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协议 篇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1、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2 “开发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调试、测试、实施等相关的技术应用、组织配合、用户试用等全过程。开发服务的成果最终将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升级服务”也是“开发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
1.3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所进行的试验。
1.4 “设备”是指甲方所有,并根据合同将其技术服务委托给乙方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所列示和规定。
1.5 “工具”是指乙方提供,并根据合同用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6 “现场”是指甲方为合同标的所选定的地方。
1.7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
2、合同标的
2.1 甲方同意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担该系统项目日常系统运维。
2.2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审计厅本级人事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证明完成服务的书面文件。
3、 合同服务范围和期限
3.1 服务的内容与范围:
项目类型名称描述
3.2服务的时间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5、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5.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2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合同款的 %,服务期满一年并提交维保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乙方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5.3 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正式的发票给甲方。
6、 质量资质
乙方应具备完善、有效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甲方的服务事宜。
乙方的日常运维人员必须对所服务的目标有足够的运维经验。
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软件兼容的国际、国家技术标准,确保开发的产品可靠稳定运行。
如乙方严重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行业通行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强制执行的质量标准。
乙方在提供的日常运维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可以控制的,水平是一致的,管理是规范的。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正常工作的影响。
8、 承诺与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缺陷和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修改;如乙方不能按期修改,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款项,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实施和维护工作。
在本合同的现场实施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9、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违约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如果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个工作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暂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份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暂停,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
如果甲方行使暂停权利后,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10、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并非合同方过失的、无法中止的、不能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三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遗留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11、 税费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本合同总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技术资料、服务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12、 分包与外购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进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乙方对所有分包部分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3、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甲方应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基础表、疑点表及相关资料,并保证不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任何的修改、拆解、解密、复制、出租或出借等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交签约地或履行地工商管理部门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
15、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鉴证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和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银行: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东城区东滨河路3号院雍润园4号楼908室 邮编:100013 电话:010-510260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中国数字报业最早的实践者,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服务于报业的丰富经验及深厚的技术积累,在20xx年推出数字报纸系统,在业界引起高度关注和认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共同就甲方的《 》多媒体报(NPMAKER)的软件定制、发行等合作内容达成如下条款:
一、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合作内容:
甲方以价格 万元人民币向乙方购买《 》的多媒体报(NPMAKER)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系统软件)。该系统软件应包括:报纸电子版制作、发布、管理;新闻信息点击放大、新闻信息查询、报纸插入广告动画等功能。系统软件定制须为完整地、可长期由甲方独立操作运行的软件系统。
二、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工程实施包括三个阶段:
1. 第一阶段:软件定制所需必要文件的收集,是指项目正式立项后,乙方项目组进行非现场服务的,以电话、网络等为主要方式的沟通工作,请甲方提供软件定制所必须的图片logo,并填写《基本信息表》、《实施驱动表》。
2. 第二阶段:系统软件定制,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定制报纸模版文件,并与软件后台系统整体测试,本阶段工作成果为甲方唯一使用的个性化电子报纸制作转化软件(NPMAKER)。
3. 第三阶段:软件后台系统安装调试,是指乙方项目组进行非现场服务的,以网络远程桌面方式在甲方指定客户服务器上安装电子报纸发布系统页面以及管理后台系统,并进行调试;如需上门安装,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人员差旅费用。
三、验收确认:
1. 在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过程中,甲方需要及时对乙方的阶段工作成果给予书面确认,乙方下一阶段的服务有赖于甲方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确认。
2. 在每一个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成果后的1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书面确认。逾期甲方未进行书面确认,则乙方可以认为甲方已确认乙方的阶段性成果,乙方可以开展下一阶段服务,合同将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追究甲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项目完成日期:
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五、费用及付款:
