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2018-03-21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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