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2017-09-25

  承包方最终结算时凭正规预算书报送到发包方相应职能部门,经甲方预算人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3、实际结算:超过设计图纸以外的建筑面积,应国家相应的人工费用进行补偿。

  4、付款办法:以审核后的建筑面积及已完工程量为依据,分如下阶段进度付款。其中:进场先预付生活费5—10万。基础完成支付总价的15%。主体单层5日内支付总价的70%。主体结构6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按总工程款  80% 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出屋顶部分(楼梯间等屋顶以上构件)完工后  10日内 支付至总价的  90%   支付;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总价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罚款,应在同期进度款中计算扣除。

  6、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现金。承包方开具相应票。据

  八、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管理人员对进场操作人员进行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负责现场甲方所供材料的协调。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程验收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参数.

  3)负责供应工程主要材料、协调地方的公共关系。

  4)协调承包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

  5)施工及生活用水负责接入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给水总阀门及总配电箱后的水管、电线箱均由发包方负责。临时用电需达到市安检站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承包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导、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为止,因上述因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者,承发包方协调处理。

  7)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经书面签认后,补偿相应人工费。

  8)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9)发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10)发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无故浪费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区用电费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责任:

  1)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发包方负责验收、检测、实验,并有合格的复试合格报告,为建立健全材料计划管理,发包方须设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进场时由承包方办理委托书,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手续。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2)现场施工时,尤其在浇捣混凝土时,承包方在现场除有专业班组负责人外还必须有跟班总负责人,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标高控制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

  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

  2、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         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正确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施工进度无视施工纪律的。

  4、         承包方严重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5、         承包方无视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承包方合法权益的。

  2、         发包方无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生活住宿无法保证,严重危害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及有关资格证,包括: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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