1.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以价格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获得《 》的多媒体报(NPMAKER)的系统软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
2. 在乙方工程项目完成第三阶段并由甲方确认后自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
3. 甲方以电汇方式将需支付款项划入乙方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帐号:0584052710001
六、后期维护与服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免费售后维护以及修改服务,修改范围限于合同规定报纸的模版封面、封地、背景以及logo的修改,报纸发布页面静态图片、文字页面的增加、修改以及删除,每次修改不超过3个页面。如超出以上修改范围,乙方可根据甲方需求核算工作量,并经双方协商,定价收费。
2. 从第二年开始,甲方如需要系统维护和升级服务,按服务的内容及工作量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的进展状况。
2.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指定项目协调人,协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并负责对乙方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以及书面确认。
3.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金额支付系统软件的定制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定制开发多媒体数字报软件所需报纸的PS件,版图等素材。
2. 在本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研发和定制的多媒体报(NPMAKER)系统软件,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3. 乙方必须指定项目协调人,负责协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务。
九、保密:
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法律效力。
十、知识产权条款:
1. 乙方享有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甲方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复制该软件。
2. 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甲方因使用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产品而受到侵权指控,乙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自己的费用进行解决,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甲方确保甲方多媒体报内容的版权合法,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由甲方完全承担因甲方多媒体报内容所引起的所有侵权和违规责任。
4. 任何一方如遇政府法令或法律程序要求向第三方提供上述资料,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给甲方多媒体报(NPMAKER)的系统软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交纳的费用,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0.5%的金额作为滞纳金。如超过30天仍未付款,乙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停止甲方数字报项目。
3. 甲方保证不得将该软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果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则甲方应赔付给乙方该软件市场报价的10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
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其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事件。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一周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合同自动解除。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运作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变更、终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2. 合同变更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周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或终止合同。
十五、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人事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协议 篇3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
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鉴于卖方多年来从事______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业务并为该系统提供服务,并在进一步开发;
鉴于买方愿意建立一个______系统;
鉴于引进______系统将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进______的质量和类型,在先进技术产品的使用及服务方面提供培训机会,并且通过创造一种平等、积极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尊严,从而对中国人民做出贡献;
鉴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买方已决定它愿成为______系统的使用人,而卖方愿意提供该等系统供买方使用。
因此,考虑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条款和协议,现双方特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协议(简称“合同”)由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构成:
附件一系统组件
附件二交货和安装时间表
附件三价格和支付条件
附件四产品说明和规格
附件五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附件六软件分许可合同
附件七租赁合同
2.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应有如下含义:
(a)商用______系统:
(b)用户______系统:
(c)控制用计算机:指由买方用于______系统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统组成部分。
(d)______(注册商标):指卖方的一个注册商标,卖方用其表示生产和销售的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早版本。
(e)______(注册商标):指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晚版本,卖方用该词指作为本合同标的的系统。
(f)系统:指卖方的______系统。
(g)标准转换器:
3.系统的提供
(a)卖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产品说明和规格及交货和安装时间表提供系统,买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就系统付款。
(b)在买方订购的______系统可以提供使用之前,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七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将此系统租赁给买方。买方承认并同意,卖方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改进租赁给买方的______系统、提供一个不同的系统或者将前述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提供买方所订购的______系统。
4.交货和安装
(a)系统按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表交付。运费将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有权指定承运人,并以书面形式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卖方将挑选承运人。但是,卖方不应因此承担有关运输的任何责任,并且也不应将承运人视为卖方的代理人。除非买方要求,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取得保险。
(b)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买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买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买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买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买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5.遵守卖方所在国出口管制法律
