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品贷款合同

2025-02-21

其他用品贷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_________%。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年外汇_________,其中:上半年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上半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用品贷款合同 篇2

  合同【一】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

  借款人: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币种)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签字)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二】

  出口信贷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贷款用途和金额

  1.1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年月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项目,购买设备。

  1.2贷款总金额为:(大写:),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大写:),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2)用于付给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大写:)

  第二条提款条件

  2.1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提款期从开始,至截止,过期。

  3.3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大写:)

  3.4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贷款按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即(大写:)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承诺费费率为%。承诺费自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个月计付一次。

  4.4管理费率为%。管理费自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本贷款还期为年,每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次还清。还款期从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6.1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账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账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账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账户的资金是:

  6.2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违约和处罚

  7.1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生效及其它

  8.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借款人:贷款人: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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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品贷款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一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鉴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

  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 “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 “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 “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 “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 “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 “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 “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 “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 “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 贷款条件及使用

  2.1 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 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 (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 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 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 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 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第三条 贷款的支取

  3.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 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 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 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 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条 还本付息事宜

  4.1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 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 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 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 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 %(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1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 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1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提前中止和终止

  6.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B)借款人违反了本贷款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并在收到贷款人关于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动荡等,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第七条 借款人申述

  7.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性质)的机构,有权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借款;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第八条 特别保证及承诺

  8.1 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 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 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 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 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10.1(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 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 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独立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 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 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 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仲裁或申请诉讼。仲裁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 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 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 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005 北京崇内大街75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贷款处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第十条 本协议的生效

  10.1 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C)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借款人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贷款事务的能力,并已完成有关的批准与授权手续;

  (D)双方均已收到对方有关授权官员签署和递交的与本贷款协议事务有关的文件、报告、声明等的授权书及授权签字人的样本,并经证实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 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 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附式

  一、商务合同(略)

  二、保证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书(略)

  三、法律意见书(略)

  四、贷款用款进度安排(略)

  五、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六、授权书(略)

  附式二

  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100005 中国进出口银行

  顺序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敬启者: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地点)达成的政府优惠贷款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我方谨在此向贵行申请并授权贵行对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公司付款:

  付款金额为 (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付款系____________与 ___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___号商务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_款项。

  同时我方谨在此授权贵行将上述付款金额借记以我方名义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贷款账户”。

  贵行完成本付款指示并不意味着其对履行或未予履行商务合同负有义务,贵行应不受此商务合同的约束。因此,对于贵行按我方的申请指示根据上述协议条件所做的付款,无论是在付款前或付款后因商务合同的执行而发生任何情况,我方均保证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偿还此笔款项及其利息。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官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