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检验协议书

2025-05-09

分包检验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乙方作为实验室或实验室,甲方对其认可或认定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予以确认,并将乙方已注册的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及方法,作为甲方的分包范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承诺,就分包的测试项目向客户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第三条甲方保留对乙方实施第二方审核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自接到甲方送检样品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按甲方所要求的检验依据对需检项目的检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测试结果报告。

  2、乙方在承接甲方分包样品时,必须仔细检查样品标识、封口、数量等以保证符合检测的需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如有异议,请即与甲方联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承包的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实验室。

  4、当实验室人员、设备等资源或注册的检查范围发生变化,已影响到承包的检测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保护客户的机密和专有权的义务。

  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承诺:

  1、就分包测试项目的能力负责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证乙方承包甲方检测工作所应获取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双方情况在行商定续期。

  第七条本协议各条款由双方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分包检验协议书 篇2

  甲方: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有关分包检验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作为实验室或实验室,甲方对其认可或认定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予以确认,并将乙方已注册的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及方法,作为甲方的分包范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承诺,就分包的测试项目向客户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第三条甲方保留对乙方实施第二方审核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自接到甲方送检样品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按甲方所要求的检验依据对需检项目的检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测试结果报告。

  2、乙方在承接甲方分包样品时,必须仔细检查样品标识、封口、数量等以保证符合检测的需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如有异议,请即与甲方联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承包的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实验室。

  4、当实验室人员、设备等资源或注册的检查范围发生变化,已影响到承包的检测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保护客户的机密和专有权的义务。

  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承诺:

  1、就分包测试项目的能力负责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证乙方承包甲方检测工作所应获取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双方情况在行商定续期。

  第七条本协议各条款由双方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分包检验协议书 篇3

  承包人(甲方):(全称)

  分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结算依据:

  2、本合同为价合同,结算单价按照结算依据为 ,工程量以发包人对甲方计价工程量为准。合同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所得税及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和风险费用等所有内容。合同价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合同总价暂定:

  (大写)暂定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具体以本工程发包人的节点要求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各方组织的验收。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工程的报价书(如有时);

  4、本合同适用条款;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