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菜品供应合同 篇1
酒店菜品供应合同
甲方(订购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酒店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以下简称“食材”)。
二、订货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书面订货清单等方式订货。如是书面订货清单的,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分别签字后各置一份留底。
三、交接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送达地点为厨房。
四、订货和交货时间
1.甲方一般在头天下午 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每天早上 : 前将甲方所需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食材的,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临时订货通知后,必须无条件的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小时内按甲方通知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的要求及时将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五、价格
食材价格的参考基础是的市场价格。食材价格采用乙方报价,甲方去市场询价的方式,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乙方每周报一次甲方可能用到的食材价格,甲方不定期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报价低于市场价格,以乙方报价确定食材价格。如果乙方报价高于市场价格,则按市场价格的 %确定食材价格。
六、质量
1.所有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需要检验合格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食材需在甲方验货完毕后的 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七、验收
1.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
2.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 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3.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双方的交接货人员应当场填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品种和数量清单 份,同时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双方交接货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如果任何一方拒绝在清单上签字的,任何一方均可邀请当地村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乡政府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单独制作上述清单,拒绝在清单上签字的一方承诺无条件放弃对另一方制作清单的品种和数量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的任何抗辩权利。上述清单作为双方的合法有效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缴纳人民币 元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后,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之金额,由乙方补足。
九、结算
1.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的依据是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甲方的订货清单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十、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2)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材必须及时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甲方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应提供合理依据,比如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者价格主管部门公告的价格或者三个以上商家愿意出售的价格等等。
(4)验收食材时应以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质量的食材,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补,拒收或要求退补食材时应认真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拒收。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每次订货的要求,按时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交货当日乙方应无条件正常交货,不可擅自变更食材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
(3)为确保甲方员工及客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乙方在选购食材时,必须精心挑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严禁选购含有剧毒农药或其他对身体有毒有害的食材。
(4)乙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如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 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一个月以后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食材导致甲方员工(包括甲方股东,下同)或客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等事故时,经相关部门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提供的食材造成的,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员工和客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如乙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的,第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 %违约金;第二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 %的违约金;第三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 %的违约金;第四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总货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3)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钟以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 %违约金;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以内不足6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 %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60分钟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 %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货款中自行扣除,无需征求乙方的意见。
十四、其他
1.甲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号: 。
乙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号: 。
2.甲方确定的验收人: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确定的送货人: 。
身份证号码: 。
3.甲方通讯地址: 。
乙方通讯地址: 。
4.本合同中所列出的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按该地址向另一方送达涉及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另一方拒收或被邮局退回的,均视为一方的通知已有效送达到另一方。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酒店菜品供应合同 篇2
为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合同,具体如下:
一、甲方将本酒店_____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年收取卫生费: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元整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不改变酒店房间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之各项约定。
五、甲方在出租房间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房间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房间及配套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如有设施物品损坏、缺失、污染及房卡丢失等情况出现,经甲方客房部查房确认后,乙方须照价赔偿。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禁止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包括: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非法集会、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
七、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酒店房间内堆置货物;
2.不得变更房间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变更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酒店。
4.不得在酒店房间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房间的内部结构。
5.乙方所有的形象宣传,需借用甲方的名称时,需征得甲方相关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行。
6.乙方在租赁甲方的房间以外的任何区域,不得张贴广告及摆设各种宣传品。
八、乙方在房间租赁过程中,发现酒店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九、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间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菜品供应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