得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应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劳动保护和使用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要正确自觉使用这些防护用品,对于因非正确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解决,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不违章指挥,乙方不违章操作、不违犯劳动纪律。甲方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章违纪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奖罚按公司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项目代表(签字)

  班 组 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2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识应会。熟识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器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定期检查各路电箱电气,做好记录工作,。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器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检查,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佩戴好出入证。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防护眼镜、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

  八、做好各种电气设备的,雨前防护工作。

  职工签字

  日期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XX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X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4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照计划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决定与_______________签定二○一一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重大节日和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4、按规定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达90%。

  5、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源及时率达100%。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协助董事长工作,为董事长在生产系统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生产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监督、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7、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9、组织并参与公司的风险控制、隐患治理、变更管理、危害分析等研究工作;

  10、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做出部署。

  三、奖惩

  本着奖罚并行的原则,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跟据实际情况,依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

  四、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形成网络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保障作用,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要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五、此责任状一经签订具有法规效力。

  有限公司(章) 责任单位:

  董事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5

  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电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工程地点: 吴中区临湖镇新市街与公园路交叉口 ;工程内容: 桩基、基坑、桩基、基础、主体、装饰、消防、暖通等 ;分包范围: 幕墙及外墙窗 ;承包方式: 材料与人工双包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苏州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护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他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讯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及居民车辆安全,出现事故及对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1.施工化粪井时,集水井(水窝子)要严格按标准施作,池壁支撑要牢固,防止塌方,控制沉降,确保建筑物安全。

  2.进入施工现场和在槽底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3.施工现场架设动力线要立杆,线路执行三级保护五线制。

  4.接入市政干管中,在砌堵、拆堵时要先用监测设备监测,在符合指标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呼吸器,井上要有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要持证操作。

  5.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服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

  工程名称: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作业,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负责设备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标志明显,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组织活动应积极参加和贯彻落实。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应及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1—10万元)并采取强制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从结算寺中扣除。

  7、甲方负责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稳固、整洁、美观、整齐。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证有车辆通行的行车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须有安全便道。

  9、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浆水、水泥浆。

  10、施工当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区。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现的事故若被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乙方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于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发生管线损坏,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环境,甲方除对乙方处于直接损失等价的罚款外另须赔偿直接损失等价的间接损失。

  13、本工程必须创建文明工地,确保 文明工地,力争 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如达不到

  文明工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扣除。

  1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7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 安全管理:

  1. 你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

  2. 施工队在现场所使用的电源必须符合一级漏电两级保护制,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配电;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年 __月 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分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 __月 ___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8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9

  企业安全生产-你应知道的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系列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如安全生产不规范可能会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安全生产管理需引起企业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吴君瑜律师团队整理出企业安全生产应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点:

  一、哪些企业必须安全生产?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必须安全生产,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即使是只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型企业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限于制造型企业。

  二、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答: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如因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如因此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同上述第4条规定。

  三、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应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安全生产行政机关进行检查时,需能提供培训记录。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安全生产相应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时因无法及时应对而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6.生产经营单位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6条。

  8.生产经营单位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生产经营如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应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均应当,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方必须签订协议约定清楚。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之间如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无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免除或减轻人身损害的协议无效。

  (2)因协议无效,生产经营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3.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承担数额不等的罚款:

  (1)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0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应认真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安全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严肃安全纪律、技术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违章行为和野蛮施工。

  5、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现主动预防、源头治本。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由甲乙双方或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7、协商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按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或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布臵、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参建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严格审查分包队伍安全资质,严禁录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

  3、按规定做好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对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乙方进行辞退。同时做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执行。

  5、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经检查发现有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停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设备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标工器具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防护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对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状况进行确认,并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9、工程开工前甲方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做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在保证金中扣除;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编制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备案。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签证书上签字备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4、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乙方所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

  5、配合甲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人员调整时,要对新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备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童工和身体状况不满足从事本工程体力劳动要求的人员。

  8、按规定设臵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十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班组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

  9、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执行的各种规定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加强自身队伍的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

  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0、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机具、设备,机具设备随机资料齐全,报甲方备案。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有责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对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12、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少于2小时),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传达贯彻上级及甲方转达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章现象,经甲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纠正,不得拖延和推诿。

