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1
(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 确字第 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诉。
(写明确认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原司法行为合法、原不予确认决定并无不当、申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合议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为委托人介绍购买房产一套。现经乙方努力,为委托人推荐了基本符合委托人所要求的房产,并由受托方工作人员带领委托人现场查看。
该房屋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 。
一、买卖成交后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成交总价的2%作为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时。
二、委托人承诺自本登记表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自行或委托(介绍)他人购买上述房产。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如委托人私下跟受托方所介绍的房屋业主达成协议,则须将有关交易条件告知受托方,买卖双方仍须向受托方支付成交价2%的佣金;如委托人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绕开受托方后私下与卖方达成交易或者通过其他机构人员交易,则委托方应向受托方赔偿房屋委托价5%的违约金。
附: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同时介绍下列其他房产,上述条款同样适用下列房产。
次数时间房屋地址面积
(㎡)价格
(万元)看房人看房人与委托方(公司)
关系
三、 本确认书,在乙方带甲方查看该物业之前,乙方应事先提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阅知并提醒对方注意,并在实地查看该物业后进行签字确认。
四、 因本确认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确认书未尽事宜或经乙方撮合后甲方同意变更之事项,可另行通过其他相关书面约定加以明确。本确认书由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确认签字: 受托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手印确认: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公司经办人:
手印确认:
签订日期: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经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________%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