(a)卖方同意为买方从卖方购买的产品和技术,申请______向中国出口产品和技术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许可、同意和批准。如果卖方虽尽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该等产品和技术从______合法出口中国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许可、同意和批准,则本合同立即终止,卖方免除履行,并且买方使卖方不受损害。
(b)买方特承诺遵守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规,并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政府批准许可的情况下,买方不会故意:
直接或间接地向在出口时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出口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技术资料、软件或该技术资料的任何直接产品;
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国民透露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
6.所有权和损失风险
本合同项下购买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及损失风险,应在卖方设施所在地,于该等物品交付承运人后转移给卖方。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前,买方授予卖方对该系统的担保权益,作为买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证。在交付承运人后,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坏应由买方负责。在损失风险转给买方后,卖方应有权得到所损失或损坏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7.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卖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卖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买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买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卖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买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将向买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8.装运到场和验收合格
(a)如果系统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规定的日期准备装运或安装,但根据买方请求或者由于买方不能提供验收或安装系统所必需的设施、测试设备或物资而使该等装运或安装延迟超过______个日历日,则卖方可以根据其选择通知买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作为已事实上装运、交付并安装(简称“装运到场”)对待。
此外,对于该等延迟所导致的一切储存费或其他费用,买方应补偿卖方。
(b)通行装运到场后______天,卖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交付条件就下列款项向买方开出发票:
(c)装运到场的商用______系统百分之百(100%)的购买价款:
及
(d)就______系统而言,为该系统已实际装运情况下的到期金额,余额在验收开出发票。
(e)在附件二规定的装运或安装日期前后的任何时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即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了合格验收(简称“合格验收”):
(f)买方决定并书面通知卖方,系统适宜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j)系统已经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h)合格验收应具有与上述第8(b)条相同的结果,但______系统的到期金额应为迄今已付金额与百分之九十(90%)的验收后到期金额的差额,余额在验收后开发票。
(i)装运到场和合格验收都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瑕疵或缺陷进行纠正。
9.税收
销售设备和在中国提供修理及安装服务的价款不包括一切派款、关税、销售税、使用税、国内消费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收(含买方政府从源扣缴的金额),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卖方就销售、交付或使用系统所收、缴的税款(卖方的所得税除外)应由买方支付,并且该等税款应在系统交付后到期应付。买方同意就因买方过失的行为与不行为或者因买方违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条而导致的一切请求补偿卖方,使卖方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10.付款
(a)作为卖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统及一切有关物品的全部对价,买方应支付卖方在附件三中规定的系统购买价款。
(b)付款应按附件三进行。
(c)如果在发票金额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时买方没有付款,买方特同意就一切该等金额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向卖方支付从到期应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册和其他资料/培训
(a)卖方应在提供每个商用______系统时随附一份用户指南。
(b)卖方应向买方提供3份______系统所有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c)系统安装以后,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系统使用和操作期间给买方雇员提供为期______日的培训课程。
12.系统保证
(a)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本合同中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的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许可人,并且卖方有权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前述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系统和一切设备及有关软件(除控制用计算机及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自验收日期后的一年内没有品质及工艺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统除外,两者的保证期应自装运日期后为期一年。卖方在该期间内应免费在买方场地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______系统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卖方保证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但卖方应(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向买方转让任何著名生产厂商对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保证。如果不存在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的该等转让保证,卖方应为买方利益并作为购买价款的一部分,为该等控制用计算机及操作系统软件购买硬件和软件维修续期合同,以取代保证,该维修续期合同应自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如果由于保证范围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规安装外的原因导致修理和更换,买方应对卖方为纠正该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劳务和物资(包括差旅费)向卖方付款。
(b)本合同规定的保证仅适用于常规安装、正常使用并在保证期内发现瑕疵的物品。该等保证不应适用于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而修改、改动或者被滥用、发生事故、过失或不当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取代对系统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证。买方就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保证享有的唯一救济应是卖方为履行该等保证而进行的修理和(或)更换。卖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视听或数据信号的任何损失、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或性质的特殊、间接或结果性损害负责。卖方不对买方过失或过错所导致的履行本条项下义务的延迟负责。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备件支持
(a)在系统验收满______年之日,或买方停止系统操作之日(依较早者)前,卖方应提供系统的修理服务和/或备件(简称“支持期”)。双方理解,对不在保证范围内的备件及修理,卖方应按其当时的原料价或备件价格收费,并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开出发票。卖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没有义务向未就任何该等备件或修理及时付款的任何人进一步提供备件或修理服务。
