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合同

2023-01-26

存档合同 篇1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__________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保存乙方职工人事档案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同志等人的人事档案委托甲方负责保存。

  二、合同期自年月起至年月止。三、根据北京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__】154号《关于调整保存人事档案标准的通知》规定,保存人事档案每份每月20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存入的职工人事档案。

  2、有关部门需查阅乙方存档人员档案材料的,甲方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3、指导乙方为新招聘人员办理招聘备案及档案调转手续。4、根据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档案内容,为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按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确认属于归档范围的,甲方应及时补充档案内容。

  五、乙方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付清合同期间的档案管理费用。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档案管理费。

  2、合同期间,乙方存档人员转换存档单位的,由乙方持相关材料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合同期届满30日内,乙方应及时办理续订或档案转出手续,如超过30日不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将不再承担本合同第四条应负责任。

  4、乙方营业执照注销时,应提前30日办理解除存档合同及档案转移手续。

  六、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与政策调整,合同条款与其发生抵触的,执行管家有关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存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存档合同 篇3

  市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甲方)和 (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寄存个人人事档案事宜双方自愿订立如下如同:

  乙方因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档案。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个人人事档案的接受手续;

  2、甲方负责乙方人事档案的保存、管理,负责保留其原身份、工龄、档案工资级别。

  3、甲方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政策和保险政策,为在存档期间交纳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当地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的乙方按政策晋升档案工资级别和计算连续工龄(乙方必须提供存档期间如期交纳了各项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存档期间或期满后,乙方如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甲方负责办理其人事介绍手续并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

  二、乙方的责任:

  1、存档期间, 乙方的病、伤、残、死亡和意外事故等各种保险福利事务由乙方本人和存档期间所在用工单位按有关社会保险规定负责联系处理。

  2、合同期满后乙方的再次就业,由乙方本人负责。

  3、自乙方人事档案存入甲方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管理费15元。管理费按年或合同期一次交清。

  三、合同期满即终止,乙方本人未联系调出或前来办理续保手续的,甲方将乙方的人事档案转交乙方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按待业职工有关规定管理。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