  14、接受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监理有权停工整顿。

  15、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手套等),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项目部;有责任配合项目部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整改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17、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帐。

  四、事故责任及处理: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事故,甲方负责医疗费用或按国家有关政策一次性补偿;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伤害,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在乙方与第三协商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乙方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迟报或隐瞒不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五、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是双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运用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争议解决的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1

  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考核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自愿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对杭州卓达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协议书。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

  1. 向乙方下达安全分解目标并对乙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认真部署和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做好制度规定和各项安全检查,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并进行持续改进。

  4.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5.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和安全培训工作。

  6. 做好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7. 提供安全劳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 根据甲方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强自主管理,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在指标范围之内;无直接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的设备(车辆)责任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场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国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本部门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工作作风;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 认真落实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门要随时检查,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

  6. 应当组织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8. 公司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9. 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

  10. 加强生产环境治理和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按甲方现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车间堆放产品应整齐有序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11. 督促本部门安全劳保用品的佩戴,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死亡、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无重大火灾、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无直接经济损失______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伤事故(_______元-________元) 次。

  5.轻微工伤事故(________元-_______元) 次。

  三、安全奖惩措施

  1. 考核对象为部门、车间负责人。考核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方设立安全考核奖,奖金设置为:( _______元)

  3. 奖惩原则:①发生轻微工伤(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奖500元/次;②发生一般工伤(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奖1000元/次;③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奖20__元/次;④发生轻微工伤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伤事故2次以上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奖金;⑤超过安全控制目标:轻微工伤罚款300元/次,一般工伤罚款500元/次,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罚款1000元/次。

  4. 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门评先进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的,公司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5. 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车间(包括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进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执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名后重 年 月 日起生效, 年 月 日止,以前签订的类似协议将自动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作废。甲乙双方责任人若有变动,从新签定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责任人(签名): 乙方责任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2

  总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楼外)总承包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 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4.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3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___)》、《汕头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其他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有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进行处罚或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规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委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相关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身份证、上岗操作证、劳务注册等手续必须要齐全。如果隐瞒项目部,造成手续不全和与事实不符的,发生了问题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85)》经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操作证,持证上岗,否则不能进场操作。严禁持伪造假证上岗。如果违反本规定发生任何问题,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执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内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项制度和不执行交底中所列条款,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方的队长、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要认真宣传并执行国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分包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专职安全员一人,50人以上必须设两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配合安保部安全员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6)、分包方负责的施工区、宿舍、伙房、厕所、库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施工现场杜绝吸烟。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特殊工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8)、分包方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交通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记录。

  (9)、施工现场的所有临建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临电设施、机电设备等,不经项目部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或搬运。如违反规定,发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担。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建筑业规定的超龄职工及患有特种疾病人员,不准给女工安排重体力的劳动,否则发生任何问题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11)、楼梯口、通道口及预留洞口,分包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洞口的防护工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2)、施工时必须搭好脚手架,作业面满铺脚手架、设护身栏、安全网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发生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3)、分包方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到“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的施工人员,分包方严禁安排其施工生产,否则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15)、分包方必须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6)、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必须及时清理存留在施工现场一切建筑材料,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验收。

  (17)、分包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工作,若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项目部所列的各种条款和上述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并处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款,情节严重者直至无条件退场。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

  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 分包方:

  (盖章) (盖章)

  总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进场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内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钻探生产任务,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二、安全目标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中毒、交通和火灾事故。

  3、 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 ‰,减少轻伤事故,年因工负伤频率不超过10‰

  4、无职业病患者。

  三、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甲

  方项目管理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乙

  方单位全称

  单位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人员总数

  特殊工种数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设备操作有效证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等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并存档,监督乙方责任人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审查不合格施工机组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负责监察监督乙方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情况。

  3、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于乙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多次重复出现的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停工整顿处理;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管理和生产需要甲方帮助其培训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支持,并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6、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须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五、乙方安全职责

  1、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设备操作有效证书)、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等安全管理资料,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按照施工人员名单,根据作业环境和施工特点,分工种、分岗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结果须报送甲方。