(b)在支持期之后,卖方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统的备件或修理服务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卖方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i)授予买方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制造任何该系统组件(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其操作系统软件)的非排他性许可,并向买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规格、图纸及其他资料;
允许买方有机会购买其认为是系统维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备件。
(c)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系统装运后的任何______个月内,买方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或者在该等装运后连续______个月内,买方在每______个月内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则买方应视为“停止系统操作”。
14.维修续期
在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系统的保证期届满前,卖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给买方提供机会,签订一份______系统(包括有关控制用计算机的软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的硬件平台)的维修续期合同,并可连续续展一年。
15.系统许可
(a)控制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的操作系统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条件和条款向买方提供。
(b)系统操作所需的一切卖方软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许可向买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卖方所有的任何产品、系统或者卖方拥有的或由卖分许可的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技术转让或转移。在本合同项下,也未给予授予分许可的权利,亦不能从中推断出或暗示有分许可权。
16.______系统的安全要求
双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统的安全计划,为防止系统在装运、储存、操作或双方进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包括保证期和保证期后)被盗窃或有其他泄露,该计划规定将要建立并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统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给买方。买方同意采用和遵守并(或)促使其代理人采用和遵守卖方不时建议的替代和补充安全要求。
17.设备提前订购的时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设备,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规定。其他设备的提前订购时间如下:
买方将对希望交付的设备提供为期______个月的使用。使用的头______个月被视为确定订货,如取消订单,则要受附件三规定的取消订货惩罚。
18.相互声明
各方声明并保证:
(a)它是在其州内或国内正式成立和注册的,符合各项规定,它有权力和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签署并递交的、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统称“文件”)。
(b)其签署、递交和履行文件已经通过一切必要的行为获得正式授权。
19.保密
(a)买方同意使用至少与买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卖方向买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专有”或“保密”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卖方的图纸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卖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买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买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卖方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卖方没有义务提供保密或专有资料;
(b)买方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继续有效。由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一切有形专有资料属于并保持为卖方的财产,并应在卖方请求时退还给卖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同意,卖方对保密或专有资料的透露并不意味向买方授予卖方任何专利、商业秘密或版权的许可;
(d)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每次书面明示同意(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广告、公关活动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的名称或者任何商标或商号(或象征)。
20.补偿
(a)每方应就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一切损失、损害、责任、支出、费用、索赔、诉讼、要求、诉讼行为、诉因、程序、判决、估定税额、欠额以及收费(合称“损害”)补偿另一方、另一方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损害,并且在不对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条件下,买方还应就下述各项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上述任何事项补偿卖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索赔请求,一方(“受补偿方”)应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另一方(“补偿方”),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在收到该等请求后的第______日。受补偿方未给予该通知并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规定寻求补偿,除非未给予该通知使补偿方抗辩该索赔请求的能力受到实质影响。补偿方(与其自行选择的律师一起)应及时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而受补偿方应在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时与补偿方合作,包括按照补偿方规定的原则就该事项达成和解(补偿方承担该和解的一切费用与支出)。如果补偿方收到索赔通知后未为受补偿方辩护,则受补偿方应有权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妥协或和解,费用由补偿方承担。在承担对该等索赔请求的辩护后,补偿方可进行和解、妥协或抗辩,由其酌处。
无论本条有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发生对买方的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是基于以下主张,即卖方制造并销售给买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国专利、版权、掩模、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则卖方将就该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为买方辩护,并将支付终局判决(不能再上诉的)判定由买方承担的损害赔偿与费用,以及买方实际的支出与费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
(1)卖方被及时告知侵权指控的发生,并得到与该侵权指控有关的每一通讯、通知或其他诉讼文书的副本,
(2)得到该辩护的独家控制权(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就该诉讼或程序进行妥协或者和解的独家权利;但是,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卖方因买方销售侵权物品而应从买方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如果侵权是由买方交货后有人将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实施某一方法时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则卖方无义务进行辩护,亦无承担费用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如果卖方制造并向买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国专利,且卖方被禁止使用该专利,或者如果卖方相信很可能发生侵权,卖方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费从以下措施中作出选择:
(1)为买方取得使用该等物品而不产生侵权责任的权利,或
(2)以在其他方面实质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规定的非侵权替代品来代替或改造该等物品,或
(3)在该等物品被返还后,退还该等物品的购买价以及运费(扣除向买方交货至退还期间使用该等物品并从中获得利益的折扣金额,该折扣金额按从卖方装运之日起______年直线式折旧来计算)。
甲方: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