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2025-04-15

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篇1

  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第1条 概述   

  1.1 为了加强对网站直播视频业务管理,给网站直播用户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网站的《用户及签约主播注册协议》而制定。

  1.2 本办法所指的视频直播包含手机直播、旅游直播等网站平台上的所有视频直播业务。  

第2条 视频直播违规定义   

  2.1 网站平台主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将受到处罚。处罚后,主播未改正违规行为将视为再次违规。 

  2.1.1 严重违规行为(A类违规):是指涉政、涉黄、违规等严重扰乱网站平台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构成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2.1.1.1 严禁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如: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2.1.1.2 严禁进行具有性挑逗性质的表演或行为。   

  2.1.1.3 严禁与他人进行互相性挑逗形式的表演或行为。

  2.1.1.4 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展示具有性特征的身体敏感部位。  

  2.1.1.5 严禁展示枪支管制刀具、进行高危表演。  

  2.1.1.6 严禁表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节目。

  2.1.1.7 严禁传播毒品。包括展示毒品样品、吸食或注射方式、讲解毒品制作过程等。  

  2.1.1.8 严禁宣传传销机构、哄骗用户加入传销组织、或本人组织传销。   

  2.1.1.9 严禁表演危害自身安全的节目。 

  2.1.1.10 严禁宣传宗教迷信或开展宗教迷信活动。 

  2.1.1.11 严禁进行其他类涉政、涉黄、违法、侵权、或威胁生命健康的表演。

  2.1.2 一般违规行为(B类违规):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影响程度较轻的扰乱网站平台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违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构成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2.1.2.1 内容规定: 

  (1)严禁开展交友拍卖活动; 

  (2)严禁组织以骚扰、戏弄为目的的网络电话;

  (3)严禁演唱、播放带有色情、性暗示的音乐;

  (4)严禁未经过舞蹈认证的主播在视频中跳舞;

  (5)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商业性广告;

  (6)严禁酒后直播表现耍酒疯、酣睡等醉态;

  (7)严禁在床上进行各种形式的表演; 

  (8)严禁直播带有色情、性暗示的游戏、录像、图片、绘画、设计类教学;

  (9)严禁其他低俗表演。 

  2.1.2.2 动作规定:严禁表演时出现挑动人们性欲、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禁模仿各种低俗、色情动作或带有诱惑性、挑逗性表演的行为; 

  (2)严禁将镜头刻意聚焦于性敏感部位,或进行带有性暗示的抚摸、拉扯动作,或使用道具引起观众对性敏感部位的注意; 

  (3)严禁使用性用品作为表演道具; 

  (4)严禁表演时使用道具模仿低俗、色情、性暗示的动作。 

  2.1.2.3 裸露规定:   

  (1)严禁男性赤裸上身,女性刻意露出乳沟;  

  (2)严禁刻意露出内衣、底裤。  

  2.1.2.4 着装、妆容规定:   

  (1)严禁穿着透明、情趣内衣、内衣外穿;   

  (2)严禁穿着过于暴露的衣服进行表演(包括但不限于:内衣、三点式露脐泳装、单穿抹胸、肉色紧身衣、三角牛仔裤等);

  (3)严禁妆容低俗、不雅。  

  2.1.2.5 言论规定:   

  (1)严禁刻意模仿各种带有性挑逗的声音;   

  (2)严禁刻意发表低俗涉黄言论,引导场内低俗互动;    

  (3)严禁以文字、语音、图片等任何形式宣传其他语音、视频平台。 

  2.1.2.6 其他规定: 

  (1)同时在其他网站直播及其他视频直播平台开展视频直播服务;

  (2)直播期间主播超过15分钟未在直播间与用户进行互动。 

  2.1.3 轻微违规行为(C类违规)  

  轻微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外,影响程度轻微的扰乱网站直播/唱响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违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将构成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严禁穿着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含港澳台)国家机关人员、军队的工作制服进行直播;

  (2)严禁爆粗口、谩骂;

  (3)严禁在直播镜头前公然抽烟;

  (4)严禁在直播镜头前公然喝酒;

  (5)发生违规行为且无视官方警告;

