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质押合同 篇1
设备质押合同范本的最新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
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
设备质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存在着共同的基础、一致的利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 设备、 设备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按照乙方的业务范围,以消防工程为主业务。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服务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与甲方的协议签订,由甲方 销售公司负责。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便于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的跟踪,规范市场,杜绝假冒产品。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协议,保持甲方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能只采购报警器,不得把其他厂家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协议签订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第三条 乙方享受甲方的产品优惠价。从 年 月 日起,让利的比例按 公司 年 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电子产品为 %;灭火产品为 %。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 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 周内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 %~ %(以协议总额大小来确定),甲方按协议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第五条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甲方所定协议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六条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如工程需要,甲方根据工程情况提供产品认证复印件,质量体系复印件。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甲方的产品,维护甲方的信誉和经济、技术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热情为用户服务。不得假冒甲方注册商标或仿制甲方产品,也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壹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备质押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厂房设备租赁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
2、
3、
4、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 年 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手续费 %),分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 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 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 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