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线安全协议书

2025-01-05

输油管线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太蜡输油管线两输油站及输油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双方签订的《沈阳“太-蜡”输油管道全额费用管理协议》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输油管线安全操作规程。

  二、乙方全面负责太平庄、门台输油站站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负责太蜡输油管线的日常管理及巡检工作。

  二、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由取得安全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根据输油管线的特点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的向甲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议: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由取得安全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根据输油站场的特点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的向甲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乙方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输油管线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教育相关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建议:乙方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输油站场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教育相关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四、乙方必须依法加强对输油管线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用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到位。

  建议:乙方必须依法加强对输油站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用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到位。

  五、乙方在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生产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立即制止。

  六、乙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七、乙方要经常性,定期性对输油管线进行安全检查,必须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消除事故隐患,并作好记录。随时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

  建议:乙方要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性对输油管线进行安全巡查,必须保证管道阴极保护设备设施完好投用,并作好记录。随时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

  八、乙方一旦发现隐患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及时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汇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现场遇突发事故,要及时与甲方联系,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救。

  建议:1、乙方所管理的输油站场一旦发现隐患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及时向甲方及有关单位通报,同时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组织尽快恢复生产。

  2、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和巡护的输油管线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及时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消防、公安部门)通报,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抢修完成后积极组织尽快恢复生产。

  九、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建议:乙方在对两输油站、输油管道日常管理过程中所发生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九、按照国家要求,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由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建议:按照国家要求,乙方负责太平庄、门台输油站站场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由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十、甲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输油管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必须按有关要求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报上级单位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建议: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甲方的输油管线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应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确保输油管线安全运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输油管线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与承租方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租户经营食品(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且人、证相符,方可在承租房屋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处采购进货,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身份信息、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检查,保存期两年(经营食用农产品的相关证照信息保存不少于6个月)。

  三、经营者要自觉执行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准入关,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包装破损、“三无”及假冒、仿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不销售注水、腐烂变质、掺杂使假、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保证不销售使用违法添加有毒化学物质加工过的食品。

  四、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查有质量问题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采取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自行销毁、退回供货商或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对承租场所内外食品经营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生鲜食品经营者,应自觉到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鲜食品上市交易号,保证做到一户一个交易号。

  七、生鲜食品经营者每次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生鲜食品上市凭证,在当日经营时把凭证交由市场管理方统一公示。对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须上报管理方,接受工商部门及管理单位快速检测或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八、散装食品经营者,须保证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熟食品经营者,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须在承租场所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应当穿戴整洁,佩戴口罩,服装符合卫生标准;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盛放、售货工具。

  十、经营者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市场管理方或甲方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工商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一、本食品安全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营者应认真履行,如有违本协议,须承担应有的法律、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将把违约经营者纳入诚信黑名单,或予以公示。一年累计三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行为的经营者,自动退市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甲方保留,一份由乙方存档。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输油管线安全协议书 篇3

  校外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年级班同学之家长:

  为确保您的孩子的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请家长明确自己对学生的监护责任,现将我校加强安全保障的几点意见印发给您,请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做好以下作:

  1、家长负责监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意外伤害伤等。教育孩子严禁私自到河、池、坝塘、水库游玩,远离水源,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上学,放学要求家长接送,否则发生校外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3、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长有事需进入校园时,说明情况,在门卫室登记,方可进入学校。

  4、为确保孩子的安全,接送孩子时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5、教育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的路上不准乘坐车况不好或没有相应驾驶执照的车辆。上学、放学的路上不准逗留玩耍,注意交通安全和个人安全,上学要按时到校,放学要准时回家。

  6、教育孩子在校期间,不准擅自离校逃学。孩子生病,必须由家长亲自来接,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孩子在家生病或有事要由家长打电话向老师请假(家长必须交请假条)学生未到校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负全部责任。(家长不请假,学生无故不到校,每学期旷课累计达3次,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自己教育,教育好后再返校,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8、学校上午7:30开门,8:00上课:11:35放学;下午13:00开门,13:30上课,15:40放学,16:30清校,请注意接送孩的时间,过早将孩子送到校门口(或学生自己早到),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9、坚决杜绝学生到网吧、游戏厅等场所上网、打游戏,防止社会不良行为的侵蚀。

  10、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11、学生外出游玩及各种比赛、竞赛和培训班等必须由家长陪同、接送。

  12、家长应对以身作则,为孩子作出表率;家长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营造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针对孩子不同的年龄阶段开展有益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若因家长监管不到位发生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自己承担一切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生(因毕业、转学或其它原因)终止研和宋官小学学籍时止。

  班主任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甲方:(盖章)乙方:(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年月日

  校外安全协议书2

  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zzz年月日

  校外安全协议书3

  甲方:永登县第一中学联系电话:

  乙方:____班学生____家长姓名:____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____房主联系电话:______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非城关户籍学生(在城关镇有自购房者除外)原则上必须住校,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切实遵守学校纪律,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淫秽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意愿,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在校寄宿生生活救助。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手印):

  年月日