  (6)严禁进行其他类型违反网站直播相关秩序规范的表演。 

第3条 违规处罚办法   

  3.1 若主播出现违规行为,将根据主播的违规程度进行处罚。

  3.1.1 严重违规处罚(A类违规):若主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永久封号。并一次性清空主播管理后台虚拟礼物收入金额数据,不予结算当月底薪、奖金收益数据。

  3.1.2 一般违规处罚(B类违规):若主播出现一般违规行为,则:

  3.1.2.1 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按B类违规累计次数执行主播处罚对应时长。  

  90天累计次数

  1

  2

  3

  4

  处罚时长

  限播24小时

  限播48小时

  限播72小时

  封号

  3.1.2.2 相应经济处罚。

  3.1.3 轻微违规处罚(C类违规) 

  3.1.3.1 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按C类违规累计次数执行主播处罚对应时长。

  90天累计次数

  1-5

  6-10

  ≥11

  3.1.3.2 相应经济处罚。

  3.2 连麦视频时出现违规行为,将根据主播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3.2.1 连麦视频(a向b发起连麦)时,若a违规,

  (1)a按照《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罚。

  (2)b应在3秒内切断连麦,否则视情节,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3.2.2 连麦视频(a向b发起连麦)时,若b违规,

  (1)b按照本规定3.1进行处罚。 

  (2)a(连麦发起人)应在3秒内切断连麦,否则视情节,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第4条 备注  

  4.1 本管理办法由网站平台颁布,最终解释权归网站平台所有,网站平台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并公示。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网站平台:

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篇2

  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第1条 概述   

  1.1 为了加强对网站直播视频业务管理,给网站直播用户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网站的《用户及签约主播注册协议》而制定。

  1.2 本办法所指的视频直播包含手机直播、旅游直播等网站平台上的所有视频直播业务。  

第2条 视频直播违规定义   

  2.1 网站平台主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将受到处罚。处罚后,主播未改正违规行为将视为再次违规。 

  2.1.1 严重违规行为(a类违规):是指涉政、涉黄、违规等严重扰乱网站平台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构成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2.1.1.1 严禁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如: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2.1.1.2 严禁进行具有性挑逗性质的表演或行为。   

  2.1.1.3 严禁与他人进行互相性挑逗形式的表演或行为。

  2.1.1.4 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展示具有性特征的身体敏感部位。  

  2.1.1.5 严禁展示枪支管制刀具、进行高危表演。  

  2.1.1.6 严禁表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节目。

  2.1.1.7 严禁传播毒品。包括展示毒品样品、吸食或注射方式、讲解毒品制作过程等。

  2.1.1.8 严禁宣传传销机构、哄骗用户加入传销组织、或本人组织传销。   

  2.1.1.9 严禁表演危害自身安全的节目。 

  2.1.1.10 严禁宣传宗教迷信或开展宗教迷信活动。 

  2.1.1.11严禁进行其他类涉政、涉黄、违法、侵权、或威胁生命健康的表演。

  2.1.2 一般违规行为(b类违规):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影响程度较轻的扰乱网站平台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违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构成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2.1.2.1 内容规定: 

  (1)严禁开展交友拍卖活动; 

  (2)严禁组织以骚扰、戏弄为目的的网络电话;

  (3)严禁演唱、播放带有色情、性暗示的音乐;

  (4)严禁未经过舞蹈认证的主播在视频中跳舞;

  (5)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商业性广告;

  (6)严禁酒后直播表现耍酒疯、酣睡等醉态;

  (7)严禁在床上进行各种形式的表演; 

  (8)严禁直播带有色情、性暗示的游戏、录像、图片、绘画、设计类教学。

  (9)严禁其他低俗表演。 

  2.1.2.2 动作规定:严禁表演时出现挑动人们性欲、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禁模仿各种低俗、色情动作或带有诱惑性、挑逗性表演的行为; 

  (2)严禁将镜头刻意聚焦于性敏感部位,或进行带有性暗示的抚摸、拉扯动作,或使用道具引起观众对性敏感部位的注意; 

  (3)严禁使用性用品作为表演道具; 

  (4)严禁表演时使用道具模仿低俗、色情、性暗示的动作。 

  2.1.2.3 裸露规定:   