  3、负责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地质勘探安全规程》、《钻探工程安全规程》及福建省颁发的各种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5、指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报甲方认可,登记备案。

  6、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制定对策进行整改,并随时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7、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领导。

  8、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

  9、乙方自备机具、设备及施工器材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话,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要在二天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逾期不交的,每迟交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险措施

  1、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亡的意外保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安全生产规定的罚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减。

  七、事故经济责任划分

  1、由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员工伤、残、亡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其法定供养亲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2、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而上岗者,发生的伤、残、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负责。

  3、由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发生分歧,按国家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定后处理。

  八、处罚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罚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机组清退出施工现场。

  1、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认真整改的。

  2、隐患和违纪较多,造成事故或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评比、达标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安全生产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

  4、自带施工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备、防护用品验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的。

  6、施工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此类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加重处罚。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如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壹份备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5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完成,按照有关规定,项目部与施工班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2、凡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等,一经发布,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

  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机电设备、脚手架等,应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拆除其任何安全防护设施。

  5、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乙方必须按其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不得违章指挥。

  6、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积极参加。

  7、乙方应按规定组织好本班组人员的班组活动,并做好记录。

  8、乙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二、责任目标

  1、乙方必须实现甲方分解到班组的责任目标,即实现安全生产:

  (1)杜绝重伤及死亡重大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

  (3)达到市级安全生产水平。

  (4)杜绝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中毒、爆炸事故。

  2、文明施工达到:

  三、目标考核

  1、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依据JGT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属乙整改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指定专人进行整改,整改率达100%。

  2、乙方如未能达到甲方规定的责任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未尽事宜

  甲方: 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 班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6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村内厂房一座,租给乙方作为仓库及办公使用,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配合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厂房(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高危污染的化学物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显眼位置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七)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及应对灭火设备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八)安全生产值班员每天对仓库状况进行巡视,并填写“仓库巡检表”;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仓库安全,做到断水、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关窗、锁门。

  (九)所有从事仓库保管工作的员工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十)其他部门在库区范围施工,必须提前通知仓库出租方。没有得到事先通知,保管员必须拒绝其进入库区;施工有用火需求的,必须在保安监控下进行。

  (十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修改电力线路。

  (十二)若将房屋转租,须告知甲方同意,将租户租屋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租户的用电、用火及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十三)仓库场所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及标志,设置照明、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负责在物品存放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

  (十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节假日期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废料等固废物应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应及时清运,尽量保持环境整洁。

  (十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八)在厂房租用期间,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责任和损失皆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________村委会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____年____月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外墙干挂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 必须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五条、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清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 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违章施工及防护用品佩戴不全进行罚款。

  第六条、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违规使用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讲宣、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卫艺、设备。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12、禁止拆除脚手架拉结杆及安全设施。

  13、乙方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直流焊机。

  14、在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负责在工作区范围内将易燃品清除后使用电焊作业,电焊施工必须有专业看守。

  16、禁止在外脚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8、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管理。

  19、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20、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2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从事生产工作。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23、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坠物伤人、触电、物打打击等一系列伤亡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24、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8

  工程名称:

  甲方(工程总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杜绝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检查,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认真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于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现象。

  5、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水灾、烫伤、雷击、触电、高空坠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区域内作业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由于未执行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须负责赔偿。

  6、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标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员、社会行人及周边居民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10、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专项有限空间施工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本班组根据施工安排向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核实后向业主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检验有限空间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安全员根据施工情况确认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作业方案

  施工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环境交底→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第六章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和有限时限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对作业空间进行通风。但禁止用纯氧气对有限空间通风。

  第七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抢救医院为:大兴医院

  项 目 部、施工队主要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技 术: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检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2、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补充条款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严禁严禁喝酒闹事,严禁与村民发生纠纷,否则出现事件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合同 篇19

  甲方: 经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项目负责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根据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3、接受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机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安全会议加强对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劳务队、施工员、安全员、机手、司机、机管员、技术员、工区长搞好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督促安全员、政工员出安全墙报、写安全标语、标志、造就浓厚的安全气氛。

  4、督促安全员落实安全交底,使项目人员(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经常组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身也经常上工地巡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分管领导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