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契约补充协议书

2025-03-03

原契约补充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原契约补充协议书 篇2

  甲方(全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项目内部责任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06%缴纳管理费于甲方。

  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06%)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

  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

  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

  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

  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5%支付利息。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

  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原契约补充协议书 篇3

  隐名合伙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 专营 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元整外,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元整后,即为 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 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为 年 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 _____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 _____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