  (1)严禁男性赤裸上身,女性刻意露出乳沟;  

  (2)严禁刻意露出内衣、底裤。  

  2.1.2.4 着装、妆容规定:   

  (1)严禁穿着透明、情趣内衣、内衣外穿;   

  (2)严禁穿着过于暴露的衣服进行表演(包括但不限于:内衣、三点式露脐泳装、单穿抹胸、肉色紧身衣、三角牛仔裤等)

  (3)严禁妆容低俗、不雅。  

  2.1.2.5 言论规定:   

  (1)严禁刻意模仿各种带有性挑逗的声音;   

  (2)严禁刻意发表低俗涉黄言论,引导场内低俗互动;    

  (3)严禁以文字、语音、图片等任何形式宣传其他语音、视频平台。 

  2.1.2.6 其他规定: 

  (1)同时在其他网站直播及其他视频直播平台开展视频直播服务;

  (2)直播期间主播超过15分钟未在直播间与用户进行互动。 

  2.1.3 轻微违规行为(c类违规)  

  轻微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外,影响程度轻微的扰乱网站直播/唱响视频直播平台秩序的违规行为。   

  在视频直播中违反以下规定,将构成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2.1.3.1 严禁穿着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含港澳台)国家机关人员、军队的工作制服进行直播。  

  2.1.3.2 严禁爆粗口、谩骂。 

  2.1.3.3 严禁在直播镜头前公然抽烟。

  2.1.3.4 严禁在直播镜头前公然喝酒。

  2.1.3.5 发生违规行为且无视官方警告。

  2.1.3.6 严禁进行其他类型违反网站直播相关秩序规范的表演。 

第3条 违规处罚办法

  3.1 若主播出现违规行为,将根据主播的违规程度进行处罚。

  3.1.1 严重违规处罚(a类违规):若主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永久封号。并一次性清空主播管理后台虚拟礼物收入金额数据,不予结算当月底薪、奖金收益数据。

  3.1.2 一般违规处罚(b类违规):若主播出现一般违规行为,则:

  3.1.2.1 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按b类违规累计次数执行主播处罚对应时长。

  90天累计次数

  1

  2

  3

  4

  处罚时长

  限播24小时

  限播48小时

  限播72小时

  封号

  3.1.2.2 相应经济处罚。

  3.1.3 轻微违规处罚(c类违规) 

  3.1.3.1 直播将被停止,同时按c类违规累计次数执行主播处罚对应时长。

  90天累计次数

  1-5

  6-10

  ≥11

  处罚时长

  限播2小时

  限播4小时

  封号

  3.1.3.2 相应经济处罚。

  3.2 连麦视频时出现违规行为,将根据主播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3.2.1  连麦视频(a向b1 麦)时,若a违规,

  3.2.1.1  a按照《签约主播1 理规则》进行处罚。

  3.2.1.2 b应在3秒内切断连麦,否则视情节,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3.2.2 连麦视频(a向b发起连麦)时,若b违规,

  3.2.2.1  b按照本规定3.1 处罚。 

  3.2.2.2 a(连麦发起人)应在3秒内切断连麦,否则视情节,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第4条 备注   

  4.1  本管理办法由网站1 布,最终解释权归网站平台所有,网站平台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并公示。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网站平台:   

签约主播违规管理规则 篇3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为 X品牌产品经营者,乙方为主播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主播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及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按以下要求执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①信息推广内容∶甲方提供相关素材,乙方负责在直播中植入相关信息,进行推广宣传;

  ②推广产品∶

  ③产品销售形式∶

  2、主播直播相关信息

  ①直播平台∶

  ②直播时间∶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③每场直播介绍乙方产品时常∶ ____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进行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 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___元,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__日内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__%归于甲方,__%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甲方公司名称∶__

  户名∶

  ___ 税号;__

  开户行∶_ 开户行∶____

  账号;__ 账号∶_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①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②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③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④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主播、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___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主播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___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___%、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除上述情况,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②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④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⑤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⑥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___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__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______乙方地址∶__

  授权代表∶____授权代表∶ ———

  电话∶_____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电子邮箱∶__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